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工与自然的关系方面思考农耕文明中国之省论文
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农耕文明的社会。农耕文明的社会,是“向土里讨生活的’心。“向土里讨生活”,可以从两个主要方面来说,生产活动的方面和交往活动的方面。这两个方面或活动领域总起来可以叫做一个文明社会的活动或生活方式。在这两个方面或领域的活动的基础上也产生了思想或理论的活动②。这种活动及其结果反过来渗透到生产活动和交往活动中,同各种不断发生的新的生活内容融合起来,表现为制度的以及日常的生活意识、观念和意见。与渔猎的和游牧的获取生存资源的方式比较,通中间产生明智的“糊涂”,在同异乡人的共处中产生对在存异基础上的“和合”状态的期求。这种“存异求和”的文化精神也是中华农耕文明传统的核心价值之一。
以往有一种较为流行的说法是,从渔猎文明到游牧文明再到农耕文明是一个相互递接的进化过程,所以,农耕文明必定优越于其他两类文明。这种说法今天看来值得质疑。虽然在人类早期曾经发生过从渔猎文明到游牧文明和农耕文明的转变,且农耕文明总体上比游牧文明晚出,但是,在人类的历史上,较古老的文明并未因后起的文明而死亡,它们与后续发生的文明与其说是相互替接的,不如说是并存的。像其他食肉类和食草类动物那样,渔猎和采集曾经是人类始祖直接从自然界获得食物的基本生存方式。
在公元前8000一公元前6000年间的两千年中,在除河流湖泊、沿海地区和接近北极的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除少量人群外,人类都逐步从渔猎生活方式过渡到游牧的或农耕的生活方式①。但是,这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说,通过渔猎活动直接从自然界获得食物或食物产品的生活方式在人类中彻底消失了。当农耕文明在欧洲传播时,最北部的民族仍然保持着过渔猎的生活。爱斯基摩人和澳大利亚原住民甚至今天仍然以渔猎为主要生活方式。在现代捕鱼业中,始终可以追溯到古代人类的渔猎生活方式的传统。例如,对海洋的神秘力量的崇拜,对海洋是生命的本原的理解,对人与海洋生命世界的联系观念,等等。这种商业化了的渔猎生产活动在今天也仍然是世界经济中的重要部分。
作为文明的进路,渔猎文明、游牧文明、农耕文明实际上一直并存,在不同的地理地带存在和繁荣,从未完全相互替代。甚至,一个民族也常常在其内部通过地域的和分工而同时具有这三种文明,尽管可能以某一种为主。这三种文明都有接驳工商业文明和近代法律文明的轨道。从渔猎文明产生了海产品加工业,并且由于航海技术发达,在工业化时代产生了海上贸易;从游牧文明产生了商旅文化;从农耕文明产生了集市与商埠。中世纪,阿拉伯商人游历世界;近代以来,则是西方人借坚船利炮拓开了世界贸易市场。那种单以农耕文明晚出而认为它必优越于其他两种文明的意见,是片面的、经不住推敲的。
农业耕作对气候,尤其是对自然降水产生了特定的需要。超出耕作物生长需要、淹没作物的自然降雨被叫做水患,降水不足被叫做干旱。尽管不同的农业区的耕作物都是比较适合本地气候的,但随着越来越多土地被垦殖,气候变得常常不适合农业的耕作。由于耕种作物需要在雨水缺少的季节灌溉,在雨水过旺的季节防止作物被水淹没,人工水利就成为重要工程。在高地农业区蓄水灌溉,在低地地区排除季节性的积水,分别是主要的问题。在广阔的平原地区,这两者都是要季节性地解决的问题。中国的治水,自大禹时代就成为重大的人工工程。由于需要组织大量人工作业,最早的政府产生了。由于这种人工工程巨大复杂,人的活动与自然气候和天气的对立关系充分表现出来。任何一项重大水利工程都被人们看作是人对自然(天)力量的抗衡、掌握和驾驭(胜天)。水利工程不是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看,聚居的农耕文明生活方式已经深刻影响了人们对自然人自身与自然的关系的观念无论是在思想的、制度的,还是日常观念和意见的层面。
先以“荒”为例。“荒”是聚居的农耕文明生活方式下的人们对于未被人工活动彻底改变的环境的一种观念。在本义上,“荒”是人们对曾经被人工地铲除了自然植被而未能做人工耕作或疏于耕作,因而自然生长的植物稀疏凋零的自然环境的性质状态的观念①。虽开垦而未能耕作的土地被称为“撂荒地”,疏于人工抚育的环境的性质被描述为“荒芜”、“荒废”。一个被以“荒”来述说的环境是一个人力未及的环境。在这个述说中,它原始的自然植被被人工的铲除的历史被遗忘,被述说的仅仅是它由于人力未及而不能再生长人工种植的作物,并且在那里繁衍的自然植物不很兴盛。由于这种历史的忘却,在这层“人力未及”的文化意义积淀成日常观念的过程中,“荒”的观念已经被普遍用来述说一切人力未及的环境,包括历史上未经人工改变的环境,用来指自然植被稀少或不很繁茂的自然环境的性质状态。在日常观念上,“荒山”通常地是指一座虽然没有自然森林,但是人们还未加耕作,因而还有一些稀疏的野生植物(例如灌木、小树、蔓藤和茅草)的自然环境。“荒原”通常是指从未耕作、生长着多年生的茅草与灌木的自然植被。“荒滩”则通常是指河流的河床中经常干涸的、由流沙和大小石子及淤泥汇集成的部分。
人们把将“荒山”、“荒原”开垦为耕作土地的作业称为“开荒”,把在“荒滩”上开辟田地、种植作物的作业称为“造田”。总体上,“荒”的环境是一个仍然有待于人去征服和改造的环境。
再以“野”为例。“野”是被用来述说未经人工种植的植物。人们常常会把一种未经人工改造的草称为“野草”,一株或一种未经人工种植和培育的树称为“野树”。但是,“野”更多地是被用来述说未经人工驯养的动物。例如,人们区分鸡、鸭与“野鸡,,、“野鸭,,,区分猪与“野猪,,,等等。对于那些从未被驯化过,对人、家禽、家畜或农作物偶有侵扰的哺乳类动物,人们习惯于泛称“野兽”。聚居的农耕文明生活方式塑造了这样的日常观念,野生动物不是被看作朋友,而是或者被看作敌人,或者被看作猎物。力量时常胜过单个的人并且可能来袭扰并构成威胁的,通常被看作敌人。姜戎的小说《狼图腾》十分生动地描写了农业地区的汉族农民与游牧地区的
综上所述,农耕文明的中国在给人类带来历史性的文明进步的同时,也造成独特的文化观念的现实,华夏民族在数千年的文明进程中已经习惯于这样一种文化观念的现实。它值得华夏子孙自豪,但是也有重要的值得省思的方面,这就是对待人工活动与自然关系的理解和感受。在农耕文明中国的文化观念下,自然界是人类的生命之母这个最古朴的真理已经变得太遥远,已经常常被忘记。对自然的敬畏伴随着文化的进程而让位于对人工活动及其结果的崇拜。改变自然不再是出于必要和必需,而是变得出于欲望、爱好和僧越的技术的奢望。
由此,对自然的欣赏已经不再是因大自然自身,不再是因它是人类的生命之母,而是因它给人们带来的在享受劳作和果实的快乐之余的异样的愉悦。由于对自然的欣赏让位于对人工活动成就的欣赏,在人们对后者的欣赏中,自然界的主题已几近消失。在工业文明之先,农耕文明的文化观念已经改变了人类对于自身同自然界的关系的具有原始的真实性的理解。到今天,人类思想终于认识到这种改变是成问题的。但是,这种省思应当从对农耕文明的省思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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