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生产承诺书
各厂、车间: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调动我公司各分厂、车间的力量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实现“十二五”公司节能责任书明确的节能目标,促进经济既快又好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下决定:
公司各分厂、车间负责人对本单位生产工作、能源管理、节能减排公司负全面责任,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节约能源法》、《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深入开展“节能生产承诺”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积极落实本厂、车间用能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节能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节能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主要耗能设备管理人员、能源日常管理人员。
二、确保节能资金投入, 满足节能型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能源管理、节约能源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节能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能源管理规章制度和节能型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
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节能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主要耗能设备实施有效监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节能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认真开展“节能生产承诺”活动,消除各种设备高耗能隐患,杜绝浪费现象。
五、各分厂、车间如发生重大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超标排放、高耗能现象,按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如实报告事故,并立即整顿。因未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导致设备损坏、超标排放、能耗超标的,要接受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字):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说明: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由签订人留存,一份由单位存档。
本文标签:
[!--temp.yk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