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一粒钟经典作文

文章 2019-07-06 22:42:34 1个回答   ()人看过

原来名人中也有我一般的人物,内心缺乏争名夺利的概念,喜欢自由闲散,也许还会有一点点的谦卑。而谦卑还曾被我当回事,就是不够自信吧,我达不到窦文涛窦同学的超然,因为我没他的名和势,依然要看别人的眼色行事。除非一颗心实实在在对任何世事都从不介意。但人活一口气,但凡有些许自尊的,肯定也都会在乎一些事。窦同学这样名气之人,能让我突然就生出一份欣慰——原来大巫如他,小巫才如我啊。

窦同学挺自我的,玩大发了不想结束,就敢跟公司请假撒谎说病了不能去录节目。我呢,我也敢,虽然少了我一个不至于地球不转,工作也不至于过了今天没明天,可我在意头儿的想法,头儿想的当然不会是我请假的原因,他只惦记着别耽误了惹上面的头儿急。然后我就这么一层一层的牵挂着,然后若不是十分闹心也只好舍身忘我。

我就是这么个矛盾的家伙,连买件在别人也许觉得出格的衣服也要犹豫再犹豫,最后为了避免上班被人说三道四还得忍痛割爱。人家玩出轨,就因为心大脸皮厚不怕唾沫星堆顶不怕黄口白牙耻笑,人家人来疯,就因为可以在领导面前风光瞩目日后也许就能提个一官半职,人家天天迟到,就因为不图名不图利不图年底当个优秀先进我就死马了您也甭当活马医。羡慕之余,也瞧不起,人活着当然不能只为自己活,当然要有集体观念不能拖后腿,不那么上进至少也不能那么落后吧。

我挺平淡个人,老实做好本职工作,不争不抢不嚼舌头,可照旧不能封了别人的嘴。因为还是光彩照人,大言不惭,哈。可能有人工作到退休也没遇到“一条鱼腥了一锅汤”的那种人,那是你的福份,不会有人讲“就他?他凭什么优秀啊?他哪行啊?”,虽然腥人自己就一无是处遗臭万年的主儿。一不小心被上头“看中”,三天两头电话骚扰找谈话陪吃喝,要笑要说还不能表现不高兴。出彩便总要遭到好嫉妒之人的嫉妒,冷脸冷语酸模样看着就倒胃口,有能耐你也出个彩试试啊。

杂志就摆在面前,我知道卧室窗台上还有一本,厨房餐桌上一本,客厅沙发上一本,卫生间洗衣机上还一本。我就有了资格教训女友,“多看书哪怕只是多摆书,给孩子一个学习氛围上的熏陶还用担心他不喜欢看书么”。以前看网友的读书笔记时常更新,便挺惭愧的,我一文字爱好者的面孔就很挂不住,问到我我就左右而言他。其实现在看来,读杂志期刊又怎么了,篇幅小节省时间,知识面随意间就扩充了,不然卫生间里能解决什么长篇大论,不然我哪轻易就知道了窦同学的自由散漫。女人嘛,不该攀比男人,男人可以人间神仙似的过活,女人可以么,那么多人间世事要处理,这就是区别且区别大了去了。

在我来说,这么写东西是最自由散漫的一种表现,跟和好友聊天似的,不用拼了整个脑神经去掂兑所谓美感韵味,咬文嚼字的滋味其实不好受。桌上的窦同学迷着他那双“色迷迷”的小眼睛笑得很坏,破得我看是上不了街的牛仔裤,透明框的小眼镜,再多看两眼,感觉并不好看的他睿智得可爱。男人可以不帅气,但绝不能平庸。看待一个人,若这样自述性质的文章名副其实,便可在其中看到一个深度的人,平日我们接触了解之外的一个人,窦同学就这样,台上台下两重天。就象我出了本书,所有认识我的同事朋友眼镜都碎了一地,惊讶于我的“真人不露相”,我得意小小的在心里接下“露相不真人”,“不露是高手”。

我把写字看作自娱自乐,虽然很懒写的不多,但按照我“五分钟热血”的秉性,这个喜好已经突破世界记录了。写字的时候开始不喜欢开Q,以前一姐姐这么说我还觉得矫情,但现在觉得是种境界,是把重心上升到了一个高度,不达时无法体会的心境。现在我已养成了习惯,相机嫌背着压肩膀,没有特殊目的就用手机走哪拍哪,手机的像素挺好的,比很多博友的都清晰。再用PS东一头西一头跟瞎子似的胡乱弄,加上各种字体的文字标题LOGO地址,没人教过也弄得有模有样自得其乐。

我特喜欢轻闲,却不大喜欢一个人待着,除了写字和休息日,中午几乎都要拽着朋友聊天或逛街。听惯了周围的夸奖,天生对衣装敏感独道,倚仗形体还好俨然成了一众眼中的典范。单位有一男同事盯牢我了,我喜忧参半的成了他春夏秋冬行头的陪购员,他还好意思污蔑我“你帮我买的我都非常喜欢,但你的衣服我一件没看上!”我很宽厚的开心笑给他看,不用反驳,事实在那儿摆着他如何抵也毁不掉不是。

作为家庭中唯一的劳动力,我却不够勤劳,首当其冲就是不爱做饭,且对下厨房十二分的抵触。可我命不错,有婆家和娘家肯给予心甘情愿的施舍。翻起眼皮望着棚顶算算,大概,有五六年没开火了。就这五六年之前,除掉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铁定不开火,每周五天我有一至二两能做饭就很不错了,所以五六年前我家伙食费一直居高不下,就是因为总下馆子叫外买,虽然每次花钱肉都疼也比买汰切炒省心省力。我也只是肉疼,毕竟我们家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我们俩口又那么能败,但我管这叫会生活,只要不扎脖去消费就是合理也合法的,父母再怎么教育也当耳旁风。

还有做家务,房子和房子里的一切都是为人服务的,在人懒手不勤时,索性就让它们也懒一阵儿。我不只一次用这番大道理游说朋友,当然,前提是我的朋友比我懒多了。可能年岁真大了,我发现似乎谁都不如我讲究卫生,我能做到饭前便后要洗手,出门前后整装擦皮鞋,抽屉里总是大小整齐泾渭分明,灶台能照人卫生间能住人……当然,我说的是刚打扫完呵。女友揶揄我,“干净得快变态了,等你老的,一定挺烦人”。其实变态的事,我也挺怕的。

我也挺色,不分男女老幼,只要好看都要垂涎欲滴。前一段特喜欢温特沃什·米勒,在我的眼里他帅得一糊涂,从网上搜他所有的照片轮番放进桌面,让我一开机能能看到他的帅模样。好看可以当饭吃,至少能顶一顿饭,《越狱》经常让我忘了肚子的问题,看到鸡啄米也舍不得关掉电脑。大街上帅男愈来愈多,我知道象我这么个大姐姐死盯着人看是很不礼貌的,又不忍无视,只能把目光飘来飘去假装无视。虽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我是个女人啊,女人就要有女人的矜持,哪怕是假装的也得装上一阵。回头兴奋加神秘的指给同伴看,然后叹息“生不逢时啊”。

人不再年轻的时候无奈也自卑,三两年前还时常遭人夸奖“没有三十吧”,可现在再听不到了。唉。可我人老心不老,还会喜欢小女孩的东西,花哨发饰手机链吊带彩装,多是看多买少。哪天打扮得很清新,大家都夸年轻了好几岁,对着镜子左照右看那个美,还会怀念上好几天。都讲心态年轻人才年轻,可我做不到明知道自己几岁非要装记不得。有人说别人问到才发觉自己不是二十多已三十多,我就特匪夷所思,人忘记什么也不可能忘记自己的年龄,天天都干什么吃了。

跟家庭的熏陶教育有关,我们家人都心平气和不好张扬,属我还算活跃开朗。同事说我“每次看见我都在笑,好象总没愁事”,愁事谁人都有,一早闹别扭到单位就忘了,这似乎是我的一个能耐。如果我一脸的多云,我的周围人怎能不受影响,那是自私的。长大后这十几年的光阴,为我喜欢的生活积累的很多经验,根本的一条,就是尽量不去用我的原则衡量别人。有些事惹不起还躲得起实在回避不了就要尽快解决,这个理论在家里用不上一定不让别扭折腾24小时。我给人很阳光的感觉,都说我有副很好的脾气,殊不知……窃喜,不知道的最好。

另外,能被人夸赞“有女人味”,这就是对我最好的褒奖了,我心满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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