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古代抛球歌舞的起源和发展演变过程论文
抛球是一种以手触球并把球投掷出去的活动,可抛远、抛高、抛向制定目标,一人、双人或数人均能进行。中国古代抛球又称抛绣球,往往采取双方对抛形式,既是一种健身娱乐游戏和比赛项目,又逐渐演变为传情择偶的民俗,改编、凝定为各种歌舞表演形式。在抛球活动艺术化演进过程中,抛球和诗、词、曲、音乐、舞蹈、酒令、风俗、戏剧等交汇融合,呈现为多种艺术表现形态,因此,抛球是中国古代最具艺术特质、最富文化意蕴的球鞠活动。
由抛球择偶的风俗为切入点,一般认为壮族抛绣球的最早雏形为“耍飞砣”;汉族抛绣球起源于上古时期“投瓜”和“抛梅”的古俗。飞砣为战争或狩猎时的一种青铜铸制的古兵器,从投掷古兵器到表达爱情的五彩绣球尚有很远的距离,很有可能人们把兵器作为娱乐活动器材时,出于安全轻便的考虑和审美愉悦的需要,加之受其他球鞠类活动的影响,投掷兵器逐渐被换替为内装豆类、香草等五彩丝布缝制的绣球;由于娱乐活动能增进感情,抛绣球也慢慢具备了“投瓜”和“抛梅”等传情达意的功能而成为具有文化意蕴的风俗活动;由于抛球时舒展双臂等动作的优美和五彩绣球的美观,抛球极富艺术表现功能和娱情乐性的实用价值,进而逐渐被改编为各种歌舞表演娱乐形式流行于宫廷与民间。
1、抛球活动的盛行和抛球歌舞的定型
抛球活动在唐代达到繁盛,从宫廷到民间,男女老少皆喜欢此项活动,抛球也因此进入了文人的视野。人们从抛球动作中受到启发,把抛球改编为舞蹈表演,作为教坊演出曲目;抛球还用作行酒令,成为酒宴佐情助兴的项目,由此出现了不同的抛球歌舞形式。
1.1、抛球活动的盛行
抛球活动至迟在唐中宗时已成为宫廷的一种娱乐活动。《资治通鉴》载唐中宗“命文武三品以上抛球及分朋拔河”,一些老臣摔倒在地,中宗旁观大笑。从史料来看,抛球作为一种娱乐性的体育活动,已受到了上层社会的垂青。盛唐时抛球活动已经盛行,并进入诗人观照的领域,成为诗歌表达的内容。王冷然《寒食篇》:“池中弄水白鹇飞,树下抛球彩莺去。别殿前临走马台,金鞍更送彩球来。”诗句说明抛球已从宫廷走向郊外,并成了寒食节人们钟爱的户外活动。
1.2、抛球表演歌舞
舞蹈来自对实践活动的模仿,当抛球活动在全国广泛流行时,由此改编的抛球舞也实现了抛球动作的艺术化突进,李白《宫中行乐词八首·其八》所言“素女鸣珠佩,天人弄彩球”表现的即是宫廷配乐抛球舞蹈的炫彩一景。崔令钦《教坊记》三百余曲名中有《抛球乐》,其《序》称:“今中原有事,漂寓江表,追思旧游,不可复得,粗有所识,即复疏之,作《教坊记》”;又言“其书记事迄于开元。”
崔令钦为唐开元天宝年间人,由序知书着于其避安史之乱之际,所记曲名开元时已为教坊舞曲。《云谣集》录两首《抛球乐》曲辞,一为七七七七五七四十言体,一为七言六句四十二言体,曲辞内容写女子的容貌和情感,语言通俗,极富生活色彩。《云谣集》的创作时代一般认为是安史之乱前,与《教坊记》所记事时间相近,曲辞题名与教坊舞名一致,当为乐妓抛球舞蹈时唱的乐辞。由此知,盛唐教坊抛球歌舞已实现了抛球活动、乐、舞、辞四位一体的全面艺术化。
1.3、抛球酒令歌舞
中唐抛球活动进一步发展,从宫廷活动、教坊乐舞又走进了诸侯权贵甚至低层官僚及文人的酒席歌宴中。宴饮时抛球变为和摧烛、牙筹、飞盏、拓枝同类的行酒令,常有女妓送球助乐,每个人都参与其中。白居易《醉后赠人》“香球趁拍回环匝,花盏抛巡取次飞”,形象地展示了抛球佐宴一幕。因抛球动作极具舞蹈性,故抛球行令本身即为群体参与、即兴表演性的生活舞蹈。
抛球行令又催生出配合行酒的歌诗《抛球乐》。刘禹锡首创两首《抛球乐》,均为五言六句三十言,如其二:“春早见花枝,朝朝恨发迟。及看花落后,却忆未开时。幸有抛球乐,一杯君莫辞。”明胡震亨在《唐音癸签》中释《抛球乐》:“酒筵中抛球为令,其所唱之词也。”文人宴饮,抛球为具,以诗入歌,配乐歌舞,抛球把诗、歌、舞有机结合起来,成为一种抛球酒令艺术。
1.4、两类抛球歌舞的不同特征
《抛球乐》表演歌舞与酒令歌舞为两类不同的抛球歌舞形式,前者常常事先教习演唱供宫廷或其他娱乐场合表演,后者往往即兴娱演以佐抛球行令之宴;前者属“艺术观赏性质”的歌舞表演,后者为“酒筵游戏性质”的歌舞戏乐。
为适应不同的歌舞形式,《抛球乐》唱辞也存在诸多方面的不一致:体式上,前者有七言六句的四十二字齐言声诗体和七七七七五七的四十字杂言曲辞体两种,后者为五言六句三十字声诗体;创作内容上,前者和抛球本事关系不直接,是随抛球舞曲发展而变化的结果,后者歌辞即事,是筵席行酒催生的产物;风格上,前者质朴真切,属应歌舞需要创作之辞,后者丽而不流,是文人的才情之作。
2、抛球歌舞的发展和歌舞曲调的新变
五代冯延巳创作四十言体杂言曲辞《抛球乐》联章八首,显示了抛球歌舞的影响,也显示出乐舞之辞创作进一步文人化和上层化的趋势。宋王朝建立后,鉴于唐、五代武将专权、藩镇乱国的教训,倡导臣民“歌儿舞女以终天年”,因此歌舞百戏在宋代迅速发展并达到极盛,抛球歌舞进一步发展,出现了大型的抛球比赛歌舞形式,而且抛球娱乐歌舞在宫廷和民间进一步普及。
2.1、抛球比赛歌舞
抛球歌舞表演到宋代成为固定节目,“抛球乐队,衣四色绣罗宽衫,系银带,奉绣球”进行表演。由于宋代各类球鞠活动的广泛开展和比赛活动的盛行,蹴鞠“筑球”的比赛形式糅合到抛球歌舞中,使动作柔软优美的抛球歌舞发展成为模仿比赛活动的大型歌舞形式。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宋朝派遣去的乐师教坊女弟子真卿、楚英等人把宫廷抛球乐队舞带到高丽,故借域外记载可大致了解歌舞实况。
十九世纪朝鲜李朝仪轨厅刻印《进馔仪轨》一书,其中有一幅《抛球乐舞图》,再现了《抛球乐》乐舞的表演场景:女舞队由十六人组成,领头二人执竹杆子,次二人一人执花,一人执笔,十二人分两行而立;中间置一个球门,装饰华丽,中上有一圆孔叫做“风流眼”。表演时每队各执一球,边歌边舞将绣球抛进“风流眼”。《高丽史·乐志》更具体记载了抛球比赛歌舞的程式及乐辞:先奏《折花令》,执竹竿二妓口号致语;再奏《小抛球乐令》,正式表演开始。左队六人先舞,全体唱《小抛球乐令》,对头唱并作抛球动作;右队同上。接下去左右二队其他人依次进行。最后执竿二妓口号致语,众人依次舞退。从《进馔仪轨》和《乐志》记载看,演出可为十六人或十四人,许执花和执笔二人为次要角色。《乐志》记录的《折花令》和《小抛球乐令》突破了原来的四十言或四十二言体式,《折花令》双调五十二言,属宋词系统;而《小抛球乐令》首为七言四句,后六组唱辞均为七言二句,每二句一叠,二叠叶韵则为一首,整体形成了四组七言绝句,任半塘先生以为:“惟当时所载,全是诗体,或是五绝,或七绝,正属声诗系统。”
宋周彦质《宫词》其九八:“彩架清阴接凰楼,分班左右各朋俦。就中最得抛梭便,不碍珠门紫绣球。”以简洁传神之语描写了宫中抛球比赛活动情况,可与域外记载互证。从上可看出,抛球队舞是抛球比赛的舞蹈表现,是将抛球比赛、音乐、诗词甚至书画融于舞蹈的综合表演艺术。
2.2、抛球娱乐歌舞
宋赵令畤《侯鲭录》卷二载:“余少从李慎言希古学。自言昔梦中至一宫殿,有仪卫,中数百妓抛球,人唱一诗,觉而记得三首。”宋沈括《梦溪笔谈》卷五也有相似记载,称李慎言为海州士人,山阳蔡绳为之传,录其两首诗。此事后又经《墨客挥犀》《诗话总龟》《苕溪渔隐丛话》《诗人玉屑》等诸多宋人笔记诗话转载。李慎言生平行状史料未载,从上引两则笔记看,李慎言为海州士人,曾为赵令畤师。赵令畤(1064-1134),元佑六年(1091)签书颍州公事,因才为苏轼所荐。赵令畤少时从李慎言学,应为神宗时事,故李慎言生活时段为仁宗至神宗时期。李慎言以梦记诗虽有传奇色彩,然梦往往是平日所触所感所思之物,诗中言梦往往并非尽为虚辞,如其二“隋家宫殿锁清秋,曾见婵娟飏绣球。金钥玉箫俱寂寂,一天明月照高楼。”
虽然由今追古,借隋宫抛球之事咏怀,但正是宋代宫妓抛球歌舞的艺术反映。李慎言所记三诗,虽然自言为梦中抛球女妓所唱,未必是现实中抛球歌舞唱辞,但具备作为抛球歌舞曲辞的可能;而这种七绝声诗正和《小抛球乐令》体式一致,也印证了宋代《抛球乐》七言声诗的存在。
2.3、抛球歌舞乐调的新变
唐抛球酒令歌舞三十言声诗在宋初仍然存在,五代入宋的徐铉作《抛球乐辞二首》:“歌舞送飞球,金觥碧玉筹。管弦桃李月,帘幕凤凰楼。一笑千场醉,浮生任白头。”“灼灼传花枝,纷纷度画旗。不知红烛下,照见彩球飞。借势因期克,巫山暮雨归。”
诗为五言六句齐言声诗,和刘禹锡的《抛球乐》体式一样。三十言《抛球乐》声诗后未见,酒令更新替换或为一因,而宋词的繁盛带来的佐酒之曲的多样选择无疑促使抛球酒令声诗的销匿。唐抛球表演歌舞四十言体式经五代冯延巳《抛球乐》联章八首而定型,南宋末又有李从周遥承其体;或因四十言更适合音乐的需要,四十二言体式后未见。随着抛球歌舞的发展,《抛球乐》在宋代出现了许多新的体式。除上面提到的抛球比赛歌舞奏唱和宫廷娱乐歌舞所唱的七绝声诗外,又出现了柳永的《抛球乐》,双调林钟商,长达一百八十七字;宋高宗也以“宋燕乐入仙吕调”创制了双调《摊破抛球乐》,惜此调谱辞无存。抛球舞也逐渐和其他乐曲结合。从高丽《乐志》知,抛球比赛队舞除了奏唱《小抛球乐令》外,乐官还演奏《折花令》《清平令》等曲。另一方面,抛球舞又成为别的乐舞的组成部分,南宋后期朱汝贤《题秩巴寨》描写了广昌古寨秩巴庆祝圣寿时的《六幺》歌舞表演,中有句“红裙掷球颜忸怩,采莲况欲追耶溪”,可证抛球舞蹈融入《六幺》的表演之中。
3、抛球戏剧化表现与抛球之俗的承续
宋朝灭亡,享乐优裕之风渐退,歌舞诗词悄然让位于元曲与杂剧;西南地区的抛球择偶之俗和宋人“榜下脔婿”之风,渐渐凝化为“彩楼抛球择婿”的情节,在元杂剧中得到表现;明清对理学尊崇,使得表演艺术进一步衰退,抛球事象残存于小说叙事和诗歌描述中,抛球艺术只在西南诸地的民俗中得到承续。
3.1、抛球歌舞的演变
唐宋时抛球歌舞曲辞《抛球乐》属声诗和词两种系统,到元代《抛球乐》又演变为曲牌名,又名《彩楼春》,属北曲黄钟宫,字数与词牌不同,用在套曲中。金元之际,随着院本杂剧的兴起,抛球歌舞又发展为“抛绣球”的剧本表演形式。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五即有“抛绣球”的记录,列为“院本名目”中的“拴搐艳段”类,按其类别所属,“抛绣球”当为带有取乐性和故事性的动作表演,是院本中插演的节目片段。到元代,抛球经过戏剧化的处理,成为融故事、音乐、舞蹈、曲辞、说唱等为一体的综合表演艺术。
3.2、“抛球择婿”的戏剧模式
美国学者丁乃通发现中国民间故事类型中有一个亚型,即女子抛绣球,“有一天最小的女儿要选择对象,她向一个穷人家的男子抛绣球。”其实,“抛绣球”在文学中表现最充分、影响最深远的是元杂剧。元杂剧以一种新型的综合艺术形式把抛球活动凝定为女子招婿的文化事象,使“抛绣球择婿”不仅成为元杂剧的表现内容和手段,甚至成为一种情节模式和叙事母题。
元明戏剧“抛球择婿”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抛中对象为穷人,父女翻脸,小姐伴穷书生苦读,最后书生金榜题名。王实甫的《破窑记》即为典型。在这种故事模式中,“抛球择婿”往往成为戏剧矛盾的起因,安排在戏剧第一折。第二,抛球对象是高中的状元,男女喜结良缘,全家皆大欢喜,比如关汉卿的《裴度还带》、乔吉的《金钱记》、郑光祖的《伯梅香》,李唐宾的《梧桐叶》虽情节结构复杂,也属这种类型。在这种类型中,抛绣球预设着“金榜挂名、洞房花烛”的结局,一般是将此部分内容安排在第四折。第三,抛中对象为意中人,解决了求亲者的矛盾,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如无名氏的《符金锭》,抛绣球安排在第三折。“抛球择婿”成为元杂剧的情节内容,甚至规定着情节的发展和结局。女子抛绣球选择郎君,迎合了人们渴望爱情自由的迫切愿望,容易引起人们的共鸣;而观众的喜爱和欢迎反过来又促成了“抛球择婿”在戏剧中的大量出现。
3.3、抛球表演的戏剧综合
元杂剧中,抛球诗、曲、乐、舞融入了元杂剧的唱词和科白中,构成一种综合的表演艺术。元杂剧在表演形式上借鉴改造抛球乐歌舞,使抛球表演戏剧化。首先,保留了唐宋抛球歌舞的音乐歌唱形式但有所不同。杂剧所用的音乐多为双调套曲,与喜庆热闹的气氛相吻合;唱词可为散曲,但更多的是日常语句;其次,抛球表演一般不是一个独立的节目,而是受戏剧整体的制约,因此舞蹈动作往往分散表演,而且舞台道具如绣球、彩楼、鞍马、丝鞭多虚拟化;第三,除了音乐、歌唱和舞蹈,抛球表演增添了念诵说白甚至插科打诨成分。杂剧中的表演比起纯粹的《抛球乐》歌舞复杂得多,但也更日常生活化。
3.4、抛球传情之俗的承续
元杂剧中选取的题材多为唐宋官宦富家之事,从中可看出当时社会中上层“榜下脔婿”之俗。女子能抛绣球选择郎君,虽然有了一定的自由,但必须依赖父亲安排的“彩楼”,故抛球往往带有封建家长摆富显阔、攀附状元之意。与此相比,西南诸地男女青年互相唱歌抛球,能自由地传情表意,充分体现和保留了原生态的抛球艺术。西南少数民族古有抛球传情之俗,又称为飞驼(紽、砣、駞)。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十《蛮俗门》详细记载了交趾上巳日的抛球风俗,“男女聚会,各为行列,以五色结为球,歌而抛之,谓之飞駞。男女目成,则女受駞而男婚已定。”
宋朱辅在《溪蛮丛笑》中也谈到当地飞紽土俗,男女“各以五色彩囊豆粟,往来抛接,名飞紽。”汉时交趾郡的辖地包含今越南和广西南部地区,宋言“交趾”泛称广西、越南一带;“溪蛮”即《后汉诗》所谓“五溪蛮”,在今湖南省西北部。由上记载可知当时广西、越南、湖南民间均有男女抛绣球之俗。明清抛球传情之俗在民间仍然盛行。明人田汝成《炎徼纪闻·诸蛮》载:“冬月,以茅花为絮,男女仔抛球相谑,偶意者奔之,谓之‘偷香’。”
清道光《广西通志》亦载,当时归顺州乡民淳朴,“男女皆衣长裙,裸足,抛球为乐,猱杂不避。”现在广西仍然保留“飞驼”的古俗,每逢传统节日,壮族人就要举行“歌圩”活动,男女两方对歌抛球,以此传达爱意和表示接受。抛球择偶的原始艺术在民俗中得到保留和延续。艺术是对具有审美特质和生命表现力的生活的呈现、改造和凝定,新的艺术的出现必须“破坏了某一种已成的种类”“不得不把那些种类加以扩充”,从而突破原有的艺术种类而不断发展;而这种突破又往往以生活为旨归。中国古代抛球艺术化演进的过程就体现了这一趋势。当抛球已有与艺术相同的游戏成分、球的外观具有美的形态特别是抛球富有传情表意的功能时,抛球活动即成为艺术,并和生活交融在一起。
人们从抛球动作和姿态中获得审美的启示从而模仿改编为舞蹈,其观赏和娱乐特质被强化,特别是糅合了诗词乐曲等艺术形式,被用于各种表演,抛球逐渐疏离日常生活开始独立出来;但随之而来的上层化和程式化也使其失去了蓬勃发展的活力,尽管戏剧曾经把抛球拉向民间,而模式化的情节和表演同时构成了其反向的阻力。抛球随着时代的更替和文学形式的嬗变经历了辉煌的艺术表现阶段,虽然我们可利用文学、史籍或实物文献试图还原当时的情貌,然抛球艺术最后必须依靠相对原始的风俗和融于民间生活而传承和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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