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计划
20**年,桂阳县劳动保障监*大队将继续按照市局、县局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心系百姓,服务百姓”的思路目标,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工资收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并着力打造工作亮点。
具体安排如下:
(一) 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促进监察业务首先加强学习,不断加强劳动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开展案情讨论与办案经验交流,熟悉劳动监察网络业务,不断提高监察员业务能力。其次加强兼职监察员业务培训,熟悉监察“两网化”业务,加强信息采集工作。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信息系统”用人单位258家基础上,进一步信息采集工作,争取各辖区单位采集录入,不漏一户。针对劳动监察业务,针对性的对业务操作进行培训,提高全队人员业务水平,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二)加强宣传,加大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明年要继续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结合法定的宣传活动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20**年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99户,其中机关事业单位141户,企业358户,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扩大劳动年检覆盖面,做到应检尽检,不漏检一户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工作,重点对劳动规章制度、工资发放、合同签订及社保费缴纳等进行检查。一方面要让用人单位提高依法用工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让劳动者提高依法打工的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劳动用工环境,建造让劳动者放心的劳动保障体系。
(三)推进我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贯彻落实《2013年郴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县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自2013年以来,基层工作网格逐步完善,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网络畅通。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提前预警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建立具有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预警预测等功能的劳动保障监察监控管理平台,继续加大用人单位的信息录入,建立和完善基本数据库。加强网上办案,案件及时上网。
(四)做好各项专项检查工作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和突发事件处理的同时,着重培育劳动用工规范企业,以点带面,促进我县整体劳动用工行为的不断规范。同时要做好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规范管理工作,加大对恶意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检查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等。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每年至少开展2次,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到企业、到工厂、到工地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和专项行动。
(五)建立、健全工资支付机制,坚决杜绝拖欠工资和欠薪逃匿行为,贯彻落实《郴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郴政办发【20**】54号)、《郴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郴政办发【20**】54号)精神,建立劳动保障监察预警监控制度,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打击力度,建立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拖欠工资刑事案件移送等制度,健全违法行为预防预警和多部门综合协调机制,及时查处违法案件,有效处置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性事件,通过规范提高对欠薪逃匿行为的防范和处理能力,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健全灵敏快速切实有效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
(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67号)要求,力争执法力量充足、制度机制规范、执法程序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同时加强监察队伍作风建设,落实执法职责和自由裁量权制度,加强监察执法专业培训,组织理论研讨、案例剖析、学习活动,认真落实统计报告制度,不断提高监察执法业务水平,切实履行法定劳动保障监察职责,文明执法。
(七)逐步建立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及时受理举报投诉所涉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要进行综合考核,建立诚信档案,评定诚信等级,进行分类监管。
(八)持续深入开展“两项”专项整治活动。一是要继续加强理论学习。在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的同时,适当集中时间,强化集体学习讨论,着力提高学习教育的成效。领会活动精神实质,把握思想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和人社局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要狠抓作风建设。突出抓好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余温,聚焦作风,抓住要害,着力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问题杜。三是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坚持开门办公,一开始就要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突出听取意见的重点,着重听取群众对我队干部职工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应,对履职不到位,特别是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坚决查处,达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四是严格坚持群众进门热情接待“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张椅子、一杯茶”。 接待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意见,力所能及地答复和解决来访群众提出的事项。对不能当场作出答复、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来访者作好思想工作,耐心疏导;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问题,要指明方向和程序,并热情帮助联系有关单位给予妥善处理。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首问人不得推诿扯皮,是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件由本单位解决,不是职权范围内的要作好协调和转办接洽及处理,解决后的回访落实,确保人民群众初信初访能一次处理到位。对待来信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在未经调查、弄清事实之前,不应轻易肯定或否定,也不能随意许愿或批评指责。接待人员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拉。
(九)积极完成局机关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对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绝对无条件完成好,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前头,推动监察工作健康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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