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乐趣作文500字「初中」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开拓视野的窗口,书是探索奥妙的金钥匙。读书不但能够丰富我们的知识,也能带来很多的乐趣。
第1篇:读书的乐趣作文500字
读书,你可知道在这字里行间蕴含了无限的乐趣。读书,可以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了尽情的遨游;读书,可以让我们与高尚的人畅快对谈;读书,它可以陶冶我门的品德、情操,使之高尚……
在睡之前,我总喜欢先到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一番。让学习了一天的身心,放松一下,同时吮吸一点课外知识。睡前翻开那本《中华上下五千年》,一定是夹着叶脉书签的那一页,讲述了中华人民五千年以来的荣辱兴衰。我看到了,那是汉武帝,是他的雄才伟略,是他的“不拘一格降人才”使那时的我们称霸于世。是他北伐匈奴,西通西域,使中华民族一度走向强盛。我有看到了,那是慈禧,是她引领清政府走向腐败,走向灭亡。是她的胆小怕事,不肯变法,令康熙、乾隆创下的强盛国力付之一炬。是她迫使清政府不断的签订不平等条约,让有着五千年文明的中华民族饱受欺凌。读书,你让我与书同欢,与书同悲,在你身上体会着无限的乐趣。
在闲暇之余,我总喜欢去看那本令我倍加珍惜的《名人名言》,他让我和高尚的人尽情畅谈。是他让我有了人生理想:“人类的心灵需要理想更甚于物质。”是他让我乐观面对生活:“当上帝给了我们一个酸柠檬是,我们要设法把它变成甜的。”是他让我有了不怕失败的心灵:“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书,我们不仅要从你身上读出哲理,还要从了身上读出乐趣。
在周末空闲时,我总爱去看那本使我有了高尚品德,情操的书《论语》。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句自古名言,教以我不能骄傲,要从别人的身上吸取优点以取长补短,改掉自己的缺点。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千古名言告诫我们自己不喜欢的事物,不要强加在别人身上。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论语》不愧为儒家的经典之作,陶冶了我的品德和情操。
读书,在你的身上散发着一到独特的清香,就是这种清香,让我的灵魂也被你操控。但愿这种清香溢满生活的每一角落,让每一个人都去体味其中的无限乐趣。
第2篇:读书的乐趣作文500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像一泓清泉,一缕晨曦,一丝月光,舒心,温暖又柔和。
我并没有在自说自话,也没有在故弄玄虚,我只是在用最真切,最充实的感受描述着读书的乐趣。
我自幼酷爱读书。至今为止,什么四大名著,百家姓,三字经,唐诗宋词,诗经离骚,就算背也是绰绰有余。在读书这条无尽的银河中,我摘取了许多智慧,快乐的繁星,他们拨动着我的心弦,激荡着我跳动的书欲,让我一次又一次的坠入书海。每每看到一个精彩的情节,我便会不由自主的继续看到尾,就算把书翻烂了,也意犹未尽。它是促进我进取的一种动力!
读书让我明白很多前所未有的知识,也让我体会到一种莫名的感觉,他让我明白什么是虚怀若谷,什么事诚信谦和,让我明白人与人之间还有一种高境界。总而言之,三言两语说不清读书的好,道不明读书的乐。
我曾经想过,我为了什么而读书,我想清楚了,我是为了快乐而读书,是为了除去儿时的懵懂,是为了端正我未来的不可估量。
反之,现在有很多人不爱读书,甚至把读书当作一种负担,我想,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挖掘到读书里的第一桶金,他们没有追寻到读书的好处,不懂的读书的多面性,他们是为了读书而读书。这样的人是可悲的,因为他们没有把读书当作是一种消遣,一种快乐!
享受读书带来的快乐吧!他会告诉你为什么她是你最好的朋友。忘却应付读书带来的烦恼吧!他会吸引你用心的消化这些精神食粮。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的生活是索然无味的。也许你真珍惜书带来的乐趣;也许你抛弃书带来的妙处;也许你只是把书丢在一边,想看的时候就翻几下,看几眼;也许你因为读书而忘记了生活的扫兴。无论如何,我都要呼吁全世界:爱书吧,读书吧!享受读书的乐趣,你会感到万分欣喜!
第3篇:读书的乐趣作文500字
书,是知识的海洋,他让我获得许多乐趣,书也能教人一些人生的哲理,让人回味无穷,书也能让我寻找到更多的灵感。
我也是个小书迷,一天都离不开书,他是我形影不离的朋友,我在书中畅游是,几乎身临其境了,十分投入。我也从书中获得了很多的知识,从天文、地理、历史、科技,让我知道了宇宙的形成,人类的进化,植物的神奇……书带领我在世间万物中穿梭。
书更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例如,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鲁宾逊漂流记》,我从书中看到了一个顽强探索、不论多艰险都有大无畏的冒险进取精神的鲁滨逊,我们在生活中,也可以学习书中人物的精神,坚持不懈的探索,勇敢顽强的拼搏,让我回味无穷,我不禁沉入了无穷的遐想之中。
书还让我饱读古今的诗词曲赋,我也有了满腹经纶,自己还有点洋洋得意,随口就可以滚瓜烂熟地背出《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让我的学习也充满了一些古韵,让我的学习也充满了乐趣。
我十分爱看书,我记得前几天,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趴在书桌前,看《鲁宾逊漂流记》,鲁滨逊身穿羊皮衣、羊皮帽,,黑黝黝的皮肤,身背一杆猎枪,这个形象,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我正盯着书,看得正投入,耳畔突然传来:“快来吃饭了,饭要凉了!”奶奶喊道。
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只当没听见,还继续翻书,等了许久,我才慢吞吞地吐出三个字:“知道了!”直到6:30,奶奶走过来,帮我合上了书,把我拎到了饭桌前,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书,吃起了饭,但脑海中想着书中的情节:鲁滨逊到底怎么样了?
我真是个实实在在的小书迷,我爱书,它让我的学习和生活充满了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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