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中房现象社会学研究论文
摘要:文章主要针对“房中房”现象社会学进行解析,首先分析了“房中房”现象社会学中的不利因素以及必须整治的要求,其次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详细分析,最后提出完善“房中房”现象整治的相关建议,主要目的是改善“房中房”现象,改善城市租房问题,消除社会发展中的矛盾。
关键词:“房中房”现象;群租现象;租赁市场;城中村
城镇化发展基础上,房产发展持续升温,当前的社会中存在“房中房”现象。所谓“房中房”主要是商品房与“城中村”之间的产品。“房中房”的现象产生,主要是因为其租赁对象不能购买商品房或者经济适用房,处于社会发展的“夹心层”位置。所谓“房中房”其本身在建筑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具有一定的外部影响,政府对于这方面非常重视,积极提出修整措施。“房中房”的产生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房中房”需求不断上升,但是必须掌握其出现的原因,才能从根本上改善“房中房”存在的问题。
1.“房中房”现象的社会效应整治必要性
当前社会中的“房中房”现象的存在为社会发展带来一定隐患,首先是“房中房”其建筑中包含改建或者违法建造等问题,因为人口居住十分拥挤,导致建筑安全问题严重,并且还存在消防以及治安等隐患。其次是“房中房”的出现带有负外部性影响,存在各种环境、卫生以及邻里纠纷等矛盾。“房中房”的出现主要是业主为了谋取更多利益,将原来结构进行改造,改造成更多的房间,将其中多余的房间租出[1]。但是房屋的改造,将会影响承重墙楼板以及重力,建筑结构遭到严重破坏,外部性是因为没有经过第三方的允许,提高成本收益。房屋构造中承重墙的调整,将会导致整栋承重墙都受到影响,从而增加安全威胁度。针对这方面的社会效应影响,必须积极对“房中房”进行整治,提高房屋居住安全性。
2.“房中房”整改问题
针对“房中房”社会效应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涉及到大量的群租现象,即时按小区排查,一旦发现存在“房中房”现象,立即责令整改,并且制定严格的惩罚措施。虽然政府在整治这种社会现象期间提出了很多整改措施以及规则,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却存在一些差距。首先是整改期间,制定了惩罚制度,但是因为“房中房”现象中包含很多社会发展夹层人员,没有能够购买商品房或者经济标准房,对于这些人群却没有提出相应的救济政策,导致“房中房”租住人群产生社会排斥心理。“房中房”从城市化发展方面分析,提出严格的整治措施,是提高城市发展安全的重要内容,但是整治过程中却会带来一定的负外部影响。尤其是社会学角度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整治处理期间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安全问题。尤其是“房中房”居住群体,整治期间被社会主流关系排除,经济、政治等资源获取不及时,能力被削弱,逐渐走向边缘化困境发展中,产生排斥心理,社会生存压力增加。当然“房中房”现象中,整治行为对市场运行机制造成影响,导致“市场失灵”。当前的房产垄断以及竞争不完全等现象严重,市场运行机制会因此出现失灵。价值规律下市场价格出现波动,主动调节效率基础上,这种现象比较符合民意需求。整治“房中房”期间大面积拆除,导致房屋租赁行业垄断市场,特别是单间出租,久而久之造成租赁行业出现畸形发展。
3.“房中房”整治优化手段
对于“房中房”现象必须及时整治处理,提高房屋居住的安全性,并且缓解社会矛盾。整治期间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结合“房中房”社会效应为基础进行分析,不断采取科学的优化措施。3.1加快建设租赁市场的脚步积极建设租赁市场,同时提高对经济小户型租赁方面的重视,增加供应量。“房中房”之所以会出现,主要原因在于租赁市场中小户型租赁数量不多,租赁资源不充足的情况下,“房中房”改造出现[2]。整治“房中房”现象过程中,必须解决租赁市场资源问题,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整治“房中房”现象。小户型出租房的数量增加需要一段时间,这个过程中必须积极鼓励房产商多开发小户型房产,不断拓展当前的租赁市场,完善租赁制度,调整租赁发展结构,彻底改善“房中房”现象。3.2加大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提高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视,不断推进城中村改造,为“房中房”租住群体提供更多选择,同时也完善社会保障。住房保障问题一直是社会发展与“房中房”整治关注的焦点。对于住房保障方面,需要改变将保障作为消费的观念,必须将其转变为资产投资[3]。社会学发展中,居民是否具备良好的居住条件,符合居住要求等,这些都会激发一定的社会矛盾,同时也影响社会行为规范,造成一些人群对社会缺少认同感与归属感。社会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基础,整治“房中房”期间,必须关注低收入人群,整治过程中极可能会影响其居住权,所以必须制定更多这方面的优惠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城市流动人员对城市的归属感,这样才能为城市发展提供动力。政府改善“房中房”现象期间,需要对保障体系的完善加大力度,为其提供一定的住房津贴,或者提供廉价租房机会,满足在城市生存的基本需求。城中村的建设为“房中房”整治提供了后续保障。因为村集体性质本身比较特殊,所以城中村的建设不仅属于经济组织,还承担着很多社会发展责任。对于城中村的建设必须杜绝急功近利思想,否则将严重影响到城中村建设价值的实现。加大对城中村建设力度的同时,及时对其展开完善改造,提高其职能的发挥,激发出城中村对城市发展与社会稳定的价值。改善城市化发展的环境以及租住问题,满足流动人口对居住方面的需求。综上所述,因为“房中房”现象的存在,导致社会矛盾被激发,不断加大对这一现象的整治,积极建设租赁市场,完善租赁体系,改善租赁环境,建设城中村,解决社会发展中的租房矛盾,发挥城中村职能,满足流动人口对于居住方面的需求,扩大城市租赁市场,制定完善的整治帮扶政策,改善城市“房中房”现象,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明喜.“羊群效应”给我们的社会学意义[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17(17):140-141
[2]郭永康,郭晓勤,郭卫康,等.高效节能房中房:CN102134917A[P].2017
[3]朱晓东.某工程录音棚房中房结构设计[J]福建建筑,2016(6):39-43
本文标签:
[!--temp.yk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