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的自述散文
叶圣陶先生说得有道理,我们要多养成习惯,习惯成自然,这样才会使自己的能力越来越强。我很信奉他的话,养成了写诗的习惯。
朋友常常耻笑我,这年头你还写几句烂诗值几个钱,拿到市场上去还不知摆在什么地方。谁还像你这样痴。不错,我承认是痴。我的痴病在读师范的时候就有了。那时候,我看见学校许多同学都搞文学创作,心里痒痒的,羡慕得很。因为我认为“诗”这东西,应该是作家才能有的非分之想,我能写几句算什么?于是想申请加入学校的“晨风”文学社。
当时任我《文选》的吴杰元老师就是文学社的指导教师之一。我便托文学社的同学交了两篇诗稿给他,这也是我最初创作的最满意的两首,《知己》和《饭后引思》。吴老师审稿后,帮我改动了《饭后引思》,对于《知己》却一字未动。过后,吴老师三番五次的盘问我:“这是不是你自己写的,你可不能去抄袭别人的!”我每次都红着脸,至少老师认为“它”有一点点份量。“没有,这绝对是我自己写的!”终于,吴老师相信了我,并鼓励我继续发展下去,将来一定有前途。我心里有着难以言表的兴奋和激动。就这样,我的两篇处女作登上了《春晨》,我也被录用为“晨风”社员,从此,我被吴老师的那句“继续发展下去,将来一定有前!”的话拉入诗歌的爱河。
到现在,我算忠爱诗歌五年了,继续发展着我的“痴病”。虽则这五年来,我的成绩平平。但从这册诗集看来,我没有白白虚度这五年,我的生活算是充实了。有诗的日子,就没有孤独,每次写诗,总像有人端坐在面前,与我谈心,共同分享我的愉悦,心中总是喷射着感情的火花。这就像山洪暴发,为我冲了一个山泉澡。
袁牧在《随园诗话》中说:“《漫斋语录》曰:‘诗用意要精深,下语要平淡’,余爱其言,每作一诗,往往改至三五日,或过时而后改。何也?求其精深,是一半功夫,求其平淡,又是另一半功夫,非精深不能超越独先,非平淡不能从易理解。”这册诗集中,我不敢说每首都那么富有哲理,这姑且留给“诗”它本身去承受,留给读者自己去品评。
但我总认为,会写诗并不是一件坏事。你们责备的时候千万轻一点,因为这年月能坚持写诗,的确不容易,我只能坚持说:“爱不仅爱她伟岸的身躯,也爱她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
突然,一首冰心的短诗跳进我的心头: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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