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类经验的处置与表达—论当代女性诗歌论文

文章 2019-07-08 11:33:00 1个回答   ()人看过

论文摘要:在当代,我们很少能看到具备思想的高度与力度、具备文化的包容性与深广的经验厚度的“女性诗歌”文本。当代女性诗歌常常在一种情绪化的激愤中,一方面将个体经验推入本质化、实体化的境地,另一方面又将女性的“精神视角”转换为文化批判。“女性诗歌”的写作因此陷于对本质化、实体化的个体经验的执迷与超越个体经验的文化批判的悖论之中。走向一种“类”经验的处置与表达是走出困境的必由之路,这包括两方面的任务:首先是以“类”的经验改造“女性诗歌”的写作经验的构成与写作生态,提升其品质;其次是以“类”经验承载文化批判的责任。

论文关键词:女性诗歌 个体经验 文化批判 “类”经验

从作为写作资源的诗歌经验的构成上讲,在我们看来,当代,至少是“新生代”以来的“女性诗歌”写作一直处于一种悖论结构中:一方面是充满痛苦地、悲壮地沉没于个体性的女性性别经验的深渊之中,在写作中则表现为对于这种经验本身的或许是过度的执迷、夸张与倚重:

作为人类的一半,女性从诞生起就面对着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她对这世界最初的一瞥必然带着自己的情绪与知觉,……每个女人都面对自己的深渊—不断泯灭和不断认可的私心痛楚与经验—并非每一个人都能抗拒这均衡的磨难直到毁灭。这是最初的黑夜,它升起时带领我们进入全新的、一个有着特殊布局和角度的、只属于女性的世界。(翟永明《女人》组诗之序言《黑夜的意识》)

而另一方面,当试图将这种个体性的性别经验升格为“女性视角”、“女性精神性别立场”的时候,就无可避免地将之推向社会体制与意识形态的视境。因为女性个体的性别经验,甚至于这种个体的性别身份本身都是社会中给定的文化构成物,这样,“女性诗歌”的写作在对于个体的黑色深渊的绝望与迷醉中又以一种拒斥与抗争的姿态狂乱地指向了后者。这一点并不仅仅是作为一种观念悬浮于诗歌的上空,或者仅只是诗歌写作的外在的意义指向,而是作为一种张力、一种撕裂的伤痕贯穿于“女性诗歌”内部。诗意的激情并没有将这种悖论化解与泯合,反而将它们推人更加尖锐化的对立之中。我们常见的情形是在一种情绪化的激愤中,一方面将个体经验推人本质化、实体化的境地,另一方面又将“精神视角”转换为文化批判。这一状况以不同的形式或隐或显地大面积侵扰着“女性诗歌”的写作,并且决定了“女性诗歌”的基本品质。在当代的“女性诗歌”中,我们很少能看到具备思想的高度与力度、具备文化的包容性与深广的经验厚度的“女性诗歌”文本,诗歌本身于是常常处于一种以个体经验承载文化批判的栖惶不安、孤立无助与疲惫乏力的状态之中,而学理和逻辑上的矛盾与悖谬倒还在其次。从社会体制与意识形态的角度进行文化分析与文化批判,所需要探讨的恰恰是个体意识与性别身份本身是如何被构建起来的,个体经验是如何生成的,所需要避免的恰恰是将个体单子当作实体而不是文化构成物的幻觉与对这种个体经验的本质主义立场。

西尔维奥·方迪在《微精神分析学》中指出,我们身上很少、甚至几乎没有什么东西源于我们自身。从文化分析的角度来看,女性的性别身份与个体经验首先是文化的产物,是文化规定之下的“生理”的与“自然”的差异性;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个体与个体性经验的力量是有限的,他们首先是被抛入体制的被构成者。其次才是作为“主体”的构成者。因此在作为体制与意识形态的权力的牺牲品这一点上,男性和女性面临的问题是共同的,作为事实上的性别权力的优势拥有的一方,男权固然是需要批判的,但是作为体制本身建构的参与者或者说参与的一方,女性自身也未始不需要一种自我反思与自我批判的维度—这一点在个体性经验的情绪化表达中常常被遮蔽了,或者至少看起来似乎是不“人道”的:“她/我都这样了,还要被批判或自我批判吗?”实际上“人道主义”所指向的与伦理学意义上的“个体一主体”在这里正是将人们思考引人歧途的地方:“主体”之所以是“主体”,就在于它不仅仅是它自身,它同时还是它所不是的东西,它同时是客体与中介,主体与他者在“类”的共在中处于一种相互构成、互为中介的状态。恰恰是将个体囚禁在纯粹的意识和观念中的个体自足的幻觉,是体制和意识形态发挥作用的基础,或者就是体制与意识形态的作用本身,而“个体一主体”的自由在这种情况下正是在共在的“类”经验中对于规定着诗歌经验的形态起源与质地构成的个体性的意识与观念死结的破除与走出。

因此,“类”的经验并不是简单地退回到宏大粗放的无个性的时代与集体的传声筒的“大我”阶段上去,也不是要做女性群体的简单的代言者。同样,它也不是个体经验在情绪的催化作用下的同质放大,就如同前面翟永明引文中的“我们”所指示的那样。“类”的经验强调在“类”存在状况中经验的体制性的、文化的构成、男性与女性经验的相互错综、相互构成的经验本身的“主体间”的包容性与复杂性,以及经验的自我反思与自我批判的维度。对于这种“类”的经验需要作如下的说明:

(1)恰恰是泊没在个体性中不能自拔时,将女性经验仅仅减缩为一种纯粹的意识甚或一个概念、拘囚在某种体制性知识的牢笼中并且复制与再生产了这种知识。伊蕾在《被围困者》组诗中的名为“主体意识”的一节中写到的“我被围困/就要疯狂地死去”,完整地表达了一种阿尔都塞式的意识形态机制以及对其令人“疯狂”的作用与后果的体验(但也仅仅停留在体验之中而不能通过一种反思的维度将其上升到思想的层面)。“个体”或“主体”正是意识形态“召唤”人们去成为的体制身份之所是,成为“个体”或“主体”也就意味着“臣服”于、处身于意识形态与体制机器的围困之中。因此实际上是体制与意识形态经验构成了“个体一主体”而不是相反,所以当女性写作仅仅拘执于“个体性”时,女性性别经验本身便被装进了阻隔与消除其解构性危险的纯粹意识与概念的玻璃瓶子里,并成为体制与意识形态的自我论证的个体化范例。

(2)“类”经验相对于个体性经验就不仅仅是种量的铺张与扩大,而是代表了完全不同的经验构成机制与经验来源。“类”经验取消了“个体主体”的经验载体与经验生产方面的特权或幻觉,而转向一种“主体间”的经验场,这也等于是说,将关注与考察的中心由“个体一主体”转向经验与经验生产机制本身。从而,“类”经验引起的单复数变化不应该是将“我”放大为“我们”,而是“经验”本身需要永远变成复数形态的名词。“经验”的复数形态的表述同样也不意味着一种量的变动而是“经验”质性本身的一种深刻改变。主体间性本身便意味着对“个体一主体”自足的幻觉的祛除和对于“个体一主体”的意识形态批判,相应地,一种自我反思与自我批判的维度也就内在地包含到了“类”经验的本质之中。

(3)“类”的经验本身并不意味着对于性别权力本身的复杂微妙的构成与表现方式的忽略,相反,只有将这种权力关系置于“类”存在的体制与意识形态生产的大的视阑中来考察,才能对于问题的严重性与复杂性作出充分的估计,对于诗歌写作来说,才能对性别经验本身的构成作出恰当的处置与表达。由此也就引起了对于建立在女性性别经验基础之上的“女性诗歌”的概念的整体更新:我们不能以一种本质主义的、实证的眼光去孜孜不倦地考求“女性诗歌”的存在与否以及什么是“女性诗歌”—从这样的路径出发,不管得出什么结论,不管找到多少“例证”,都将成为毫无思维的拓展与深化意义的独断论。既然我已经将性别身份与性别经验本身看作是一种文化的构成物,那么也就必须从文学批评与文化批评的范式的意义上来理解这个概念,避免将其本质化、实体化。“类”的经验构成对于“女性诗歌”的写作来说至少可以在如下两个方面有所作为:首先,以“类”的经验改造“女性诗歌”的写作经验的构成与写作生态,提升其品质。在当代“女性诗歌”的写作中,弥望的是同质的、无差别的“黑夜意识”与“黑色”体验,而“黑夜里一切的牛都是黑色的”,这种“黑色”与“黑夜”的感受除了表明一种单调的“女性”体验之外,它同样也是“女性诗歌”的经验机制与写作机制本身的结构性缺憾造成的意义阴影的直觉性呈现。意义在于差异性,一种向着个体性的深渊中不断沉溺与内敛的单质化的经验只能将自己囚禁在意义的黑夜中。所以我们说,至少就我们这里所涉及的问题而言,经验的“个体化”的过程正是对于经验本身的意识蒸馏与概念萃取,而如我们前面所说的(最多是经过了情绪化的膨胀的)一种概念化的或者纯粹是作为一种意识的经验是最容易被复制的。

因此,对于当代女性诗歌的写作主体来说,需要破除“我执”,以“类”经验溶解个体意识的硬壳,主动以包容开放的态去体味、去接纳,尤其是要去兼济那些似乎是异质、异己的经验,从根本上重新组织作为写作资源的诗歌经验构成。诗歌经验的多维构成尤其是自我反思与批判的维度,打开了向思想与哲学的高度提升其整体品质的通道—在里尔克、艾略特式的现代主义诗歌之后,这一点大概不会被理解为诗歌图解概念或者简单地去写“哲理诗”。诗歌写作不同于一般哲学思维,但却并不妨碍它具备哲学的思想质地与品性的地方在于它是沉潜在经验的内部,以前概念的方式在不同的经验质料之间的相互激发、相互砒砺、相互映照与相互“论证”中走向意义化与形式化。由此出发,当代“女性诗歌”的整体生态与文化品格才有望得到本质上的改善与提升。其次以“类”的经验承载文化批判的责任。“类”存在并不仅仅是个体性存在的在数量上的简单相加与聚合,“类”存在之于个体性的存在有着质的区别。体制化与意识形态机制是“类”存在的基本前提与特征,由此也就决定了个体的自我理解的不透明性与个体经验的可疑性。所以我们不是一般地反对文化批判。而是反对从个体经验出发的文化批判。这样的批判只能在一种情绪化的偏激中将问题引如歧途,对写作构成伤害,非但徒劳无功,而且造成的结果只能是双向的损失。我们这里所指的文化批判建立在“女性诗歌”写作中的一种诗性的经验一意义机制自身所包含的文化批判维度之上,是后者自然而然的理论延续与展开。

与单纯从个体经验出发写作不同的是,这种写作机制对于“类”经验的倚重还不仅仅在于“类”经验本身的质地与构成,它在对于这种并不“纯粹”的经验本身保持包容与接纳(因为舍此而外我们并无别的经验来源)的而非情绪化的拒斥的同时,在一种反思的态度中对于这种经验的质地与构成所含蕴的体制和意识形态机理本身保持探索与研究的兴趣,最后再将这一切置于诗性的处置与表达的澄明之中。因此,对文化批判的经验支持并非是偶尔派给“女性诗歌”写作的任务,除去它其实也是“女性诗歌”写作祛除文化蔽障、争得完整的意义空间与健全的话语权力的长期的、内在的需要之外,“女性诗歌”具备杰姆逊所讲的将个体状况与社会整体条件连接起来的美学经验之“认知测绘”价值。从而,文化批判构成对于上述的“类”经验本身的理论(批判)价值的系统开掘与逻辑升华。而文化批判建立在这样的美学经验的基础上,则可能恢复作为“理论化生活”的丰富性,而非仅仅作为一种概念和思维机器的理论噪音去惊醒人们。

当下的文化处境使得我们必须再次回到“类”的主体性与文化诗学的视野中来,这一点对于诗歌,特别是对于我们这里所探讨的“女性诗歌”来说尤其重要,因为诗歌从来被当作是个体性的文化实践的典范,而“个体主体性”曾经是被大力张扬以求“回到诗歌本身”的义正辞严的理论宣言。“诗歌本身”是什么以及“个体主体性”的理论立场的历史功绩如何我们权且不去管它,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不同于政治极权式的意识形态,在我们今天的文化语境中,有一种犬儒主义式的直白的、自足、自主与能动的“个体性”是眼下的文化意识形态所竭力培植的幻觉。从“个体性”的梦魔中走出的“女性诗歌”写作,将会在“类”经验的处置与表达中获得一种全新的书写自由与力度,以及一种全方位的丰富性。

顶一下 ()  踩一下 () 

 

本文标签:

[!--temp.ykpl--]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