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见青山老,昔人已白头杂文随笔
很偶然,我点进了qq空间的历史,发现10年空间互动的常客,早已疏冷,点进她的空间,是一张张辨识度可怕的网红脸。更多的是“请申请访问或添加好友”,而我对着陌生的ID和头像根本记不起是谁
10年的时候,我为了M君的一句诋毁,赌气卯足了劲儿认真学习,乖巧地像个好学生,虽然很快就藏不住了,但我记得那时候十三月还是个可爱的小男孩,初三之前的成绩都没考过我(后来他成了我们高中的神话,高二直接去了中科大)。那年我初一,在新的班级感到孤苦无依,每日45度角仰望天空,幻想着若我去了当时小学直属的那个,我的朋友们都去了的那个初中,该有多快活。
甚至中考前夕,我咬着嘴唇和家长说,求你们帮我转下户口吧,我要去一中,我一定要去一中。我罗列出一中优于二中的条条款款,其实内心十分清楚,只因为M君确定了去一中罢了,后来毫不犹豫地去实验班也是同理。进入高中,他在隔壁,我想让他正眼看我一下,想让他改视对我的印象,我绞尽脑汁地和他搭讪,见他面迅速发动甜美微笑,直到他qq直言不讳地和我说,我令他感到厌烦,我心也就冷透了,回头看走过的那么长的路,为赌气,为不甘,生活仿佛一直只是为了某一口气而活,可惜我大概真的没有喜欢他。
14年的说说我还在为霓霓伤神,就算知道情愫虚幻,什么都不真实,深陷其中时总是难以自持。彼时我高一,新的环境令人无所适从,每天上学都心中惴惴,“总有刁民想害朕”,我的成绩根本跟不上,一落千丈,想方设法地逃避现实。霓霓在我记忆中一遍遍加滤镜,加特效,美化地十分美好,我记得走在漆黑冗长的小巷里,手机在手心“叮”地亮起,令我雀跃不已,我们互相发着格韵不通的律诗,用千丝万缕的小暧昧彼此牵连。后来他说,我对你那么好,你居然都不联系我,我说,以后不要对不喜欢的女孩子那么好啦。
15年的时候和卷毛君,火速地在一起又分手。于他而言,我是一个可爱的恋爱对象。于我而言,喜欢归喜欢,可喜欢这玩意儿太虚幻,又各种不合适,我找不到能够坚持下去的理由。就像我一直坚持的那般,“如果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走,就当他已经走了。”于是我乱剑斩情丝,很是伤神了一阵,我也知道我伤了他。可我仅存的一丢丢愧疚感在他深夜电话骚扰、我高考前向我疯狂传递负能量、后来每次聊天捎带上秀恩爱之后,荡然无存。
17年,我大一,删了波斯猫的qq。我已经忘记了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大概是在分班之后。说起来是非常奇妙的事情,因为本来我和他不会有任何交集,他是某个理科班的班长,沉默寡言,我喜欢他笑起来时呆萌的样子。同熟悉的人说起他,他们都当我日常花痴,开开玩笑罢了。
而我不知自己心意,仿佛只是单纯地好奇,好奇另一个世界的人是什么样子,缠着熟识的人打探他的消息,熟人们不堪叨扰,把我拉进了他们的讨论组,加到了他的qq,玩他玩的游戏,收集他的表情包。后来,他给恋人写的日记本传到了我的手中,我看他可爱的娃娃体失神,得知他们初中就在一起了。再后来,我在群里谈笑风生,日常看他秀着恩爱,竟觉得这就很好了。就像欣赏一幅画儿,所观即所有,另有良人高阁束之,我乐得潇洒抽身事外,也不强求自缚。
这潭死水生生被他突然的分手搅起了波澜。我的关心真心实意,替他着急,替他伤心,却不知从那一刻产生恍惚——这个男孩子你喜欢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啊,现在表白的话,他不会拒绝的吧,可…可你真的喜欢他么?喜不喜欢都无所谓了,我知道这不合适这不可能,我应该做个聪明的姑娘。十一要去黄山,原计划是南京中转,可一来我去过了南京,二来我对他念念不忘,硬是拂了同伴的兴,坚持去合肥中转。我很想走一走他走的路,看看他的城市,依旧无关风月。他说他也要去黄山,总要去一趟黄山的吧,计划未定,他高中时一个同班的女生一句话把他叫去了长沙,那一刻我坐在教室里大脑放空了整节课,胃里一阵绞痛,仿佛影院里一个被剧透了结局的观众。后来他大概是石乐志,深夜碎碎念,说他见她一阵恍惚,总觉如果没有和当时的女友在一起的话,大概会追她,他叨念了许多她的好。我觉得没意思极了,有些无缘的事情,何必强求呢,中学时代我没有遇见他,是被安排好了更好的前程在等待我吧,我这又是在做什么呢?那晚哭得厉害,然后发誓说,今世为此人的眼泪已经流得差不多了,不再为他哭泣,也就真的过去了,怎么看都觉得他稀松平常。只是他们一行人在长沙游山玩水,发的各种动态说说,我一个也没能点开看,眼中心中都刺痛。
他们总说,某某是我一生都难忘的人,我的人生至爱,我笑叹,凡人呐。
年少的时候读《洛丽塔》,食髓知味,仿佛我喜欢的,一直都只是爱而不得的那种感觉。我曾深夜抱着手机傻笑,也曾清晨在湿冷的雾气中抱着被子从梦中哭醒,历尽悲欢,平静下来却仿佛自己从未真正喜欢过什么人。我总是太轻佻地喜欢上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那仿佛有某种诗意寄予其中——为赋新词,诗人总要伤春悲秋,要么贬官,要么不得志,要么家国破碎,爱而不得岂不是最容易的一种么,甚至都不需要客观造势,一个人就可以撑起大幕。当我走近他的时候,又清晰地感觉到,他不是我想要的,绝对不是,轻易地失了兴致。我偶尔写些酸溜溜的小诗,更多的胎死腹中,时常感觉才情深似海,豪气干云天,偶尔假装深情,骗得了自己的那种假装,可心中清楚,身侧无人配得上这份深情,那就不要浪费时间了。
我喜欢的人应当是个盖世英雄,他拨开人海来见我,或是我驱散云雾看清他,仿佛彼此已经矗立千年。若他看我看得明白而不逃离,我大概可以相信他很爱我了,因我的深沉、阴郁,我的热情、骄傲与乖张,甚至连沉默都独一无二,这天地间不可能有第二个完整的我了,若我看他看的清楚后依然兴味盎然,我也许是很喜欢他了,不为向现实屈服,也不为遣散寂寞,只为和他在一起走向天地洪荒,走向宇宙的尽头,去尝尝“那罐蜜里究竟有多少甜”,在短暂的生命里纵情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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