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
《富兰克林自传》是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 1706.1.17-1790.4.17)本人对自己前半生(1706-1757)的一些回顾。书的重点固然是富兰克林总结的经验教训;另一方面,该书也为我们了解十八世纪中前期美国的社会面貌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切入点。
书中表现的美国社会,大致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浓厚的商业氛围,或者说是资本主义氛围。作为资本主义先驱英国的殖民地,美国早在十八世纪初期就建立了完整的现代商业制度。与人合伙开一间小小的印刷铺,必须确定各人的股权和产权。开店的资金,既可以来自向他人的借款,也可以来自抵押物业向银行的贷款。如果债务超出了资产,就有被宣告破产的危险,不仅店铺会被关闭,资产被变卖以抵债,还可能背上牢狱之灾。与视商人为寇仇,全力打压商人的中国古代社会不同,政府与商人互相依赖。政府的请愿书、选举票、法律书籍,甚至发行的纸币,都要委托印刷商印刷;而商人一旦在政府任职,又会利用职务之便拓展自己的生意。富兰克林在当上宾夕法尼亚州议会秘书后,“有很多机会与议员们维持联系”,这种关系替他“招揽了印刷选举票、法律、纸币和其他零星的公家生意”;在当上费城邮务代办后,富兰克林借便利的信件来往增加了自己办的报纸的发行数,招徕了更多的广告,大大地增加了自己的收入。
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在这种商业氛围下催生的重视实利的倾向以及功利主义伦理观。富兰克林8岁时被父亲送到语法学校念书;一年后,由于家庭人口多,负担不起大学求学的费用,同时看到“许多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日后穷困潦倒”,他父亲又将他送到书算学校,10岁时干脆将儿子接回家帮助营业。12岁时,富兰克林显露出写作天赋,写了两首应时故事诗,其中一首还热销镇内外;父亲却嘲笑富兰克林的诗歌,因为他认为“诗人一般是穷光蛋”。富兰克林有一个朋友雷夫,喜欢研究诗,深信自己会因此成名发财;但他的朋友奥斯朋却劝他经商,靠着勤勉和规矩积累资金。富兰克林也赞成写诗只是为了改进散文写作的语言风格,而散文是他“发迹的一种主要手段”。富兰克林认为,不能够因为《圣经》提倡或禁止某些行为,就说这些行为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而要看这些行为是否对我们有利。基于这一原则,他认为“没有一样东西能像道德一样使人发财致富”。
二,极其有效的民众自治机制,以及民众对公共事务表现出的极大热情。书中,费城的许多公共事业都是由民众自己组织的:修建大学、医院、孤儿院、教堂的资金全部来自民众的捐赠;而在组建志愿消防队和抵抗法国人与西班牙人的义勇军的过程中,民众更是出钱又出力。难能可贵的是,这些行为既不是出于盲目的一时冲动,也不是政府或权威威逼利诱的结果。通常情况下,都是先由富兰克林或其他人写文章指出发展某种特定的公共事业的必要性,以及用何种方式发展,人民在经过充分考虑和讨论后再作选择。募捐活动结束后,捐款人还会选出理事会管理捐赠的资金,监管工程进度,以及管理完工后建筑的使用。这些举措都有力地保障了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宗教信仰自由。许多人之所以背井离乡,不远千里地来到美国,就是为了躲避严酷的宗教迫害——富兰克林的父亲就是其中的一员。因此,宗教信仰自由自然成了他们的共识。在书里面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宗教:富兰克林从小在长老会的教导下长大,后来改信自然神教;在他接触的人当中,有法国先知派教徒(French Prophets),有教友会教友(Quakers),还有弟兄派教友,以及来自德国浸礼会和爱尔兰的教士。他的老东家凯谋,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印刷商,甚至想自创一个新的教派。不同的教派之间即使发生争执,也仅限于嘴仗和笔战。最能体现宗教信仰自由的要数下面这件事:1739年,爱尔兰的巡回传教士胡飞特牧师来到主要信仰教友会的费城讲道,受到当地牧师的排挤,只能在露天说教。尽管如此,仍然有来自不同教派的人前去听讲,并提出了建造新教堂的计划,很短时间内就募集了足够资金并兴建完工。完工后,管理教堂的董事会明文规定,任何宗教的教士要对费城人说教时都可以使用该该教堂,因为教堂的修建不是为了某一教派的方便,而是为了方便全体人民。
四,当时美国各州的政治制度可以说是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一个复本。权力分别掌握在总督和州议会手上,两者互相制约;在宾州,前者由业主任命,后者通过选举产生。所谓业主,就是指英国国内一些根据英王特许状享有该州土地的一些大贵族。作为人民代表,议员们认为业主和人民都要交税;但业主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命令他们的代理人——总督阻挠议员们提出的征税法案。两者一直在此问题上争执不下。在富兰克林担任宾州议员期间,前后历经三任总督,最终才在1757年以议会的获胜而告终。
既然书的主角是富兰克林,那么当然不能不提到他。书中,他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提炼出许多处事为人之道。他在年少时十分爱好争辩,以驳倒对方为荣;但他逐渐认识到这样做既不能交流思想,又不能增进感情,因此要用谦逊的口吻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样即使双方的讨论能够深入,又容易说服别人。他是多项公益事业的发起人,但在推广自己的计划时,他总是称受某人的委托;如果不这样做,有人就会妒忌他所获得的名誉而反对计划的实施。在他参选州议会秘书时,他遭到了一个有势力的议员的反对;他没有卑躬屈膝地巴结那个议员,而是请那个议员帮了一个忙,后来他们的友谊一直持续到那个议员死为止。因此,“假如一个人帮了你一次忙,那么以后他会比受过你恩惠的人更乐意帮助你。”
除了具体的建议和忠告,富兰克林还提出了一个打造完美品德的计划。在他22岁的时候,他想克服自己身上所有缺点。起初他认为,只要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就会只做好事不做坏事。但他逐渐发现,“习惯会利用一时的疏忽,理智有时又不是癖好的对手”。因此必须戒除坏习惯,培养好习惯。他编制了一个美德培养表,将自己希望获得的美德都列在上面,每天对照表单检查自己的过失。他认为坏习惯就像花园里的野草,不能指望一下子都把它们拔光;因此在一个时期内应该着重培养某一项美德,当自己认为这项美德已经达到了,再去培养下一项。当所有的美德都已经训练过一次后,又从头开始,直到形成习惯为止。富兰克林承认,这个计划虽然未能帮助他达到完美境界,而且差得很远,但靠着这个计划他比做这种尝试前好得多快乐得多了。正如临摹字帖的人,或许他们永远不能达到像帖本一样卓越的书法水平,但在临摹的过程中他们的书法必然有很大提高。
总的来说,《富兰克林自传》向我们表明,出身寒微、受教育程度低并不能成为一个人平庸不前的理由。只要有决心并坚持不懈,每个人最终都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套用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里的一句话:在人生发展的道路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使其成为可能的,是决心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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