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语文文言文中之的常见用法参考

文章 2019-07-23 06:18:33 1个回答   ()人看过

一、用作代词,在句中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第一人称代词,可译为我我们。

如:君将哀而生之乎?(《捕蛇者说》)之:代我。

2.第三人称代词,可译为他(他们)她(她们)。

如:遂使之行成于吴。(《勾践灭吴》)之:代大夫文种。

3.近指代词,可译为这。

如: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师说》)之:这样的。

4.代事。

如: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烛之武退秦师》)之:代阙秦以利晋这件事。

5.代物。

如:虽有槁暴,不复挺者,使之然也。(《劝学》)之:代木。

6.代军队。

如:子犯请击之。(《烛之武退秦师》)之:代秦军。

二、结构助词,分以下几种情况。

1.宾语的标志。用于宾语和中心语之间,可译为的,有时不译。

如:是寡人之过也。(《烛之武退秦师》)之:可译为的。

2.宾语前置的标志。为了强调宾语,有时借助之把宾语从动词后提到动词的前面。

如:夫晋,何厌之有?(《烛之武退秦师》)之把动词有的宾语何厌提前到了动词前。

3.定语后置的标志。通常情况下,古代汉语中定语的位置与现代汉语中的一样,用在中心语之前,但为了强调定语有时将定语放在中心语之后,有时在定语与中心语之间用之连接。翻译时应将后置了的定语调整到中心语之前。与之有联系的定语后置格式有两种。

①中心语+之+定语的格式。

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劝学》)利强分别作中心语爪牙筋骨的定语。

②中心语+之+后置定语+者的格式。

如: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马说》)千里作马的定语。

4.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如: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第二个之,是得的意思。

5.用在主谓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可分以下三种情况。

①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

如: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②主谓短语在句中作宾语。

如: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勾践灭吴》)其中其力之不足在句中作知的宾语。

③用在复句的一个主谓式分句里面。

如:邻之厚,君之薄也。(《烛之武退秦师》)

6.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者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节音节的作用,无实义。

如: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寡人之于国也》)之用在动词鼓(击鼓)后,无实义,只起调节音节的作用。

三、固定格式之谓也,表总结性的判断语气,译为说的就是啊。

如:野语有之曰,闻道百,以为莫己若者,我之谓也。该句句意为:俗语有这样的说法,听到过上百种道理,便以为没人比得上自己,说的就是我啊。

四、用在表时间的分句中作状语,常与也字呼应,相当于的时候。

如:臣之壮也,犹不如人。(《烛之武退秦师》)

[巩固练习]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文后练习。

曾子之①妻之②市,其子随之③而泣。其母曰:女还,顾反为女杀彘。妻适市反,曾子欲捕彘杀之④,妻止之⑤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⑥教。今子欺之⑦,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文中的之字按其用法分类,最恰当的一项是

A.①②⑥/③④⑤⑦ B.①⑥/②/③④⑤⑦

C.①⑥⑦/②/③④⑤ D.①⑥/②/③⑤/④⑦

[参考答案]

B。①⑥结构助词,的的意思。②动词,到的意思。③代词,代曾妻。④代词,代彘。⑤代词,代曾子。⑦代词,代曾子的儿。

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阅读初中语文文言文中之的常见用法,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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