审计控制风险论文
在经济环境中市场经济成份的多元化,被审单位行为的不稳定性,如企业改组、兼并、重组等,使审计人员对企业的情况难以全面地反映和评价,获得正确结论的难度加大,从而增加了审计风险。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审计控制风险论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篇一:审计控制与审计风险
现代企业治理要求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实现分离,以便由职业经理人独立经营,但也因此导致企业经营者与投资者之间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投资者难以及时获取反映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信息,甚至有可能看到的财务报表都是经营者有意造假编撰的,所以投资者就需要委托社会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审计,以便获得有关企业经营最真实的第一手材料。可见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企业经营者能否把握真实情况、做好决策、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同样也关系到投资者的投资安全,但因为种种原因,审计风险无法消除,客观存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客观看待审计风险的存在,思考如何控制企业的审计风险。
一、审计风险概述
1.审计风险的含义
由于种种原因和突发的意外情况,企业财务报表存在一些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其主要职责不是去找出企业财务报表中所有的错误,并一一纠正,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无误,那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是按照一定的标准,遵循统一制定的审计准则,执行标准的审计程序,采用科学的审计方法,发现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并将其指出改正,这才是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财报进行审计时应当履行的职责。从这点上来说,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本身存在重大错报,但注册会计师没要遵循审计准则,也没有完全执行审计程序,因工作失误未能及时发现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错报而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2.审计风险的种类
目前,大多数公司经营业务都较为复杂,有的规模还很大,如果再要求注册会计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每一笔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逐一核对,以确定财报是否存在错报,显然这是不现实的,因而现代审计大都采用的是抽样审计,既然是抽样,那就不可避免的会遗漏某些错报,不可能不存在一点错误,因此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审计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如何防范公司财报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上,这就需要会计师在审计时,应当充分运用专业判断技能,对审计风险进行合理评估,并小心谨慎地防范。就目前实践方面看,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可能面临以下几种较大风险。
(1)业务经营
现代企业经营规模一般都比较大,经济业务也比较复杂,给审计工作带来较大风险。比如,有的公司将一些巨额亏损转移到不需要接受审计,不用对外发布财报的关联企业,从而隐瞒其真实的财务情况,虚增企业盈利,特别是那些跨地区乃至跨国经营的大型集团,情况更为复杂,这就给会计师发现其中的错报、漏报带来很大挑战,即使会计师能够从多种渠道搜集到很多有力的审计证据,但若想准确证明其经济业务的实质,进而确定财报的准确有效仍旧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2)调整利润
有些公司违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随意将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估计变更当做调节企业经营利润的工具,用以虚增或压低当期利润,且对这些改变均不详细披露调整的原因和依据,也不说明调整后的影响,致使信息不畅,引发审计风险。
(3)隐瞒重大事项
有些公司为了维护自己正面形象,对会严重影响到公司经营的重大事项,甚至会影响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损失或重大诉讼隐瞒不报,这将影响到投资者对企业真实情况的获知,也使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面临更多不确定风险。
(4)变更会计师或临时委托
有些企业要求受托进行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按照他们的要求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就某些会计处理持有不同意见,与企业管理层存在重大分歧,此时企业会以解除委托关系相要挟,迫使注册会计师屈从企业管理者意见,造成审计风险。也有的企业会临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且要求其在极短的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一些小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招揽业务而接受此类委托,往往会因时间较短,工作量大而不得不依赖未经证实的企业自己陈述和相关解释材料,甚至有的会计师对企业意见言听计从,没有遵循应有的职业谨慎,审计风险很大。
二、审计风险存在的原因
1.注册会计师自身能力的有限性
尽管在我国从事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都是经过严格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在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后,还要经历两年实务工作,并由执业会计师出具鉴定意见后,才能正式申请执业牌照,成为一名能够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执业注册会计师,理论上说他们已经掌握了完备的会计、审计、财务、法律、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形成了能够适应审计工作需要的专业综合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但我们也要看到,随着技术发展,企业造假手段、方式也越来越高明、隐蔽,再加上现如今经济环境十分复杂,即使注册会计师本身能力已经足够,但也难以完全查出企业财报中存在的所有问题。其中一些会计师也因为自身修养不够,意志不够坚定,容易被企业经济利益诱惑,而与被审计单位串谋,为其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
2.抽样审计方法本身所固有的局限性
现代审计一般采用的是抽样审计,即使现代统计学已经证明抽样方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样本数据的总体分布特征。但我们也要清楚知道一点,那就是抽样调查的有效性是在一定前提条件下才具备的,例如,保持抽样的随机性,如果这些特定条件不存在或没法满足时,大多数情况下是很难完全满足的,那么抽样的有效性就大打折扣了。对抽样审计而言,在进行测试时,如果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则抽取的小样本就足以代表整个企业经济业务实情,反之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存在问题,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则抽取的有限样本是不能说明任何实质性问题的。
3.审计范围扩大
早期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主要关注的是企业现金资产和相关销售收入的会计处理是否准确有效,后来因为银行贷款及投资者的需要,审计范围扩大到对资产负债表的审计上,相应的审计风险也客观增大。后来美国证券市场发生的上市公司财务丑闻,让许多投资者指责注册会计师在公司财务风险爆发之前的几个年度里,没有对公司财报进行严格审查,从而没有及时发现企业财务风险,并发布相关警示提醒,致使投资者损失惨重,注册会计师应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审计范围再一步扩大到对企业内部控制上,尤其确定企业整体经营活动,管理政策,内部制度运行是否顺畅,是否存在重大问题,会计师被要求能够尽职审计,以便揭示出所有重大的差错和舞弊,并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给出客观评价,对企业财报是否健康做出专业报告。当然因为审计范围的扩大,涉及到判断所需的信息越来越多,且更加复杂,不确定性大大增强,从而审计人员做出准确结论的难度大为增加,风险在所难免。
三、审计风险的危害性
1.对政府科学决策的危害
企业提供的财报如果存在重大错报,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没有及时发现,就会导致一些不好的影响。一方面,对于需要通过企业财务报表以了解其真实经营情况的税务、财政、银行等政府部门而言,会因错误信息误导而做出错误决定,监督无效,比如不能及时发现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从而影响到政府的财政收入。另一方面,中央政府每年编制的未来几年宏观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制定某些宏观经济政策时,都需要参考大量信息数据,而构成政府决策的微观数据基础就是来自各个企业公布的财报信息,如果这些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那么政府搜集到的反映整体经济运行情况的经济数据就有很大可能的不实,在此基础上所做的任何决策都会缺乏必要的现实基础,导致政策与现实实际不符,难以实现预期目标,甚至还会对实体经济运行带来负面影响。
2.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危害
在上文分析中,我们已经指出因为种种原因,企业提供的待审计财务报表难免会出现一些错报、漏报和失实的财务信息,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因为缺乏必要的职业审慎,没有严格遵循审计程序,工作不到位,造成审计失败,将有可能受到使用此报告做出错误决策并产生重大经济损失的投资者的起诉,这也是近年来为什么起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案件越来越多的一个主要原因。这不仅会对注册会计师的个人操守、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带来负面影响,影响其在投资者心目中的认可度,同样也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社会审计组织理应保持的公正、公平、专业形象产生较大损害。
3.对被审计企业的危害
如果是企业有意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而会计师在审计时没有及时发现,致使存在重大错报的企业财报得以顺利通过,并对外发布,且没有发生任何问题,这种情况会助涨企业管理者继续弄虚作假的侥幸心理,以后还会继续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不过任何谎言总有被拆穿的那一刻,迟早有一天会因此而爆发更大的财务风险,致使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当然如果因为一些客观原因,致使财报存在重大错报,这并非管理者有意为之,但如果会计师也没有通过审计加以发现,就会给企业经营者造成一种假象,影响到企业未来发展。毕竟对于大多数企业管理者而言,他们的日常经营决策都是依靠这些财务信息来完成的,如果这些财务信息存在错误失真,没法反映企业真实经营情况,依据这些财务数据做出的经营战略肯定有错无疑。
四、对审计风险的审计控制讨论
审计控制狭义的讲就是企业内部审计,不过本文谈及的审计控制更多地取其广义,主要是指在企业组织内外部都建立起能够独立运行的对企业经营活动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进行监督的评价监控系统,从而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分为社会层面、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自身三个层面。
1.社会层面
从近年来曝光的审计案件看,不少审计舞弊案都是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受到被审计单位甚至是某些政府部门官员的压力而不得不违规、违心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以保证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尽管新近颁布的《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成为承担会计责任的主体,但一旦发生财务风险的时候,真正能够追究到单位负责人失职风险的案例太少,所以应加大会计打假的力度,强化对单位负责人尽职调查和失职责任的追究,以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便于注册会计师开展相关审计工作,遏制会计造假行为的蔓延。
2.会计师事务所层面
(1)强化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意识
注册会计师应当时刻树立风险意识,通过主动学习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理论、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努力更新自身知识结构,以全方位提高自身职业素质,使自己时刻具备高水平的业务能力。此外,还应加强思想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准,时刻牢记职业使命,不做违法乱纪之事,以免误己误人,尤其在出具审计报告时,要特别谨慎,切不可草率大意。
(2)建立客户风险档案
目前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报的审计大多关注的是实质性测试,聚焦于财报本身是否存在重大错报,而从近年来的司法案例来看,审计风险最大的来源不是财报而是企业在面临财务困境时有意编制假的财务报表,因为有意为之,所以各部分衔接紧密,前后一致,会计师很难发现其中的问题,故而会计师在开展业务之前,应当了解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尤其是潜在的审计风险,通过对新老客户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以评估可能存在的审计风险,并划分等级,据此合理安排审计工作量,节省成本。
(3)重视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
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会将工作情况,遇到的问题,调查结果详细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这既是完成最后审计报告的依据,也是未来有关监管部门追查或调查会计师工作的重要证明材料,因此,事务所必须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内容进行编制,不能有所遗漏,此外,还应按照审计准则对审计程序的要求,严格独立开展具体审计程序或采取有关替代程序,并将实施情况完整清楚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
3.企业层面
在加强外部审计控制的同时,企业更应重视内部审计,完善公司治理,这是因为内部审计是防范财务舞弊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如此才能有效控制审计风险。
(1)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不管是外部审计,还是内部审计,都是以内部控制制度为基础的抽样审计,因此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减少内部审计风险最有效的途径,尤其要按照岗位分离原则、分级复核原则、定期巡视原则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及质量考核制度。
(2)严格遵循内审工作程序
一般而言,即使是企业内部审计也应按照一定规范的程序进行,包括审计任务下达、审计工作方案编制、实施审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撰写审计报告、向有关领导报告、审计报告存档、后续审计等一整套规范程序,不能因为是企业内部审计就降低质量要求。
(3)运用现代审计方法技术,注意搜集足够审计证据
企业内审人员应当强化审计风险意识,选择风险导向型的风险审计模式,且随着企业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普及、应用、发展,要注意对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设计及运行流程的考察。在审计过程中注意搜集保留审计证据,因为审计证据是审计工作的基础,在对某些问题存在怀疑时,应当抱有足够的职业审慎,通过搜集足够的多样化的证据进行多方面验证,才可做出审计结论,不可随意下决定。
(4)重视后续审计
企业内审人员在完成审计报告,并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后,并不意味着审计工作已经完成,要注意后续审计工作的开展,也就是要考察审计报告中提出的被审计部门应当纠正、整改的问题是否得到落实,提出的建议是否被有关部门采纳,某些想法是否符合单位现实,只有如此,审计工作才更有意义,才能降低审计风险,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篇二:论审计风险的控制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一个高风险、高社会责任的行业。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我国独立审计行业逐步感受到了审计风险的压力,特别是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涉及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与西方国家的会计职业界相似,中国的审计职业界也将面临“诉讼爆炸”的挑战。面对这些问题,重视、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已成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当务之急。此文就审计风险的形成原因及控制措施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一、审计风险的基本涵义
关于审计风险的涵义,目前国内外审计职业界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全一致的定义。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实质上误报的财务资料可能提供不适当意见的风险。”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则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以上两个定义,虽然对误报的界定范围有所不同,如国际审计准则界定为“实质上”,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界定为“重大”,但是对审计风险基本涵义的表述是一致的,即审计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存有重大错报和漏报的财务报表,审计后却认为该重大错报和漏报并不存在从而发表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意见的风险。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审计风险由两方面风险构成:一方面是财务报表本身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风险,另一方面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后表示该报表并不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风险。也就是说,审计风险是客观的存在和主观的努力的结合:客观存在可以通过主观努力去调节,但主观努力又受成本效益原则的约束。
二、审计风险的形成及原因
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影响或形成审计风险的因素很多,除了受审计外部环境及企业本身经济业务的复杂性、内控薄弱等因素影响外,主要有:
(一)未遵循审计准则。
1、审计工作的不规范。在企业审计工作中,个别单位或个别审计项目取证不合法或不合规。
2、审计内容忽视遗漏。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工作方案考虑不周,往往会使审计存在覆盖间隙、遗漏问题和其他问题;二是组织实施中分工衔接不好,一些审计事项应查未查。
3、审计工作深度不够。如企业审计中对会计报表的异常项目未引起足够重视,往往忽视资产抵押、票据贴现等一些或有负债的审计,从而可能影响评价资产质量、运营状态的准确度。
(二)审计方法选择不恰当。
由于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受审计成本限制,不可能把所有审计事项全部查清。因此,在审计方法上一般采用抽样审计,这就加大了审计的潜在风险。目前,审计一般都是判断抽样,受注册会计师经验水平限制,抽样时可能出现:一是对被审单位一些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大的项目选择的样本量过小;财务论文二是只求样本数量,不求质量,如存货审计,往往只对存货的品种数量进行抽样,而忽视对存货的计价方法、质量、现行价格、所有权等方面进行审核,因而可能使注册会计师对存货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误判。
(三)审计取证可靠性不强。
证据的可靠性及证明力如何直接影响审计风险,目前的取证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审计证据要素不全,过程不清,引用法规不当;二是重基本证据轻辅助证据;三是忽视签证前审计证据的内部审核和签证后对签证意见的分析,特别是签证意见,被审单位或明确地表示异议,或含糊其辞,如“基本符合”、“确有差错”等,注册会计师对此稍不留意,不及时改正即会造成风险;四是审计资源利用不恰当,如直接运用企业的自我陈述,未加以判断、分析、复核,而作为本次审计的证据。
(四)被审单位不积极配合。
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将无法取得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限制审计范围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被审单位怕问题被揭露,而对审计施加限制,妨碍注册会计师进行正常的审计检查;另一方面,由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单位相关情况的不熟知,对方提供资料不全,有意隐匿其经济活动内容,而对方又未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做出承诺,这都直接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三、审计风险的控制
审计中风险的形成原因既有客观因素,又有主观因素,因而,经过注册会计师的积极努力,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可以把审计风险控制在一个较低的范围。
(一)严格遵循审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应严格遵循审计规范,来制定严密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进行审计工作准备,实施中把握审计工作质量。在审计过程中对审计工作各程序进行严格控制,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完整、方法恰当。如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除对企业会计六要素财务上的正常审计外,还须考虑企业的核算体系、生产流程、销售、仓库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调查,以确保审计程序和内容上的完整性。作为审计组长或主审,对组员的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目标完成情况实施必要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二)建立各级内部控制制度。
一是建立配套的质量控制措施,实行工作职能分工和牵制,对审计项目质量实行三级负责制,即主审负责制、复核制、集体审理会议审定制,以有效控制审计过程中容易引起风险的环节。特别要把好审计证据质量关,突出证据的有效性。作为项目主审,须对助审人员的取证材料、底稿进行审核、确认,专职复审人员对审计报告初稿及审计资料进行复核,审理会议对重大审计事项集体“会诊”,确保证据充分有效,必要时可进行二次取证。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审计复核、集体审理在必要时可提前介入,进行跟踪检查;二是实行内部管理制。如建立对注册会计师质量考核制、审计目标责任考核制、注册会计师廉洁自律规定等,对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工作程序、职业道德等方面形成有力的控制和约束。
(三)选择正确恰当的审计方法。
注册会计师要善于选择科学、严谨的审计方法,对一些企业内控管理薄弱、资产流动性较强或所有权难以确定、企业经济状况不佳、经营业务繁杂等风险高的审计事项,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适当增加样本量,扩大审计覆盖面,运用多种审计方法和灵活的审计手段,进一步提高审计证据的质量。
(四)建立融洽协调的工作关系。
实践经验说明,只有通过审计多次与被审单位接触,碰到问题要多协商,建立融洽的工作关系,才能得到被审单位的积极配合,才能了解到实际情况。在审计实施前,要对被审单位全面了解,平时注意收集被审单位经济动态等有关资料;审计中要多方面听取情况,详细询问,审计签证时,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公平对话;审计结束,及时反馈审计意见,与被审单位对问题进行协商和探讨,以征求意见的态度出现。因此,只有通过平时审计接触,才能及时沟通,取得被审单位的理解和支持,消除双方对审计带来的顾虑和摩擦,以达成共识,更好地实施审计和及时纠错。
(五)要区分会计与审计责任。
在实施审计中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非常重要。如注册会计师对被审单位提供的资料,应有资料接收清单,并要求被审单位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又如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拒绝、妨碍检查,转移隐匿有关资料、资产,这是被审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审计部门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单位责任。对于上述情况,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审计法》等有关规定,在审计报告中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或对报告反映内容进行限制,以避免被转嫁的审计风险。只有责任分清,才能避免审计中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六)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自身素质。
一是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专业审计技能和政策水平,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开展后续教育,组织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理论研讨;二是经常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注册会计师的廉洁自律意识,恪守审计规范,倡导敬业精神,不徇私情,秉公执法,达到遏制审计风险的目的;三是审计部门应培养注册会计师良好的审计风险意识,提高其在繁杂的企业审计中灵活、有效地控制各种风险诱发的能力,正确地对待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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