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行车的安全通告

文章 2019-07-09 18:26:05 1个回答   ()人看过

校园行车安全通告范文一

各位师生员工: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避免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学院的工作要求,现对校园交通管理做如下通告:

一、15栋学生宿舍一楼停车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要求居住在16—22栋学生宿舍区拥有各类摩托车、电动助力车的学生将车辆集中停放在15栋学生宿舍一楼停车场。

二、学院定于2012年11月6日下午15时开始对16—22栋学生宿舍区各出入口实行封闭管理,未经值班人员同意禁止通行。请广大师生员工遵守规定,自觉从人行天桥出入。

三、校园道路交通限速15公里/小时,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四、请各位师生员工将自行车、摩托车和电动助力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不得侵占校道,不得乱停乱放。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请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支持配合。

校园行车安全通告范文二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迎接2014级新生入学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根据学校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学校公车和教职员工自备车一律凭保卫处颁发的《车辆出入证》和通行感应卡进出校门;长期送货车辆、学生自备车凭《临时通行证》进校;执行公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邮政车、工程抢修车等)需主动向门卫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方可入校,并遵守学校有关交通管理规定;其他外来车辆必须经过允许和登记后方能入校。

2、我校教职员工新购车辆请及时持有关证件到保卫处办理《车辆出入证》和通行感应卡,并请将《车辆出入证》摆放在挡风玻璃下方以便查验,特别是进出校园和在校园内停放时务必放在车内显眼位置。长期送货车辆、学生自备车主请凭学校关系单位证明和个人有关证件到保卫处办理《临时通行证》。

3、进入办公区和教学区的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划定的机动车车位内,附近停车位不足需要临时停车时,也应靠边停放,不得影响正常的通行,特别是不得停放在消防通道上。家属区内停车应互相礼让。

4、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时应严格按照交通标识行车,严禁鸣笛、超车、急转弯、闯禁和高速行驶。

5、摩托车、电动车及自行车应有序停放在指定的区域,严禁在通道、门厅、各楼栋的进出口以及其他任何影响通行和校园环境的地方停放,严禁占用机动车车位。

6、严禁驾驶无证、无牌、非法改装的摩托车和电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7、请各单位、各部门利用开会时间向全体师生员工传达《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桂电[2012]46号)精神。

8、保卫处将组织力量,在交警和学校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不定期对发生在校园主要道路、办公楼、教学楼和生活园区附近的违章违停现象进行现场管理和处置。对违章违停及车内无我校《车辆出入证》的机动车将予以贴单和锁车处置。

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师生员工积极行动起来,主动配合学校管理工作,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做出不懈地努力。

校园行车安全通告范文三

各系各部门:

我校新生于9月11日报到,当日校园内车多人多,交通十分拥挤。为做好校园内车辆交通疏导工作,确保新生报到工作顺利进行,特通告如下:

1.当日校园内实行单向进出,即所有车辆从大门进,经车队前→实验楼后面→学生公寓后面→边门出。

2.教职工车辆请在学校指定的停车场停放,任何人不得在环形路路边停放车辆。教学楼负一楼因发放服装不能停放车辆。

3.教职工上班车辆在校内停放好后,没有特殊情况不要在校园内行驶。车辆一律从边门出或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请遵照执行,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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