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的作文5篇

文章 2019-07-20 02:23:15 1个回答   ()人看过

书是源泉,高尔基说: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小编整理的关于书籍的作文,供参考!

篇一:与父母共读一本书

我读过不少的书,其中,最让我记忆的,是汤素兰写的一本书,这本书是我和爸爸一起读的。书的封面画着一头小狼,他就是主人公:笨狼,它很笨,他住在森林镇里的一个小木屋里,上面写着“笨狼寓”,这是他爸爸妈妈造的房子。他上学后认识了很多的小伙伴:聪明兔(他),伶俐兔(他),聪明兔是伶俐兔的哥哥,还有横行霸道的棕小熊,还有黑猫警长的独生女儿——猫小花,还有小浣熊等。他们的老师:牛博士,眼镜蛇小姐,校长是鹅太太。只要笨狼在,班级里的每节课都会笑翻天,或者老师偷偷溜出去教室的情景。比如,眼镜蛇小姐问笨狼:“一减一等于几?”“零”“四减四等于几”“八!”为什么?“”因为昨天聪明兔撞到了我的桌角,我把桌脚割了,然后成了八个角。“然后,淘气猴喊:”八减八等于十六!“,然后他们继续割桌角,眼镜蛇小姐就溜出去了,最后,割成了一个圆圈,答案水落石出,就是零!

笨狼去旅行,被鹰妈妈叼走了,给鹰宝宝当玩具。到了深夜,笨狼就偷偷地跑了回来,笨狼的这次旅行又惊现又充满了艰辛。

笨狼的故事让我和爸爸捧腹大笑,也让我懂得了:笨,也要有笨的作为!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很奇妙的书,看完后我忍不住想再看一遍。

这本书讲了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午后打盹,突然一只小白兔从她身边跑过。好奇的爱丽丝追随那只兔子,跳进了一个大大的兔子洞,开始了一段奇妙而惊险的旅程……在旅途中,她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小动物,许多纸牌人士兵、红心国王和红心王后……最后,爱丽丝才知道这是一场梦!

从书中,我了解到爱丽丝是一个勇敢的小女孩。即使掉进了兔子洞里,也不惧怕。她一直往前走,虽然路途很艰险,但她没有退缩,而是通过自己的智慧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与爱丽丝相比,我觉得很惭愧。假如我掉进兔子洞里,我可能会吓得直打哆嗦。以后我也要学习爱丽丝的这种精神,勇敢地面对生活和学习中的一切困难和险阻!

小伙伴们,听了我精彩的介绍,你也一定想看了吧?那就赶快到书店里买下这本《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吧!

篇三: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读过很多本书,比如《笑猫日记》、《蓝熊船长的13条半命》、《三角地》、《甜橙树》《野风车》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野风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二疤眼子和他的父亲守护一架老风车的故事。这架风车承担着三十亩地的灌溉重任。他俩花了很大的精力终于把这架老风车重新修理好,并为它举行了庄重严肃的扯蓬仪式。风车正常运转后,将一股股清澈的河水运进了干渴的稻田。可是有一天,突然狂风横扫大地,风车狂转,不停地摇晃着,即将倒下,在这紧要关头,二疤眼子勇敢的抓住了风车,用尽全身的力气拉下一叶叶风蓬,一阵狂风,二疤眼子被吹进湖里……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在文中作者曹文轩对风的描述,他把一个从无风——微风——大风——狂风的过程描写的活灵活现,层层推进,细致入微。他把微风比作为一个娇弱无力,穿着白裙的女孩子;把大风比作为一个汉子,像是披着斗篷骑在马上的侠客;把狂风比作为一把巨大而锋利,锐不可当,削铁如泥的砍刀。同时通过这个故事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千万要认真、认真再认真,那样你才能在生活学习中走的更高、更远。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家有一本《动物世界大百科》,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介绍了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动物,它们与人类一同分享着这个美丽的家园,并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演绎着美丽而神奇的生命旋律。

下面我来介绍几种动物。大家都熟悉天鹅吧!其实天鹅小时候并不美,它是由“丑小鸭”变成的。天鹅的飞翔能力超出了人们的预料,《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把它们列为世界上飞的最高的鸟。

大家都知道海中的庞然大物——鲸吧,鲸的外表像鱼,生活在海洋里,可是它们并不是鱼,而是哺乳动物。鲸有很多种而蓝鲸是地球上有史以来最大的哺乳动物。一 只蓝鲸一年要吃掉450吨鳞虾呢!

大家也认识大熊猫吧!它是中国的“国宝”也是一种古老而又珍贵的动物之一。

这本书里的动物还有很多很多,像最大的鸟——鸵鸟、百兽之王——虎、动物中的巨人——长颈鹿、短跑冠军——猎豹、沙漠之舟——骆驼……说也说不完呢!

看了这本书以后,让我掌握了许许多多动物的知识,它们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保护它们!

篇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荐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大林和小林》,作者是我国著名童话大师张天翼先生。这本书很有趣,而且很感人。

一次偶然的奇遇,使大林和小林这对双胞胎兄弟俩失散了。结果,弟弟小林被绅士狗皮皮捡到后,卖给了四四格,而小林的苦日子也来了,他不仅要去炼金刚石,还要给四四格送早餐。四四格不满意时,还“给打得皮开肉绽,血一道一道地流了下来”。但他从不抱怨,当别人遇到困难时,他总是伸出援助之手,是一个能干、乐观和善良的人。哥哥大林成了富翁叭哈先生的儿子,改名叫唧唧少爷。他整天吃喝玩乐,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最后,变成了一个大胖子,一个好吃懒做的寄生虫,结果饿死在金子堆里。不同的环境,让兄弟俩成了不一样的人。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四四格一顿饭居然吃了72头牛、6头象、几头猪和1200个鸡蛋。

这本书有些故事情节会让我捧腹大笑,但有些地方读来让我心酸。作者奇特的构思,夸张的手法,大胆的想象,曲折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同学们,有空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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