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车头广告位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xxx超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双方互惠、互利、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租赁乙方的公交车车头用于制作、发布广告。
二、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公交车车头
三、总面积:1 平方米。
四、租赁期限:09年11月23日至09年11 月28日。
五、租金:30元(大写:叁拾元整 )。安装、喷绘费用由乙方承担,城管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悬挂拍照后即全部付清。
七、甲方责任:
①在租赁期间内不得再把广告位租赁给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返两倍的材料费及两倍的租赁费)。
②甲方有责任在租赁期间内保证广告不受损坏(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否则须返还乙方所有租金。
八、乙方责任:
①乙方所发布的广告必须合法,违法的广告所引起的责任一律与甲方无关。 ②按时支付租金。
九、违约责任:如出现违约,由违约方向被违约方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十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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