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优美诗歌
作动词使眼睛指向事物本身。
诸如观看,接触,吸收,暗示,
最极致的动作,是让眼睛发光。
动词性的眼睛,充满揭示的可能。
而作为名词,眼睛仿佛只是抒情的
载体,大大局限了自己的表现能力。
以艾略特一首写“眼睛”的诗为例——
我最后一次看到的充满泪水的眼睛
越过分界线
这里,在死亡的梦幻王国中
金色的幻象重新出现
我看到眼睛,但未看到泪水
这是我的苦难
这是我的苦难
我再也见不到的眼睛
充满决心的眼睛
除了在死亡的另一王国门口
我再也见不到的眼睛
那里,就像在这里
眼睛的生命力更长
比泪水的生命力更长
眼睛在嘲弄着我们。
反复阅读这首悼亡般的诗歌。
对负鼠的诗歌心智会激起好奇。
竟如此之圆熟,光裸,和感恩。
而诗中苦难的堆叠,该不是人类
某种普遍哭不出的处境与象征。
呵,举头三尺有神明,这神明
就是看住我们嘲弄们的眼睛?
意态所及,抒情变为揭示。
可叹我们经常看到的眼睛,
抒情之夸张让读者起鸡皮。
是谁曾用眼睛弹出一条瀑布,
那泪水是够丰富的,不知作
者是否相信这激情之水呢。
由此看来,回到事物本身。
意态高于抒情。观念即词性。
2018年11月21日于永安约
注:艾略特《我最后一次看到
的充满泪水的眼睛》,裘小龙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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