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幼儿园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文章 2019-07-19 14:48:31 1个回答   ()人看过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2015年3月15日,xx市3名学生溺水身亡;3月28日xx2名学生溺水身亡,令人十分痛心。

当前天气转热,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园本着“以人为本”精神,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防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体幼儿安全,我园禁止任何幼儿私自到江河、水潭、小溪等水域游泳、嬉戏,并做了大量的专题宣传教育工作。同时也希望家长们能与幼儿园配合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共同提高幼儿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遇险逃生的能力。家长是校外幼儿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家要教育您的孩子:

1、不准子女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同伴结伴游泳;

3、不在无监护人和教师看护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设有警示标志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有危险的水边玩耍、戏闹。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希望各位能提高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让我们家园联手,共同筑起孩子的安全屏障。

祝你们合家欢乐,吉祥如意!

顶一下 ()  踩一下 () 

 

本文标签:

[!--temp.ykpl--]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