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设计

文章 2019-07-08 23:44:58 1个回答   ()人看过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节总则

一、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以及河北省相关文件、条例等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是指: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重大交通事故、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等。

三、当发生上述所列突发事件时,医务科、总值班必须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甄别,由主管医疗副院长以及医务科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所需调用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情况向总指挥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由总指挥宣布本预案的启动。

四、科室、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科室、部门的相应措施,并有培训、检查落实情况的记录。

五、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病案书写及管理制度;坚持三级查房制度:坚持会诊制度等保障医疗安全的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第二节人员准备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急诊科人员全天候准备人员,建立有效的通讯网络,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件。

二、夜间各科值班人员随时准各听从院总值班调遣。

三、医院根据突发事件的临床特点随时组成具有明显专业特点的专案组,安排专业人员承担主检医师工作,指导临床工作。

四、科教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应急措施的人员培训。

五、全院各部门主任,负责将《应急预案》灌输至本部门内的每一位职工(包括临时工),并定期进行演练。

六、指挥中心及医务科接到需派出医疗队任务时,白夭由科室主任根据要求迅速做出人员安排,报医务科组队;夜间由院总值班根据专业需求从值班医生中选派,并通知当事科室主任进行人员补充。

七、总务科全面负责外出医疗队的生活支援、医务科全面负责外出医疗队的业务支持。

第三节报告制度

一、任何部门及个人对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据实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不得隐瞒、缓报、谎报告内容包括:

1、病、伤人员数量。

2、病伤情况。

3、参与救治科室。

二、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根据职责迅速向主管院长汇报。

1、突发事件的性质。

2、病、伤人员数量及病、伤状况。

3、参与救治科室。

4、需要调用的人员、药品及设备。

三、主管院长亲自或委托医务科按照程序向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医务科定期向全院通报疫情。

五、医院指派医务科专人负责突发事件或疫情,上报保卫科负责向公安部门提供所需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散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立即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现甲类传染病(霍乱、鼠疫)和乙类传染病中SARS、AIDS、炭疽的患者、病源携带者以及疑似病人。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4、发生或可能发现原因不明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人数)。

5、发生剧毒物品、放射源物品丢失。

6、接诊重大意外事故、知名人士、外籍及境外人员、保健对象、大型活动的特殊情况、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群体患者。

第四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主要责任科室:

医务科、护理部、门诊、急诊、临床科室、放射科、检验科。

二、各责任科室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所需防护用品。

三、传染病预警机制

1、全院及各部门,为了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必须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

2、预警分级

①三级预警:外地出现疫情,本市无新病例或疑似病例在保证正常医疗秩序的前提下,由医务科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采购中心及总务科提供必要的物资储备。

②二级预警:本市出现疫情,本院接诊疑似或确诊病例,未开放隔离区时,做好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加强消毒隔离制度的监督指导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③一级预警:全面启动本预案,开放隔离区,整合医疗资源,停止探视。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责任科室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并准备后备梯队人员,服从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五、强调各科协同,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

六、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保证病历资料的科学性及完整性。

七、设置警戒线,所有参加救治的人员均有义务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治区域,并防止患者及可疑人员离开。

八、SARS及肠道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另附。

九、救治科室保留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及血液标本。

十、未经批准,病人排泄物不得随意处置。

十一、在市、区CDC人员到来之前,医务科人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划定对象,实施监控措施。

十二、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收治需住院患者。

十三、未经批准,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转出病人。

第五节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一、主要责任科室

医务科、护理部、门诊、急诊、临床科室、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总务科

二、各责任科室定期组织全体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所需防护用品。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责任科室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并准备后备梯队人员服从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四、强调各科协同,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

五、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保证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及严肃性。

六、设置警戒线,所有参加救治的人员均有义务组织无关人员进人救治区域,并防止患者及可疑人员离开。

七、按照统一要求,主治科室负责在患者左胸前分别挂上相应色带(死亡为黑色;轻、中、重伤为红、黄、蓝色色带)。

八、对于需手术治序的患者,尽可能安排在大手术室进行,并根据需要开放门诊科室手术室。

九、和市血液中心保持密切联系,保证血液供应。积极使用自体血回输技术,减少血液需求。

十、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收治需住院的患者。

十一、未经批准,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转出病人。

第六节保障工作

一、人力资源保障

1、派出人员的统计及分类管理。

2、调配院内人力资源。

3、兑现奖惩。

二、信息保障

1、档案室负责收集相关疾病的最新态势,了解最新的诊断标准、诊序方法。

2、计算机中心维护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准确,运行正常。

3、档案室随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填写表格,进行上报。

三、设备保障

1、总务科保证重点部门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2、随抢救进程及时提供所需设备。

3、随时进行抢救设备的现场维修。

四、后勤保障

1、总务科保障抢救所需的战略物资及必要的日用品的供给。

2、保证电力、热力、通风、水源的供应。

3、保证通信畅通,并具有随时增加通信的能力。

4、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用急救车。

5、保证临时设施的建设。

6、总务科保证参与抢救人员的膳食供应。

7、总务科保证医务人员临床使用衣物的及时洗涤及更新。

五、安全保障

1、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划定隔离区时,保卫科及时提供人员,并设立专人进行保安,阻止无关人员进人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

2、遇有突发灾害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时,保卫部门必须及时对电力、热力及通讯部门采取保护措施。

3、与公安部门保持联系,实施对嫌疑人的监控。

六、生活保障

1、院办、党办负责做好医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对医务人员家属的解释与安抚工作,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总务科保证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的食宿及身体健康。

2、总务科保证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食宿及身体健康。

第七节突发事件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及流程

一、突发事件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突发事件为:

1、化学物品中毒;

2、批量消化系统中毒(食物);

3、批量呼吸系统传染病;

4、批量消化系统传染病。

5、批量外伤(车祸、公共场所挤压伤、爆炸等;

突发事件地点:

1、本市本区;

2、本市外区;

3、外地;

4、本院。

突发事件的抢救分类:

1、院前抢救;

2、院内抢救。

突发事件的通讯系统手段:

1、电话2、手机3、网络4、人工。

突发事件的交通工具:

1、救护车(120);

2、本院车辆;

3、出租车;

4、社会车辆。

突发事故的信息传递系统:

1、总值班;

2、医务科;

3、急诊科;

4、主管副院长;

5、院长;

6、各级卫生局/CDc;

7、其它医院:

8、政府相关部门;

突发事件的指挥系统:

1、院长;

2、主管副院长;

3、医务科、护理部;

4、各科主任;

5、各级医师;

6、医疗、护理、行政职能部门;

7、上级指挥部。

突发事件的物资准备:

1、药品;

2、物资器械(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包、担架、各类夹板、颈托、绷带、手电筒、蜡烛简易呼吸器。

3、救护车;

4、棉上衣、口罩、帽子、手套、对讲机;

5、食品、水。

上述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有关人员必须清楚。

突发事件的外派医疗队:

1、领队:院长/副院长/医务科/科主任。

2、人员依突发事件派出专业人员并定人数,一般医生5人、护士3人。

3、人员依上级需要而定出哪一级专业人员承担。

4、按专业不同分别确定派出人员名单。

5、院内接到通知后应在不超过30分钟内,人员、物资、药品、救护车均必须到达指定部位集合共同出发。

6、随时与医院指挥部联系通报情况。

7、服从现场指挥部和上级指挥部的安排。

8、做好自身必要的安全、防护、避免医疗队人员伤亡;

突发事件的外派医疗队:

1、化学物品中毒:

①领队:院长/副院长/医务科/科主任。

②队长:1人(临时确定)。

③队员:护士2名、内科系统医师l一2名、外科系统医师l一2名。

2、消化系统(食物)中毒、消化系统传染病:

①领队:院长/副院长/医务科/科主任。

②队长:1人(l临时确定)。

③队员:护士2名、内科系统医师1名、外科系统医师1名。

3、呼吸系统传染病:

①领队:院长/副院长/医务科/科主任。

②队长:l人(临时确定)。

③队员:护士2名、内科系统医师1名、外科系统医师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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