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动物作文600字
我喜欢的动物,是一只狗,它拥有一个霸气的名字——勇气二世。它拥有它的毛色是高贵的雪白,它的鼻子是典雅的粉红,长长的舌头只有在过分炎热的时候才会吐出来,虽然没有那么美观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是事,每当它张嘴吐舌头的时候,它那一双雪白的牙齿便露了出来。
虽然勇气二世自觉十分高贵,但是对于饮食这一块儿它却从不挑食,好吃的牛排、猪肉它也十分喜爱,狗粮也能吃上一大盆,馒头也能来几个,饼干也可以尝一尝。总结来说它是狗界的吃货,每次喂食它都差不多要把我的手一起舔了去。
虽然它爱吃,但是为了保持好自己的好身材,它也经常去公园运动,和别的小狗一起进行跑步比赛,我也经常为了追它,而跑得满头大汗。勇气二世最喜欢的还是玩球,我只要把球一扔向空中,它准会把球给稳稳接住!但是去动物园就很令我紧张,它会误以为老虎狮子是它的同类,然后疯狂的向它们跑去,我非得使出九牛二虎之力才能把它拉回来。
勇气二世也有叛逆的时候,而且做的事情不符合它的气质。比如说它有时会随地大小便,我每次都要花上好长时间清理它们,但是往往的结果是我这边的大便还没处理干净,它在那边又尿了尿,我擦尿的时候,它又开始吵着要吃饭,吃完饭就去躺着啥事儿也不做。无忧无虑,真是叫人羡慕它啊。
勇气二世还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不爱洗澡!我带它洗澡的时候,它总是使劲地挣扎,想要逃脱对它而言的痛苦之浴,但是我不能什么事情都依着它。我一只手将它按住,另一只手拿住喷头使劲给它冲洗。洗完了,再用烘干机一吹,它的身上干净了不少。此时,它昂首挺胸,气宇轩昂,与它洗澡时狼狈不堪的样子,简直是两只不同的狗儿。
我每个两个月就会带它去理毛,因为那时它的帅气的发型已经消失不在了。我坐在椅子上听着它不断的惨叫,心里解恨极了,谁叫你经常尿在我的床上的!
但是我仍然爱着我的勇气二世,只要它的狗粮吃完,我就会牵着它去宠物商店给它买狗粮,如果爸爸妈妈肯资助我,我就会买最贵的狗粮。当然它的玩具我也是会重点关注的。我经常买一些小足球、小篮球给它,偶尔一些昂贵的玩具也会给它补充一些。
每年到了勇气二世的恋爱时节,它就会躁动不安,抖擞着它一身漂亮的毛发,昂着它的头,在它喜欢的“女孩子”面前显示它的英姿。最要命的就是,它会偷偷跑出去和喜欢的“女孩儿”约会,稍微看关不严,就会溜之大吉。以后,我妈经常采取把门反锁,把窗关严的措施,不给它一点点溜出去的机会。当然聪明的勇气二世也是十分聪明的。它每天早上都趴在门旁边,只要早上我爸爸去上班,一开门,它立马就偷溜了出去。
我家的“勇气二世”,真是让人欢喜让人忧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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