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王十六判官》古诗鉴赏
古诗《送王十六判官》
年代:唐
作者:杜甫
客下荆南尽,君今复入舟。买薪犹白帝,鸣橹少沙头。
衡霍生春早,潇湘共海浮。荒林庾信宅,为仗主人留。
古诗《寄高适》
年代:唐
作者:杜甫
楚隔乾坤远,难招病客魂。诗名惟我共,世事与谁论。
北阙更新主,南星落故园。定知相见日,烂漫倒芳尊。
作品赏析
【注解】:
按:代宗即位,在宝应元年四月,此时公在成都,高在蜀州,不得云乾坤隔远。自严武还京,高适代尹成都,公则自绵入梓,故有隔远之语。此诗寄适,当在是年之秋,旧编俱未当。
楚隔乾坤远,难招病客魂①。诗名惟我共,世事与谁论。北阙更新主,南星落故园②。定知相见日,烂漫倒芳樽③。
(此在梓州,而寄诗于适也。一二,从高说至己。三四,从己说向高。此叙出相隔苦衷。新主初立,则故园可归,从此相见倾樽,得以谈诗论事,此豫道还京之乐也。)
①《杜臆》:《招魂》乃宋玉所赋,玉本楚人,故起句用之。适本传:五十工诗,好事者辄传布,又具王霸大略,慷慨善谈论。三四正道其实。②以南星对北阙,是借喻语。公与适将自南而回,故曰落故园。公诗“南极一星朝北斗”,意正相似。按:《史记·天官书》:东井之西,曲星曰钺,钺北北河,钺南南河。《正义》曰:钺乃秦之分野,南河三星,北河三星,分夹东井南北,置而为戒。南星不见,则南道不通,北亦如之。此云“南星落故园”,是南星见,而南北道通矣。且于长安分野,亦有取义。③烂漫,醉貌。此诗诸家聚讼,多疑赝本。顾注疑高适还京在广德二年,不得称新主。不知送高还朝,别有一诗,此则喜代宗初立而作,不必牵合同时。朱注疑成都为蜀地,不得言楚。考七国时,蜀本属楚,前《送李校书》诗亦云“已见楚山碧”,则高在成都,亦何不可言楚乎?《杜臆》疑适家沧州,不得言故园。按:公本杜陵人,故以长安为故园,原未尝专指适也。诸说纷纷,今并正之。
本文标签:
[!--temp.yk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