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重点工作计划
(一)坚持城乡统筹,建立城乡一体化的长效机制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研究制定缩小城乡差距、增强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农村的政策。做好协调工作,继续为各部门开展“三农”服务。
(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继续推进“221行动计划”,重点发展精品农业、特色农业、休闲观光农业、设施农业,加快安全食品和奥运食品基地建设;采取措施,滤布推进农业生产布局区域化、基础设施现代化、生产过程标准化、经营方式产业化、产品质量品牌化,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继续实施富民养山工程,加快小煤窑关闭后的替代产业发展。
以扩大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推进乡镇企业发展,加快农产品加工、都市工业、现代制造业配套产业等发展。合理调整产业发展布局,在乡镇和一些中心村规划建设相对集中的产业基地,引导企业聚集。重视和积极支持民俗旅游、休闲度假、会议会展、商贸服务等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与就业服务,引导促进农民非农就业。继续扶持农民自主创业。
(三)推进村庄整治,改善农村面貌。
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全市村庄布局规划,研究制定存量土地整理和集约使用的规划措施。加强村内道路硬化、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新能源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压滤机滤布工程。加快农村垃圾管理、污水处理、改厕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建设,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提升管理水平。以规划中心村为重点,继续抓好13个旧村改造试点,启动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工程。
(四)深化农村改革,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继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城乡结合部地区综合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建设发展规划,加快发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配套改革;研究制定农村土地征占留地安置办法。
(五)推进农村社会进步,努力构建和谐村镇。
与有关部门配合,促进和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郊区转移,大力推进农村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全面提高农民素质。逐步建立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探索城乡社保体制接轨的办法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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