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发言稿
一、形势逼人,务必增强质量安全意识
在城镇化不断加快的同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压力日益凸显。最近,上海因8名无证焊工违规操作,酿成“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致使群死群伤,损失巨大,这次灾难属于典型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一方面说明了城市公共安全建设形势严峻,另一方面表明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因重工期、抓进度,轻管理、缺监理,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十分淡保面对如此惨剧,我们必须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今年来,从多次组织的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来看,我们建筑安全方面的问题还不少,安全隐患仍然大量存在,而且一些重大隐患随时可能酿成事故灾难,这已经暴露出我市在建建筑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还不够到位,一些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管理混乱,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还没有得以全面落实;住宅工程中质量通病还没有根本消除,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人员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缺乏,施工组织设计缺乏针对性和安全技术措施等。随着高层建筑数量的迅速增加,由于我们在防范高层建筑安全的意识、技术、措施、设备等方面严重滞后,各种风险随之成倍增加。尤其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是当前世界难题,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狠抓风险防范,重在隐患治理。
二、强化整改,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7月7日召开的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精神和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集中时间,落实专人,对所有的建筑工地、所有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抓住每一个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逐一登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管机构、消防安全监管单位要采取不定期、不预先通知的方式,进行抽查和重点督查。
二是要确保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全部纳入此次整改,每个隐患点都要制定整改预案,限时完成,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做到措施、经费、人员、时间、预案五落实,该配备的设施必须配备,该充实的人员必须到位,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改。要认真落实川建质安发〔XX〕533号文件规定,重点抓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整改工作,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将消防责任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下属单位和各建筑工地,确保每个环节不失控漏管;要建立健全有效的规章制度,严格奖惩兑现,将消防责任目标与经济利益挂钩,全面提高消防安全工作效率;尤其要制定完善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监查,做到隐患早发现、措施早制定、设施早到位,有效遏制施工、机械、消防等安全事故发生。质量监督机构、消防安全单位要落实专人,现场指导,靠前监管,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消防部门,要以整治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隐患为契机,以一流的队伍、一流的材料、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效果为标准,以百分之百优质、百分之百满意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治理“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应急措施”五个落实情况;突出治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作业审批制度不规范、设备采购使用未按《工程质量检测现行有效标准规范》要求、违规使用明火(包括抽烟)、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行为;大力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未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监理规范》以及“人员不到位、工作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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