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消防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下面是关于景区消防应急预案的内容,欢迎阅读!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景区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沐川县森林防火预案》,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景区管委会的领导下,执法大队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景区内经营单位和农户的森林防火工作。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半专业扑火队和发动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沐川竹海景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景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景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二)景区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陈元才
副组长:陈国柱、兰文明
成员:刘兴培、龚 伟、杨先惠、陈怀聪、谢均、李龙海陈国光、李仕敏、龚杰、龙太川、蒋天翔、周颜志、曹志云、曹志明、龚在宽、陈东、吕登华、曾自林、侯平远、曾仕林、兰俊方、张承旭
联系电话:4651177 13541912379 13881338178
景区执法队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
(三)景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下成立义务扑救队共计20人。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附后。
(四)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景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 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镇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五)景区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片区责任制,要经常性地在片区进行宣传、检查、督促。片区划分如下:
1、第一片区:北大门至陈明安屋基(包括万寿3、4组的景区内的林区)。
负责人:兰文明
2、第二片区:陈明安屋基至茶场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杨先惠
3、第三片区:茶场至箫洞飞虹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龚杰
4、第四片区:箫洞飞虹至南大门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陈国光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知识、扑火科学知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管护人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端午节、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一)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景区执法大队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执法大队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出现重要火情时,执法大队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在1小时内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和设立情况
砍刀: 20把 油锯:2台 铲子:14把 灭火拖把:10把 斧头:2把、 水桶:10个 水瓢:10把 干粉灭火器:6支
设立森林防火警示牌、标志牌:46个,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2000余份。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为前线指挥部、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部(景区管委会)职责:制定扑救实施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做好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2、扑救组职责: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线指挥部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人力部署工作。
3、后勤保障组职责: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住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4、医疗救护组职责: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5、保卫组职责: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经检查确认无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隔离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驻地选择扑火和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灾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原则上由景区执法大队协同镇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县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镇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需要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报县级有关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火灾发生后,景区管委会协同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再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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