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有效期限哲理故事

文章 2019-07-08 19:23:57 1个回答   ()人看过

浪漫情怀果真有赏味期之限制?那么到期的浪漫情愫会转淡吗?如果还能够维持相遇初期相知与相惜的缘分,是不是要加入包容与感恩的因素呢?如果真的能够如此的话,则是太值得令人钦羡与祝福的事…

日前美国康乃迪尔大学教授说:两情相悦系靠着脑中化学变化所致,据说有一种“巴氨基酸”的化学成分,会散发出一种情愫,让男女相见之际,会心跳不已、脸部泛红,进而产生激情,所以真命天子和梦幻公主,便因而互相吸引。

他又说:那种化学变化之有效期限,大约在三十个月之内,如果过了此一期间,其互相吸引激素将会逐渐消失,甚至因而毫无感觉呢!

所以那位教授认为,两性关系最久可以维持两年半,在化学成分“作祟”期间,两性之间卿卿我我的感情,并不值得令人惊讶;甚至在超过三十个月之后,因而离异的感情,基本上而言都可以算是正常。

可是假使男女关系,在两年半之后仍然好得不得了,那么其坚定的恋恋情缘,便值得珍惜和令人极其羡慕了。

听到这样的说法,不禁让人觉得有一点难过,果真两性甜蜜之情缘,只能够在短短三十个月中发酵?而那些所谓七年之痒和负心人,是否可以用这样的借口,因而大搞外遇或婚外情?

所以乍闻学者“理性而鸡婆”地为两性情缘下脚注之际,倏地有一种想法爬上心头,那就是:难道浪漫已经死了吗?

我总觉得,若把两性情缘之美好关系,用支离破碎的科学方法分析,会不会陷入学理辩论的吊诡境界?况且过于理性切割感情世界,岂不是将人性中最美好的感觉卖给撒旦?

当人们一方面追求浪漫人生,难道却又要一方面把自己推向哂哂惶惶之境遇?两情相悦的甜蜜滋味,果真要用显微镜来分析其成分吗?

如果情人们相信学者的理论,那么美丽的浪漫情怀,恐怕非得提早作古不可!

然而芸芸众生在红尘纪事里,终究无法跳脱此种宿命;从偌多流传下来的文学与艺术作品来看,人们的生命观其实毋须太过于严肃,也不必将感觉藏在聚宝盆内,更没有必要把思绪绑在须弥山!

因为感情或是情欲,全然的纾解和相知相惜,本来就应该具有“高度自主性”之特质,而且从内心散发出来的情愫,也是最美好的两性情缘,和令人羡慕的珍贵情操。

所以恋人们所追求的浪漫情怀,乃是形而上之心情写照,虽然大脑的化学成分,可能会主宰着男女情缘之轨迹,人们难道要屈服于此种“唯性论”迷思之境遇?

况且优质的两性关系,本来就是要深植于人们的内心,千万不要让那些弄不清楚的化学符号,来主导生命中的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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