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廉洁自律承诺书

文章 2019-07-01 08:08:13 1个回答   ()人看过

篇一: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主动接受监督,现就廉洁自律郑重承诺如下:

一、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严格依法行政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加大"六五"普法教育力度,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严禁参与与司法干警身份不相符的活动,保持队伍良好的形象。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履行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责,并在行动上为塑造廉洁、高效、文明、务实的司法所新形象作出表率。

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不收费,不收受服务对象的任何财物,不接受可能影响人民调解公正的宴请。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

1、法律援助初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25个工作日内调结。

四、实行错案、错证责任追究制

因主观过错造成错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按规定进行赔偿,同时追究相应的行政、法纪责任。对应办不办、超出限办时限等过错行为,严格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做到工作日中午不饮酒,不无故脱岗,做到勤政为民,坚守工作岗位。

六、不参与黄赌毒活动、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以及有害于社会的各种非法活动。

七、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把住大节,注意小节,努力不渎职失职。

八、保持廉洁自律形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格观,甘于清贫,淡泊名利,做清正廉洁的楷模。

以上承诺,敬请干部群众监督检查。

承诺人:

二0xx年四月二十五日

篇二:勤政廉洁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搞好本人及所在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八个禁止"、"52个不准"和上级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更好地接受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自觉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二、廉洁从政方面。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有关廉政规定,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铺张浪费、挥霍公-款、讲排场、比阔气;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弄虚作假,脱离实际,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三、依法行政方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决不乱用职权、用权谋私,自觉接受监督。

四、严肃生活作风方面。自觉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度的精神追求,努力做到"诚实、公道、正派、可靠"。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负总责。敢抓敢管,以身示范,抓班子,带队伍,做好小城镇建设、城镇管理、村镇规划、镇工业园区建设、矿砂资源管理、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服务、迁村并点工作。扎实做好辖区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带头与各种消极贪腐现象及不正之风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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