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局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省市县政府《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做好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建设的通知》(德办函〔20xx〕198号),我县全面开展了公共场所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及地震应急演练工作。现将此项工作试点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
公共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是社会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无应急预案、预案是否切合实际、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直接关系到应急工作的效率,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危、自然环境的破坏、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我县高度重视公共场所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及地震应急演练工作,将全县公共场所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及地震应急演练作为今年防震减灾工作重点之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项责任,为公共场所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及地震应急演练打牢坚实基础。
二、精心组织
(一)搞好动员培训。为了全力推进公共场所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及地震应急演练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做好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建设工作的通知》(罗办函〔2011〕3号)。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要求,细化了预案建设的总体任务和阶段性任务。1月12日下午,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谢青云主持,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县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建设工作动员会,就全县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防震减灾局局长李世模在会上就如何编制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特别是对承担试点任务的县汽车站、三三超市两个单位进行了系统指导。
(二)抓好试点示范。为积极稳妥推进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建设工作,不断探索新举措,取得新经验,在试点工作中,我局副局长欧阳丽、黄兴明带领机关工作人员,多次到承担试点任务的县汽车站、三三超市两个单位,了解地震应急预案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就预案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特别对这两个单位具体负责预案建设的同志进行具体指导。在我局和相关部门及试点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于4月中旬全面完成了《罗江县汽车站地震应急预案》和《德阳三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罗江分公司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报经主管部门和我局备案。试点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的完成,为罗江下一步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单位编制地震应急预案提供了经验借鉴,同时也更好地宣传了防震减灾知识,提高了他们防震减灾意识。
防震减灾局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及地震应急演练的工作总结
(三)强化应急演练。《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两个试点单位都制订了《地震应急演练实施方案》,用于检验《地震应急预案》编制的实用行和作为试点单位开展地震应急演练的具体实施方案。在我局和县级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4月26日和6月13日,县汽车站和德阳市三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罗江八景苑广场店分别举行了地震疏散应急演练。演练前,各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大会,阐述了地震应急演练的重要意义,讲明了演练的程序、内容和纪律要求,落实了应急疏散路线和避震安全区域。演练中各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经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地震疏散应急演练,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全面推进
目前,我局正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做好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建设工作的通知》(罗办函〔20xx〕3号)精神,全力推进全县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建设工作,力争年底全面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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