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允价值计量对股利政策的影响研究论文
公允价值会计是指以公允价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基础的会计模式。2006 年2 月15 日,我国发布了以公允价值运用为最大亮点的新会计准则体系。该准则体系的颁布实施,特别是公允价值的适度和谨慎引入,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财务会计的传统计量基础。新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列为五种会计计量属性之一, 在30 项涉及会计要素计量的准则中,有17 项不同程度地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采用公允价值对资产、负债进行计量,其优点在于可以反映资产(负债)的动态信息或真实价值。但在我国转型加新兴的制度背景下,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将对企业股利政策产生怎样的影响,是目前亟需探讨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
一、公允价值与股利政策的研究现状
我国学者围绕公允价值会计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基于国外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介绍、评析以及相关背景理论和实际应用的规范性文字分析,实证的文献很少。关于公允价值与股利政策,郭凯(2009)选取公允价值损益变化占利润总额比例较高的公司研究公允价值计量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影响,发现利润分配与公允价值损益变化之间的关系并不显著;李育红(2010)在对2007 年深证A 股、上证A 股中具有向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调整的上市公司,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现金股利政策影响研究时,证实了向上的公允价值调整与现金股利变化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认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存在利用公允价值调整损害外部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分析前述国内研究文献,我们发现:对于我国转型经济时期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实施后的企业股利分配行为变化研究才刚刚起步。
二、公允价值计量对股利政策的影响
(一)加剧了会计利润与现金流量之间的不一致性
历史成本会计模式下,会计确认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使得会计利润与同一会计期间的现金流量在数量金额上产生了不一致。公允价值的应用将进一步拉大这种差距。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公允价值计量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新会计准则设置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来核算采用公允价值变化给当期会计报告带来的损益。准则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会计核算分成三部分:第一,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第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至本年利润;第三,处置时将前期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累计数转入相应损益账户。根据准则,期末须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余额转人“本年利润”。按照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在年度终了时应该将“本年利润”的借贷发生额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人“利润分配”科目。这说明准则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视为当期已经实现的利润,也就是将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资产负债价值变动等同于已经发生了的销售等交易行为带来的损益。销售等交易行为意味着资产或者负债已经完成了从非现金状态到现金状态的转移,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依附的资产负债依然停留在非现金状态,这就加剧了会计利润与现金流量之间的不一致性。
在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的2007 年, 由于在首次执行日将原按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其转换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在年初一次调增了企业的留存收益,加之2007 年的股市和楼市基本上是处于牛市状态,2007 年末很多上市公司又确认了数额不小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年初和年末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使得不少上市公司2007 年的利润打了一个非常漂亮的翻身仗, 不少公司将其作为可供分配利润做出了较为丰盛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实际上是未实现的潜在的损失或收益,在资产或负债没有处置前,这一部分收益是没有现金支持的,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作为当期损益计入利润表,特别是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数额较大的情况下,其净利润中水分太多,除了不符合谨慎性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外,还可能导致随着现金股利的分配使实际的资产流出企业。如果以后年度发生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净损失数额较大时,企业的现金可能会断流,不要说扩大再生产,就是简单再生产也可能难以正常进行,将严重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为操纵报告利润提供条件
新会计准则规定将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表。在有些情况下,公允价值变动频繁而且表现为数值范围而不是一个精确值,如投资性房地产价值估计有一定的合理波动范围。但是在会计报告中必须确定一个精确值。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利益的状况选择公允价值范围内的高点或者低点来报告该项资产负债的价值。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记入利润表,使得企业只需要选择公允价值范围内的某个具体金额就能操纵当期利润表的最后结果,在以后的相应期间,也可以进行类似操纵,直至企业处置该项资产负债时,才将以前各期计提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人其他损益类账户。
由于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 在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后,尽管两权分置的现象有所缓解, 但股权集中度依然相对较高,仍然存在大股东通过现金股利的发放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则为这些行为提供了套利的机会和平台。公允价值的引入使得大股东可能利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利润操纵,其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可以为大股东通过现金股利的分配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找到合法的途径。原红旗(2001)认为由于我国存在股权高度集中的现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存在以现金股利从上市公司转移现金的行为。
谢军(2006)发现第一大股东增发现金股利的激励会随着持股的增加而强化,并且公司会根据企业的成长性状况调整现金股利发放率。陈洪涛等(2005),徐国祥等(2005)也认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大越可能选择较多的现金股利支付。杨淑娥(2007)对沪市584 家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发现在股权相对集中的公司表现出大股东对利益侵占性的现金股利政策的偏好。叶建芳等(2009)对于新准则下上市公司的金融资产分类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企业可以根据对金融资产的分类来实现盈余管理和为收益平滑提供“蓄水池”。这表明现实中公司的大股东可能会利用这一因素,调整报告利润,以达到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目的。
(三)为公司股价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公司现金流量可能存在较大的差距,会存在公司利润较多时发放较少的现金股利,或公司利润较少时发放较多的现金股利两种情况。根据信号传递理论,公司利润较多时发放较少的现金股利,市场会认为公司未来有较好的后续投资机会而高估公司的价值,导致公司股价上涨。相反,公司在利润较少时发放较多的现金股利,市场会认为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较差, 从而造成公司价值被低估,导致公司股价下跌,为公司带来意想不到的理财困难,这两种情况为公司股价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三、政策建议
(一)重视对现金流量的分析
研究表明,现金流量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股利政策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企业财务通则》第五十条规定,充分考虑现金流量状况后,向投资者分配。这就说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除分配股票股利外),要动用的是企业实实在在的现金储备。如果只有账面利润,没有与之相对应的现金流入,或利润的变现能力不强,企业可以选择不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因此公司在利润管理中应更加重视对现金流量的分析。一方面,要依据现金流量评估会计利润的质量;另一方面,也要使公司股利政策建立在可靠的预期现金流量基础之上。
(二)公允价值估价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避免公司利用公允价值操纵报告利润和通过现金股利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行为的关键在于必须解决人为操纵问题。公允价值信息若能由企业外部独立的资产评估机构来提供,其独立性和公正性显然是最好的,但受信息成本不足和及时性差的约束,这种方式通常无法采用,而只能由企业内部专设机构或专职人员来提供。为保证公允价值获取的可靠性和公正性,企业应设立相对独立的企业资产估价委员会,该委员会最好能够隶属于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使公司管理当局或财务负责人无法干预企业的资产定价,资产估价委员会的组成应符合专业性和代表性两项基本要求,一般由会计人员、技术人员、采购人员、销售人员、独立董事、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定期或于每一会计报告日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估价,以获取各资产负债项目的公允价值。采用公允价值对财务报表中重要的资产、负债项目进行计量时, 要以能否持续可靠地取得公允价值为前提。同时,上市公司应充分披露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相关估值假设以及主要参数的选取原则, 提高公允价值信息的透明度。
(三)加强对股票价格的管理
由于存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公司现金流量的较大差距,导致净利润与现金股利不一致的情况。根据信号传递理论,公司利润较多时发放较少的现金股利,市场会认为公司未来有较好的后续投资机会而高估公司的价值,导致公司股价上涨。此时,一方面,公司可以利用宽松的理财环境,抓住机会进行资本重整;另一方面,在公司未来利润缺乏足够支持的情况下,应注意股价回落造成的理财困境。相反,公司在利润较少时发放较多的现金股利,市场会认为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较差,从而造成公司价值被低估,导致公司股价下跌,为公司带来意想不到的理财困难。此时,公司应及时调整股利政策或通过增加企业的利润等可行且有效的措施,尽快扭转不利局面。
(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正确运用企业高管人员的道德观和会计人员的素质,是我国能否成功运用公允价值作为主导计量属性的一个关键因素。公允价值的确定有赖于公开市场上的价格,在所计量的项目没有市场价格的情况下,还有需要利用类似项目的市场价格或估价技术法来决定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这些都决定于会计人员的职业能力及主观判断。会计人员素质包括职业素质与道德素质。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要求加大会计人员培训力度, 尤其需要提高评估人员和审计师的技能,培养其风险意识和未来观念, 提高其对交易事项的确认、计量、报告做出复杂判断处理的能力,在充分了解企业自身经济业务和市场状况的基础上,更多地把握企业未来的潜在风险,运用自己丰富的职业判断经验和相关的知识背景,在规则范围内灵活进行业务处理, 及时准确地取得公允价值,减少会计信息的行为性失真和对公允价值判断的偏差。同时,还应加强对会计人员道德素质的培养, 以免公允价值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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