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人和事有千万,但爱的人只有一个杂文随笔
有人说喜欢是放肆,爱是克制。
有人说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
前晚和男票讨论,是不是哪个年纪的男生永远都只喜欢18岁的美少女。他说他喜欢18-25岁的小姑娘。
果然色衰而爱驰啊,不服气的问他,那对我多不公平,有天我也会容颜老去,也许也会是不修边幅的油腻妇女。
他说喜欢是一回事,爱你是一回事。就像美女走在大街上,总喜欢看两眼,但是爱你并没有改变。
图片来自花瓣网
我总以为喜欢你和爱你是一样的,上学的时候,遇见喜欢的人,总会在心里反复演练“我喜欢你”这句话,那时的感情或许始于好感,吸引和好奇。那时的喜欢是纯真的,但却不用承担爱一个人的风险。
我爱你,是多么珍贵的三个字。在高中,有喜欢的人,多年以后还是会记得,可是却不曾想过要说我爱你。
那时我以为喜欢就是爱,经过了两次的喜欢以后,才发觉原来我是多么抗拒“我爱你”这三个字。
对于自己来说,那不是爱。是青春的悸动与温暖,多年以后,我还会想起那个阳光少年,可是冷静地审视,才会发现那时的喜欢仅仅是喜欢。
后来自己谈恋爱了,发现自己能在“我喜欢你”和“我爱你”之间自由切换,毫无违和感。可以明白坦荡地告诉对方,我爱你。
争吵过后,会跑到另一个城市找他,走在外边或是看到类似“有一个把自己宠成小孩子的男朋友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就会告诉他,自己想他了,想要亲亲,抱抱,举高高。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只是单纯的喜欢着。被他的某一优秀品质所吸引,看不见一个人的缺点。那人就像是不存在凡间,不食人间烟火的男神。
而爱一个人,就算他屋子里满是几天没洗的衣服,满地的臭袜子,自己嘴上说着嫌弃的话,一边帮他把衣服袜子洗了。
总喜欢打游戏而忽视自己的存在,总在答应自己要出去玩的时候还躺在床上,总在答应了要在晚上十点给自己打电话,但是又忘记的时候,总能包容他。
爱一个人,欣赏他的优点,也包容他的不足。人无完人,我也会莫名其妙地生气,我也会在他叫我起床的时候拖延,我也会在吵架的时候,说狠话。
他不喜欢我哭闹,可被他气哭了,还是会抹眼泪,他也不会哄我,任由我哭,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怎么把我得罪了。
可是就是这样的人,我还是爱他。
和他在一起,快乐比痛苦多。我总能想起,半夜肚子饿,他带我吃烤鱼,我说冷,他就给我买个壁炉取暖。
坐在他的电动车后座被风吹,他会取下围巾给我,他说我生病了会比较难搞。节假日在一起,总会问我想吃什么,他做饭给我吃。
自己被骗钱的时候,他没有责怪自己,而是安慰自己,也不会觉得自己蠢。他叮嘱我,如果要投资什么的,要跟他说。他出社会比我早,社会经历比我多一丢丢,这样就能避免我受到伤害。
我曾问他,我这么蠢,你不嫌弃吗?他说不会啊。
回想起来,我们走过的日子,平淡如水,可是彼此早已刻进对方的生命里,分开的时候,无时不想念,在一起的时候,腻歪在一起,永远都不嫌。
喜欢的人和事有千万,爱的人只有你一个。愿你可以爱自己所爱,念所想之人。并愿有人陪你颠沛流离,有人陪你对酒当歌,有人陪你共享人世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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