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同富贵,难共患难杂文随笔
陈娟在收拾东西,陈秀在一旁帮忙,陈秀的眼泪止不住地一滴一滴打在陈娟的行李上。
陈秀一直低着头说,姐,妈其实只是说气话,你去哄哄她就好了,我怕你到那边不习惯。
陈娟回答,我已经决定了,总有一天要离开这个地方的,没什么习不习惯的,难道还要因为习惯继续在这个家受气吗,那我宁愿改变习惯。倒是你,你也该找个好人家了。
陈秀说,我才不急咧,你如果真的过得不习惯就回来吧。
陈娟说,你只是比我晚三个小时出生而已,还不急,接下来妈就得替你急了。我不在的时候,照顾好自己还有阿赞,妈身体也不是很好,多看着她。
陈秀突然扑过去抱住陈娟,姐,我以后有时间就去看你。
陈娟摸着陈秀的头说,好,好,随时过来。
陈娟把东西收拾得差不多了,收了一袋红白蓝袋子。原来,住了十几年的家,属于她自己的东西也就这么点。无非一些衣服,一些护肤品,还有一些零散的小物件。
陈娟把东西拿出客厅,客厅的空气就像静止的,李苟坐在椅子上看着她,表情凝重,陈赞一脸的尴尬,夹杂着些不舍,母亲则侧着头没看她。陈赞起来想过去接过陈娟手里的东西,却被李苟抢先一步了。
妈,我们走了。
母亲嗯了一声,还是没看她。倒是陈娟和陈赞把他们送到路口,陈娟说,就这么大点地方,以后还是会经常见到的。有空就过来看我。
和陈秀陈赞告别之后,李苟在路上没怎么说话,倒是陈娟心情不错,一路上说着话。陈娟好像察觉到李苟的情绪,说,怎么了,是不是我妈刚刚和你说啥了。李苟欲言又止,陈娟马上又说,不要理我妈说的话,她说话就是那样的。
李苟觉得手上的陈娟的行李变得越来越沉,只得不断左右手交替着。
回到李苟的住处,李苟和舍友简单说了一下以后陈娟都会在这里住,舍友没说什么。李苟的哥哥李且说,今晚一起去出去吃饭吧,我叫上爸妈一起。
晚上,虽说这不是陈娟第一次见李苟的家里人,却是婚后的第一次。她显然有些紧张,对于关系不同之后,想法自然就变发生改变。因为恋爱是两个人的事,结婚是两家人的事。
吃饭的时候,陈娟显然有点小心翼翼,李苟的父亲问陈娟,你家里人咋没来,两家人还没吃个饭呢?陈娟一时不知怎么回答,一旁的李苟就开口了,爸,是我的问题,我没叫上岳父岳母她们家,下次再约一起吃饭。李苟的父亲毕竟养了李苟十几年,对他的性格还是很了解的,毕竟也吃了这么多年的米的人,一下就猜到是什么原因了。父亲说,娟,你别嫌我们家穷,我们家就这样了,你跟了李苟,自然就要帮他承担一些。陈娟连连答好,但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晚饭过后,李苟看出陈娟的小心思,和大伙聊了一会天,就匆忙把饭局散了。
李苟和陈娟他们去到海边,散着步,谁都不知道以后会怎样。李苟牵着陈娟说,我知道我的保证现在没什么用,但我会尽力地不让你吃苦。陈娟说,我信你。
之后的日子,可以说是过得很苦的,但却是有滋味的。陈娟和李苟每天窝在那集体房间里,陈娟虽说一开始不习惯,但慢慢也就那样了。因为大家都忙了起来,90年代,很多人什么赚钱就干什么。
陈娟和妹妹陈秀一起在摆起了地摊,买发饰,就是橡皮绳,发夹,头箍那些的。每天早上7点就起床去远一点的批发商拿货,因为这样便宜些。10点左右就要在步行街摆摊,一摆就到晚上10点左右,两姐妹轮流看着。
而李苟则有时帮别人看看店,有时去帮人家凑人头去别人家里追债。李苟一直是想下海的,只是没钱没机会。
后来摆摊很辛苦又赚不了几个钱,陈娟就去一家针织厂做针线活。陈秀则去了一家金店当销售员,后来认识了之后的丈夫陈华,陈华个子不高,可能1.65的样子,但是长得挺帅,鼻子很像刘德华。是有一次陈华陪朋友去陈秀的店里,然后陈华就看上了陈秀,后来总来店里找她。
这时陈秀已经20岁了,陈华比陈秀大一岁。陈华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家里有一个大姐和一个二哥。家里盖了一栋三层的很简陋的房子,一家人住在一起。在当时来说,经济条件算可以的了。所以陈秀的母亲自然没有阻扰,很快他们就结婚了。
两姐妹自然关系亲,自然李苟和陈华也渐渐熟络起来。李苟总是扯着陈华说想下海做生意的事,陈华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家里比较宠着,人有些好吃懒做,又想赚钱,就跟着李苟混了。
李苟这个人嘛,歪门邪道比较多,陈华就这样被带进了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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