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内协议书四篇
篇一:夫妻婚内协议书
夫妻婚内协议书
协议人(男方):身份证号码:
协议人(女方):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经男女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诚信、信任、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为家庭长久和睦团结,为了子女的成长、教育及夫妻双方父母的赡养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的时限及前提
本协议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夫妻双方产生的相关经济关系经男女双方协商处理,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切经济关系从零开始。
二、男女双方经济收入及家庭事务的分配权利及责任
(一)权利。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各自的收入(物品)属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收入(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权利。
(二)责任。1、费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方必须每月承担双方的各项公共费用,祥情见“协议内容”。2、债务:个人债务个人承担。3、特殊情况:任何一方出现疾病或发生经济困难,自身无能力支付且对方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有责任暂代其支付,待身体恢复健康后或经济转好后,视经济情况、偿还能力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协商是否偿还。
三、协议内容
(一)公共费用。家庭所产生的公共费用由男方承担,包括家庭公共生活费,家庭生活必需品、饮食、水电费、卫生、家用电器、汽车费用等。女方负责家务劳动(包括做饭、洗衣、打扫房间)。
(二)协商费用。需要协商的共同支出,如打车费、出游及其他可协商支
出费用,以共同协商为准。经协商双方同意后方可支出,否则由提出方自行承担。
(三)非公用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个人所需的开销支出。包括医疗、消费、请客应酬、人情客往、电脑、手机、数码、交通、电话费等。
(四)子女抚养费。因男女双方收入差距悬殊,女儿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女方父母照看小孩的费用)由男方承担。
(五)父母赡养费。男女双方父母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男女双方各自承担。
(六)男女双方有各自独立的私人空间和自由空间,对方不得强加干涉。女方有绝对获得男方尊重的权利,男方不得违背女方意愿强迫女方做任何事情。男女双方以对婚姻忠诚为原则,任何一方背叛婚姻,有出轨行为,则婚姻关系结束,过错方净身出户,女儿归未有过错方抚养。
四、意外处理
(一)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现意外事件等特殊情况,另一方必须及时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待事件处理妥善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二)因不可抗力等导致的对协议履行的延误或者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免责。
五、协议的修改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协议人(男方): 协议人(女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二:婚内协议书
婚内协议书
男方:XXX ,1986年4月X日 出生,民族:汉族; 身份证:
女方:XXX ,1985年7月X日 出生,民族:汉族; 身份证:
男女双方于2011年11月X日在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现有白色本田XX轿车一辆,现车主为男方,购买时由女方父母出资,如双方离婚,该车归女方所有。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
(1)男女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2)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转载于:www.cNBotHwin.cOm 博 威 范文网:婚内夫妻双方协议书)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对于离婚的约定
如果男女双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他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严重赌博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情感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的),夫妻财产按如下约定处理:
(1)过错方自愿放弃家庭全部财产,净身出户。
(2)过错方自愿放弃婚内生育的女儿的监护权。
4、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相信任,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内容执行。
5、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本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婚内协议书
婚内协议书 男方: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月日 民族:
女方: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月日 民族:
男女双方于2014年 06月 09日经 塔城市 额敏区(县)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结为合法夫妻。为保证男女双方婚姻生活更好的开始和进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忠诚和保持家庭友好的协议:
1.双方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忠诚,相互尊重,禁止一方与他人同居。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经语音、图片、视频、网络、短信等其他方式被证明出现精神或肉体出轨的不忠诚现象,在另一方慎重考虑下仍感受受到巨大伤害而不接受其改正或不满意改正状况的情况下,过错方需放弃共同财产,并接受无过错方的其他合法补偿要求。
如果男方 / 女方 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与他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儿子 / 女儿 的抚养等按以下约定处理: 婚生儿子 / 女儿 随女方 / 男方 直接抚养生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给儿子 / 女儿抚养费 2500元(随通货膨胀率相应变化) ,直到儿子 / 女儿年满十八岁止(如十八岁未毕业的顺延至毕业时止)。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有4天的探望权。定在每周的周天。
2.家庭成员间应当互助互爱、尊老爱幼,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当男女双方父、母由于疾病或年老需要资金或人力支持时,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起给予资金或人力支持,并且尊重老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脱或拒绝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当男女双方出现矛盾时,应及时进行沟通解决。在任何一方的特殊生理期间,因生理原因造成性格脾气怪癖的情况下,如女方更年期,另一方应多忍让宽容。
3.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毫无原因的冷暴力。
4.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每月3000元的权利。
二、 关于共同财产的约定:
1.男女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收入情况,并定期将各自收入的 13% 集中存放于共同的帐户,用于共同生活开支,自2014年11月起执行。
2.凡处置超过 0.5万元价值以上的钱或物时 , 必须经配偶另一方同意。房产、机动车、电器等视为贵重财产 , 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 , 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应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婚前男方所购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喀什东路博雅馨园H11栋10楼1001室的房产,经双方约定在房产证发放的一个月内房产证加女方名字,并约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3.男女双方如有需要将数额达 0.5万元的钱出借或给予其他人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签名同意,属共同债权。
男女双方如需要向他人借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由双方一起签名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
男女双方未经对方签名而各自产生的债务,视为个人债务。而且对外借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 应由借债人自己偿还。
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 签名 ) 女方 ( 签名 )
年 月 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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