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安全的手抄报版面设计

文章 2019-07-08 12:53:02 1个回答   ()人看过

交通法规记心中,人身安全在手中。交通安全的手抄报版面应该怎样设计?

交通事故律师解说交通事故的应对策略。

当遇上交通事故如何应对?除了保持一颗冷静的头脑外,还需要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应对策略,才能使自己的权益损害减少到最低。本文为大家讲解交通事故的应对策略内容。

一、现场交通事故处理。

(一)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二)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三)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五)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六)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七)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八)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

(九)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十)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交通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一是造成轻伤1-3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二)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具体受理部门为该支队法制科),上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消的决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

(三)责任推定。⑴、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损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⑵、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办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三、交通事故的处罚。

(一)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①逃逸;②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③隐瞒事故真相;④嫁祸于人;⑤其他恶劣行为。

(三)对军人、武警给予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发的,由军队、武警警察部队执行。

四、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

(一)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期限内只调解两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三)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节,当事人可以象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直接财产损失费。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在接到评定后15日内,申请重新评定。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骑车出行交通安全常识

1、骑车出行应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观察判断道路情况,主动做好预防措施,切勿麻痹、侥幸。

2、饮酒后尽量不要骑车上路,必要时可徒步推行,切勿醉酒骑行。

3、在道路上骑车时,不可随意进入机动车道,切勿与机动车争道抢行。当行进方向有障碍需暂借机动车道时,要注意观察身后的机动车,确认安全后方可借道通行。

4、骑车时不可高速骑行、相互攀扶并行、相互追逐打闹、双手离把骑行或手中持物,不要在车辆和行人中蛇形穿插、曲折竞驶。注意车辆突然驶入前面停靠、开门或右转弯,挡住路线,躲避不及而造成事故。

5、通过有灯光信号控制的路口时,要按灯光信号行驶,不可冲闯信号,并注意观察路口车辆动态,谨防违法行驶车辆。

6、通过无灯光信号控制的路口时,要准确观察判断各方车辆的车速、距离和行驶动态,确认安全后迅速通过。切勿急躁侥幸,争道抢行,更不可突然调头折返。

7、骑车转弯、调头、横过公路时,要减速或停车观察瞭望,判断过往车辆的车速、距离,伸手示意,并注意避让车辆,必要时推车前行。切勿突然猛拐、横穿。切记:每个驾驶人都有疏忽失察、判断失误和采取措施不当的时候,也并不是所有的车辆都能遵法行驶。

8、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和冰雪、泥泞路面要更加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谨防路滑摔倒、车辆刮擦碰撞,必要时下车推行。衣着、雨具不要遮挡视线和听觉,不要为躲避路面泥水、道路障碍或车辆溅起的泥水、尘土而突然变道或横穿道路。

9、夜间视线不良时骑车要注意路面井盖和道路障碍,防止跌入或摔倒,更要防范汽车驾驶员观察不清而遭遇车祸。

10、骑车载人载物应遵守规定,不可违规载人和货物超长、超宽、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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