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导语: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
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注:1、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设立登记由股东、出资人盖章、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由全体董事签字;公司、非公司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由本企业盖章。
2、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本文标签:
[!--temp.yk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