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裴判官自贼中再归河阳幕府》唐诗赏析
《送裴判官自贼中再归河阳幕府》作品介绍
《送裴判官自贼中再归河阳幕府》的作者是岑参,被选入《全唐诗》的第200卷。
《送裴判官自贼中再归河阳幕府》原文
送裴判官自贼中再归河阳幕府
作者:唐·岑参
东郊未解围,忠义似君稀。
误落胡尘里,能持汉节归。
卷帘山对酒,上马雪沾衣。
却向嫖姚幕,翩翩去若飞。
《送裴判官自贼中再归河阳幕府》注释
①河阳幕府:指河阳李光弼幕府。据《旧唐书,肃宗纪》及《通鉴》载,乾元二年(757)九月洛阳陷落后,李光弼移兵据守河阳(今河南孟县),史思明屡攻不下。上元元年(758)十一月,光弼自河阳攻怀州,拔之。二年二月,光弼屡被朝廷催迫,不得已出师洛阳,大败,河阳、怀州皆陷于贼。诗称“河阳幕府”,应作于河阳陷落前。又诗写冬景,且称“东郊未解围”,故当作于乾元二年冬,时岑居虢州。自贼中:指洛阳陷落后沦入贼中,后逃出。
②“东郊”句:指史思明自洛阳引兵围攻河阳。东郊,指洛阳东郊。河阳在洛阳东北。
③“能持”句:用汉苏武矢志不降匈奴事。
④嫖姚:西汉名将霍去病曾任嫖姚校尉,人称霍嫖姚。此借指李光弼。
《送裴判官自贼中再归河阳幕府》作者介绍
岑参(cén shēn) (约715年—770年)唐代诗人。南阳(今属河南)人。自幼从兄受书,遍读经史。二十岁至长安,求仕不成,奔走京洛,北游河朔。三十岁举进士,授兵曹参军。天宝(742~756)年间,两度出塞,居边塞六年,颇有雄心壮志。安史乱后回朝,由杜甫等推荐任右补阙,转起居舍人等职,官至嘉州刺史,世称岑嘉州。后罢官,客死成都旅舍。其诗题材广泛,长于七言歌行。
岑参的诗题材广泛,除一般感叹身世、赠答朋友的诗外,出塞以前曾写了不少山水诗,诗风颇似谢朓、何逊,但有意境新奇的特色。岑参所作善于描绘塞上风光和战争景象;气势豪迈,情辞慷慨,语言变化自如。与高适齐名,并称“高岑”,同为盛唐边塞诗派的代表。有《岑嘉州集》。
《送裴判官自贼中再归河阳幕府》繁体对照
卷200_25送裴判官自僦性贇w河陽幕府岑參
東郊未解圍,忠義似君稀。
誤落胡塵裏,能持漢節歸。
卷簾山對酒,上馬雪沾衣。
卻向嫖姚幕,翩翩去若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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