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产品设计探讨论文

文章 2019-07-23 11:38:34 1个回答   ()人看过

摘要:基于概念设计定位方法,分析方法中的外部因素、内部因素、目标系统的关系,剖析互联网产品设计,尝试找到其背后的设计理论依据,并分析其合理性,并寻找找到互联网产品设计过程中与定位方法对应的关系。

关键词:互联网产品;设计理论;事理学

一、外部因素与内部因素

设计问题可视为外因(人、时、地、事)和内因(技术、材料、工艺)等共同作用下的一个“关联性”系统(目标系统)。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共同确定目标系统(人的目的或者需求),针对不同的目标系统,重组解决目的(问题)的办法1。依据赫伯特A西蒙的理论,一个设计问题可以表述为“通过内部环境的组织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内部环境代表了可能性,是一些可变通的元素及其组合。外部环境代表了限定性,是一组变化的参数。他认为,设计就是创造人造物的过程。所谓人为事物,其产生与存在的基础有两方面:一是人的意图与目标,另一是人为事物所处的环境。人为事物可以定义为一个“适应性系统”,是人的目的与环境之间的界面,它的功能是要在环境允许下达到人的目的。设计就发生在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的“关系”中。从互联网产品的角度思考,由于互联网产品是抽象的、虚拟的,与具有特殊物理形态的产品相比,无论是内部因素还是外部因素,都会有所不同。首先,就内部因素而言,互联网产品的虚拟形态,工艺、产品的形态和产品的材料并没有太多的限制,这是互联网产品与一般性具有物理形态的产品的区别。在其他的内部因素上,互联网产品与一般性产品一样,也有明确的限制,包括技术上的实现难度,设备的限制、设计准则,原理的可能和限制(交互设计、视觉设计等)。其次,就外部因素而言,互联网产品同样需要考虑使用者的需求,使用的环境,时间以及时空的限制。在这些外部因素的制约下,调整内部因素,最终产生适应性的目标系统,这一目标系统就是手机应用、电脑应用以及平板设备的应用。这些应用作为“手段”或者“工具”使人们在特定的情况下能够完成其目的。任何一种设计都是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相适应的结果,不应硬性地分割二者。当一个设计师选择一种材料时,他既想到了生产的可行性与成本、环境资源的限制,同时又想到了材质带给人的心理感受,内外系统是有机联系着的。当设计师考虑一个交互设计效果时,既要考虑这个交互效果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实现的成本,平台设备的限制,同时也应该考虑到这个交互效果给用户带来的体验3。在两者的权衡下得出最优的解决方案。

二、目标系统

上文提到,目标系统即“适应性系统”,是人的目的与环境之间的界面,它的功能是要在环境允许下达到人的目的。人的需求本身有制约,不同的生活、消费方式影响人的需求,环境也会影响人的需求,经济、政治、法规也会影响人的需求。所以,一切人的需求,都是在特定的条件、情景、人自身的特性的制约下产生的。互联网产品设计中的场景、人物角色、用户调研,都是为了在限定的制约条件下理解人的需求2。反过来说,任何需求的描述,都应该是在特定的情景、条件、社会、文化、经济、政治环境下的需求描述。另外,用以满足人的需求的物体(实物或虚拟物),本身也受到制约(内部因素),技术、材料、工艺、管理水平,都限制了设计师所能提供的解决方案的种类和数量。通常情况下,人的需求并不是单一的。如果一个人的多个需求同时在某一情境下出现,设计师需要对不同需求的解决方案进行叠加和重组。当然,需求之间应该有主次之分,比如劳力士手表的主要需求是炫耀,而计时则退居为次要需求。反映在互联网产品上,则更为明显。微信满足了人们的即时通讯需求,同时还满足社交需求(朋友圈)、游戏需求、阅读需求等。而这里的核心需求仍然是通讯需求。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是整个产品的最基本要素,有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才能构筑起社交网,产生朋友圈,游戏和阅读则是更次级的需求,这两个需求都促进了朋友圈的活跃程度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另一方面,朋友圈的活跃提高了用户黏性,反过来影响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因此,同时满足人们多种需求的产品,其不同需求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人类社会的进化可以理解为在目的的驱动下不断地构筑手段,以更有效的手段替代效率低的手段。但事实上,更有效的手段并不能完全替代效率低的手段,因为两者的使用情景上仍然存在差异。设计物并不只是满足人类的单一需求。例如,纸币的产生能够让消费更便捷,携带更方便。但作为效率低的硬币也并没有退出历史的舞台,因为硬币仍然存在一些纸币无法代替的使用情境。例如,自动售卖机、投币洗衣机中对硬币的使用。只有当某一设计物,它的所有使用情境都能找到比它更高效的设计物时,这一设计物才能被完全代替。如果从互联网电子产品的角度看,九宫格按键手机在今天触屏手机时代仍然存在,它仍然没有被淘汰,说明按键手机拥有触屏手机不能覆盖到的需求。例如,按键手机降低了老人学习使用的成本,同时满足他们所需要的最基本的功能,而这就是按键手机仍然存在的原因。

三、使用的意义

“使用”,包括两个方面的动作,一是使用者——人的动作;二是被使用的物的动作。这两者的一致性才有意义,是物或产品存在的目的性。被使用物的动作,从互联网产品的角度来思考,就是产品给用户的反馈。虚拟产品并不像实体产品那样,可以通过触感来与人形成交互,虚拟产品对于触感的开发并不多,主要还是依靠视觉和听觉提供积极的反馈。因此,视觉和听觉反馈的设计,对于用户是否希望持续使用这个产品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人类在使用物的过程中,为了提高动作的意义,使物更适合人的意志,自然对物要进行改进,使物更适合人的动作的方向、动作的大小、动作的作用点,而这需要改造物的形状、大小、组成(结构)。虚拟的互联网产品设计从生活的点滴中寻找灵感。一切人类在现实生活中使用物的方法都被重新赋予了价值。滑动、点击、拖拽这些来自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动作,使人们在面对一个冰冷陌生的虚拟产品时,仍然能够找到熟悉的感觉。较低的学习成本拉近了使用者与产品的距离,从而让人对物品产生控制欲。

四、总结

无论是什么形式的产品设计,其背后的设计原则、理论都是想通的,并不会因为产品的外在形式变化而随之变化。互联网的产品设计作为一个新兴的领域,更可考虑从物质性产品设计的悠久历史中寻找理论依据。

作者:梁卓谦 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注释:

1.柳冠中.事理学论纲[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6:21-25.

2.搜狐新闻客户端UED团队.设计之下[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14-32.

3.刘津,李月.破茧成蝶:用户体验设计师的成长之路[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4:8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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