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准则的主题论文

文章 2019-07-09 17:17:37 1个回答   ()人看过

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下面是小编推荐给大家的审计准则的主题论文,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审计准则的主题论文一

为了适应内部审计的最新发展,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准则在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升内部审计质量方面的作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对2003年以来发布的内部审计准则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2013年8月23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以公告形式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的颁布,标志我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新准在总框架以及其内容上都进行了更新与改进,从而进一步缩小了我国内部审计准则与国际内部审计协会即IIA的最新的准则的差距,表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准则正在逐步拉进与国际理论与实践的距离,与此同时,国际内部审计准则所表现的出的优点也是我们可以借鉴的地方,从而促进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完善,使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理论与实践与国际惯例进一步接轨,本文将从准则框架、结构以及相关的主要内容上对中外内部审计准则进行一定的比较,以期找出两者差距,从而指出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准则可以发展及改进的地方。

一、框架之上的比较

(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

新准则内部审计准则体系由三部分组成: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以及职业道德规范。

基本准则是内部审计准则总纲领、内部审计从业者应遵守的基本规范,以及另外两部分的制定依据,在准则体系中拥有最高的法定约束力和权威性;以基本准则为依据制定基本准则,基本准则则是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守的规范,较为具体及具有操作上的指引意义,其权威性低于前者;职业道德规范是开展审计工作时内审人员所应具备的职业品德,也规定了内审工作的职业纪律以及在实施审计时内审人员应承担的职责。将职业道德规范纳入准则体系属于国际惯例,其具有法定的约束力,也处于准则体系的最高层次。

(二)IIA规定的内部审计准则体系框架

IIA职业实务框即PPF由强制性指南、实务咨询以及发展和实务支持组成。

所谓强制性指南,指在任何情况必须使用的准则,包含了对内部审计的定义,以及内部审计的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实务准则。PPF的第二个层次便是实务咨询,它属于一个建设性条款,对准则的运用以及解释提出详细建议,也包含诸如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咨询服务准则、风险管理细则、信息安全服务准则等的新信息;发展与实务支持即内部审计界最新实务,包含IIA的专题及研究报告、参考的书目、教育培训等推荐参考意见。

二、内部审计准则

(一)结构比较

新准则基本准则含六章三十三条。总则,说明本准则的目的及依据、内部审计定义及本准则适用范围;一般准则,要求组织应当设置与其目标、性质、规模、治理结构等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并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有职业审慎性、胜任能力以及保密;作业准则,是进行内部审计工作时遵循的基本要求,描述该怎样进行审计工作;第四章为报告准则,确定了审计报告出具要求,及怎样对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第五章为内部管理准则,共两条,阐明内部审计的报告对象,应有的组织结构以及管理模式;最后一章是附则,表明准则的发布、解释者及实施的日期。

IIA最新的内部审计职业实务准则即SPPIA,共五部分构成。第一是导言,提出了内部审计的定义、适用对象及目的,以及准则的三个部分,即属性标准,工作准则以及实施准则。属性标准明确内审机构和人员应具备的特点,工作准阐明内审工作性质以及工作业绩衡量标准,实施准则具体运用了以上的准则。可见前两者是对内部审计业务广泛地规定,实施准则却是对特定的审计项目的限定。同时,导言提出,准则的制定方式IIA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并表彰了其在准则制定过程的努力。

属性准则位于第二部分,主要内部审计业务的实施具有的特征,有四个主要方面:实施审计业务的权责以及目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客观性、及应有的职业关注以及审计工作质量保证和改进。工作准则处第三部分,提出审计工作的指南及质量衡量标准,分为7个部分:内部审计管理工作、工作性质、审计计划、执行审计业务、审计结果的交流、过程监督以及管理者对待风险的态度。执行准则为属性准则及工作准则的运用和操作提供指南,涉及到了审计确认与咨询的活动。最后部分为内部审计术语,对若干审计词汇进行说明以及定义。

新准则与SPPIA相比较,SPPIA更详细具体,是内部审计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的反映,有着更为丰富的内容,也囊括了我国内部审计准则大多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比较

1.内部审计定义。我国新准则的定义: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IIA规定:一项独立、客观的确认与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增加价值,改善组织经营。通过系统及规范的方法,评估、改进风险管理、控制、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实现组织目标。

可见二者对内审目标、职能、性质等的定义已很接近,正表明我国内部审计的不断与国际接轨。

2.准则适用范围。新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个人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遵守本准则参与内部审计业务;IIA确定的适用范围为:各种目的、规模和结构的、法律和文化背景相同或者不同的组织内外审计人员。

可见在服务范围上,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已和SPPIA一样具有国际性,适用于各种法律和文化背景下的组织,有了从原先的国内机构及组织到国际范围的转变。

3.目的、权力和责任。新准则中对内部审计的目的规定是“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关于责任,基本准则的“一般准则”规定:“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等内容应当在组织的内部审计章程中明确规定”。SPPIA中,其属性准则规定了内部审计部门的目的、权责等应计入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并由董事会审查、通过。

4.独立性与客观性。一般准则指出: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新准则也说明了内部审计师保持独立性以及客观性的方式措施。

IIA指出,“内部审计部门须保持独立性,内部审计师须客观地开展工作。独立性是审计的基本原则,指内部审计活动公正地履行职责时免受任何威胁其履行职能的情况影响。客观性指不偏不倚的工作态度,使得内部审计师在开展业务时相信其工作成果且不会做出质量方面的妥协。

可见,新准则对独立、客观性的规定,仍然笼统抽象,且没对独立性及客观性进行定义与解释,也没列举作损独立性或客观性的情况,更没说明发生该情况下的披露。而IIA从定义出发,列举有损独立性、客观性的几种情况,并规定如何进行充分的披露。IIA试图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的确认业务不受任何干扰,首席审计执行官报告责任也很灵活,从而适应了各规模和形式的组织。

5.专业胜任能力与职业关注。新准则指出: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一是审计、会计、财务、税务、经济、金融、统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法律和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以及与组织业务活动相关的专业知识;二是语言文字表达、问题分析、审计技术应用、人际沟通、组织管理等职业技能;三是必要的实践经验及相关职业经历。可见,准则对专业胜任能力主要含:第一,必要知识。必须具有会计、审计和有关专业知识,这是内部审计人员最为基本的素质。第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工作者要很好地完成任务,要具备必要的业务能力。业务能力需审计工作的实践渐渐提高。第三,熟悉情况。内部审计工作者应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因为对本组织的情况的熟悉,使内部审计人员在对本组织的审计实施时更优于外部审计。第四,专业训练。审计理论不断更新,环境更加复杂,运用的方法也不断进步,便要求内部审计工作者接受后续教育,不断参与实践和学习,从而保证专业素养的逐步提高。第五,交际能力。语言文字表达、问题分析、审计技术应用、人际沟通、组织管理等技能。

新准则提到应有的职业关注,即内部审计从业者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实施内部审计业务,实施业务时,应保持职业谨慎,合理运用职业判断。职业谨慎指内部审计人员开展业务时应具备兢兢业业的责任感,并时刻保持应有的慎重态度。

IIA中专业胜任能力的定义是:内审人员应具备知识、技能及必需的能力,以完成职责。具体要求如下:在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充分知识、技能或能力的情况下,首席审计执行官应获得相关建议及帮助或者减少咨询业务;审计师应当有充足知识识别舞弊证据,但并必须有以发现、调查欺诈为职责的人员所具备的专业知识。总之,内审人员必须拥有充分能力,以职业方式完成既定目标。

对于应有的职业关注,IIA指出:内部审计师应有合理谨慎的态度和职业关注,可应有的职业关注并不表示永不犯错,同时要考虑到:达到目标所需要工作程度、事情的复杂性和重要性、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不当行为或不遵循制度的可能性。审计师应该对可能影响企业目标、经营管理的重大风险保持警惕,也不是要求所有风险都被识别出来。

与此同时,专业胜任能力要求当中,新准则提出了审计工作人员应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更加重视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更加注重与董事会、管理层关系的协调。IIA也非常重视审计师的交际能力,并将其视为发挥内部审计师作用、达到内部审计目的关键因素之一。当然,IIA更为细致地对内部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应有的职业关注进行了规定。

三、展望

本文仅仅对新准则的一般准则所涉及到的内容,IIA的属性准则中相应部分作了简单比较。目的是为了找到差异及存在差异的原因,从而借鉴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先进之处、完善我国的企业内部审计准则,提升内部审计的职业水平,有效发挥其增加企业价值、改善组织经营管理等的作用。

世界一体化的加速及企业面临的环境的变幻,企业间竞争日益白热化,而内部审计在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帮助企业实现目标、增加企业价值等方面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我国从1983年国务院各部委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才开始实现内部审计,相对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较为成熟的企业内部审计,由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起步较晚,与其先进的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还有相当的差距。故而如何抓住世界经济迅速发展给我国企业带来的机遇,发展内部审计职业,提高企业竞争力,是每个内部审计工作人员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审计准则的主题论文二

一、我国审计准则体系的结构和内容

我国审计准则体系包括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包括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包括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具体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业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新修订后的38项审计准则于20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修订了16项准则的实质性内容,改写了全部38项审计准则的体例结构,修订后的审计准则由5部分构成:“总则”、“定义”、“目标”、“要求”和“附则”。原审计准则中的解释说明材料作为应用指南。新审计准则的修订不仅提高了准则理解和执行的一致性,而且全面、彻底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基本要求;同时增强了识别舞弊风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给注册会计师带来了更大的职业判断空间和更高的灵活性。这次出台的审计准则与旧审计准则相比有几点区别,主要如下:

(一)框架结构对比。旧审计准则一共六章二十六条,新审计准则扩充到七章三十七条。并取消了原第二章“一般原则”这一较为模糊的概念,改为“管理层遵守法律法规的责任”这一章,并新增了第六章“解除业务约定”。

(二)制定目标对比。新审计准则将其中“会计报表审计”改为“财务报表审计”,这是一项重要改动,体现了制定新审计准则的基本目的;在其他准则中也都遵循了这一变化。因为会计报表不等于财务报表,原审计准则中所指的“会计报表审计”其实是财务报表审计,而非“会计报表审计”。

二、国际审计准则的内容和结构

国际审计准则体系指的是由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属的IAASB所制定的准则体系。2008年12月,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IAASB)完成了全部明晰性项目,对现行36项准则全部改写,对其中16项进行了实质性修订,制定了1项新审计准则。在国际审计准则体系中包括注册会计师业务,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业务、除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相关服务业务,与其相关的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以及相关服务准则,而且公告还包括用于保证各类业务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三、我国新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的趋同分析

(一)新审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有了很大的扩展,对于海外分支机构和跨国企业在我国的分支机构都进行了相应的规定。我国审计准则的这次修订充分采用了国际审计准则所有的基本原则和核心程序,在审计的目标与原则、风险的评估与应对、审计证据的获取和分析、审计结论的形成和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的设定等所有重大方面与国际审计准则实现了持续、全面的趋同,修订后的新审计准则体例和表述更加简洁清晰,易于理解和应用,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实务处理中获得了更大的职业判断空间和更高的灵活性。新审计准则的这一重大变化也体现在审计模式的进一步演变上,更加全面、彻底地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基本要求。实质性修订了《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审计准则第 1323 号——关联方》、《审计准则第 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审计准则第 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这些准则的修订都全面、彻底地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基本要求。作为现代审计方法的最新发展,在新审计准则的研究与制定过程中,风险导向审计高度迎合审计风险,强调重大错报风险为主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首先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然后根据评估结果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控制检查风险。新审计准则修订进一步强化了重大错报风险的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摆脱原来的审计程序导向思维。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特色与变化。

(二)新审计准则增强了识别舞弊风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了注册会计师发现舞弊的能力,提高了审计的有效性。本次修订对关联方、会计估计和公允价值、集团会计等舞弊高发领域,既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又细化了对注册会计师的针对性指导,要求注册会计师合理运用职业判断,按照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识别、评估和应对这些领域的舞弊风险,要求注册会计师关注和解决实务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新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加强与治理层的有效沟通。对管理层与治理层在财务报告方面的职责做出明确区分,进一步规范了治理层在监督财务报告方面的职责和作用;不仅要求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对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质量的看法、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错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舞弊等及时与治理层沟通;也要求注册会计师向治理层和管理层恰当通报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内部控制缺陷。

(四)新审计准则注重对小型企业审计的相关性。本次修订取消了原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而在每项应用指南中增加“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部分。这种做法使得体例和表述简洁清晰,易于理解和应用,有效提高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适用性。

四、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差异分析

中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在趋同的同时,也在诸多方面实现了突破和创新。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增加了《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未区分审计准则与审计实务公告;部分准则内容行文存在一定的差异,如《与治理层的沟通》、《存货监盘》、《关联方》、《审计报告》等。

鉴证业务基本准则IAASB将其放在准则序言部分加以强调,我国原审计准则中没有,中注协在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中增加《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现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则将其单独列示,增加了其权威性,便于注册会计师对准则体系的理解和把握。验资也是中国非常有特色的事项,验资准则也是我国审计准则体系的一大特色,我国验资准则在原审计准则体系中属于审计实务公告的内容,新审计准则将其重新修订放入审计准则并进行单独列示,IAASB体系没有验资相关准则的内容。

总之,新审计准则的再次修订,顺应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但采纳了国际审计准则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程序,同时又结合我国国情,使得审计准则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实现了与国际审计准则持续全面的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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