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死者散文
婚姻是恋的坟墓。但“有情人成了眷属”,毕竟是一句讨喜欢的话。其实呢,恋爱算是怎么一回事,也令人不甚明白;我想,不是不近于猫儿打架的。——然则,人生的回味儿也未见其佳。
失恋是什么呢?总不是什么好顽的罢。轻微一点的还好,只当无端害了一场热病;重一点的就有点“要命”了。在发痴发热者的心中,恋好比一块黄金,生命是一片鹅毛罢。局外人呢,以为人命关天,岂不吓杀我也!
局中与局外也只是比较的说法。这儿有一个酒徒,一个赌棍。一杯在手的时分,酒徒总是馋涎欲滴的;到了“三缺一”的当儿,那位麻雀迷的先生该跳脚了,而喝着酒的朋友,正慢条斯理吃他的盐水落花生,“不忙!不忙!”自然,他是局外人哟,忙什么?
所谓当事人的心,亦只偶现在某一桩事上,在某一刹那间而已,跳出了这圈儿,谁都要哑然失笑的。所谓真的了解,不但不存于人我之间,就是许多“我”的中间也未必存在。对于从前顽过的把戏,一例的觉着淡远轻微而渺茫。不但对于这桩事和同事的人感到疏远,在回忆的镜中,自己的影子也有点“面熟陌生”呢。这一回事谁都鲁莽地干过,谁都不曾仔细明白过,此其所以“天鹅绒”也欤!
VG君此作是情书,“据题说”还是致死者的情书,这自然是很妙的。虽哲理的发挥也很多,大体总是局中人言;惟结尾一转,弦外微音,却令人悠然意远。至文笔文情,亦臻佳境。以我的偏见,是可读的一本小书。
我近来真懒于动笔,连写封信也懒,朋友们都知道的。文章更加做不出来了,不待言。所以这样的胡言,也算是序罢。希望不曾讨VG君的骂。但是,假如这书是我做的,我却不喜欢有搭足架子的文章来替我吹哩。不论VG君怎样想,我反正就这么着自己宽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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