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国债专项资金管理论文

文章 2019-07-18 23:01:23 1个回答   ()人看过

摘 要:笔者根据多年参加山西省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的实践经验,就如何开展国债种苗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认为加强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应明确各级领导责任、增强实行者业务水平、保证工程质量、规范资金运行、严格审批程序,并保存好原始凭证和档案材料。

关键词:林木种苗;国债资金;管理对策

山西省是全国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地区,为此,国家针对性地加大了山西省国债专项资金的投资力度,以进一步改善山西省的生态环境。山西省林业厅实验苗圃作为山西省唯一的省级重点示范苗圃,依托自身优势,立项建设了山西省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项目工程,项目总投资2 456×104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 966×104元。笔者根据山西省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国债专项资金管理的工作实践,就如何加强林木种苗工程国债资金管理提出建议,以供参考。

1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财务管理不规范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力度较为薄弱,表现在:建设单位未配备专人管理基本建设财务与会计核算,没有建立起严格的国债资金管理制度,未严格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没有严格进行会计核算并使有限的财政性资金发挥最大的投资效益,个别单位未设立国债资金专户,报账制度流于形式等。

1·2 各部门不协调

近几年,计划部门和财政部门在国债资金管理中的相互协作有了较大改进,但还没有完全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做到明确分工、密切协作,仍存在“越位”和“缺位”的问题。计划部门负责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参政部门负责资金的分配和还贷工作,导致资金多头管理、分散使用,难以形成合力。

1·3 会计资料不规范

工程建设中存在不规范的发票(如普通收款收据、领款凭证)入账、白条入账、超范围列入招待费、良种奖励经费等问题。个别项目建设单位存在账证不符、国债资金外借的情况。

2 管理对策

2·1 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国债投资的管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增强做好国债项目的主动性与责任感。各项目实施单位主要领导人应加强对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领导,要健全和巩固项目法人责任制、终身制,明确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国债资金的健康有序运行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为此,山西省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国家林业局批复后,山西省林业厅实验苗圃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组,苗圃主任为领导组组长,成员由副主任和计划财务、技术开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2·2 加强专业培训

林木种苗工程实施单位多为国有林场、苗圃,多年来实行的是国有场圃财务制度。而国债资金项目规范性非常严格,科目的设立是一个新的课题。因此,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开展《国债资金管理办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违规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业务知识的专项培训,深刻领会国债资金管理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的精神,并进行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和财会业务知识的培训,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3 严格执行“四制”

为保证建设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主要采取“四制”,即:项目管理法人制、项目工程招标制、质量管理监理制、工程管理合同制。

2·3·1 强化项目法人责任制

在林木种苗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以建设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统筹安排。

2·3·2 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通过公开招标,可以保证工程质量,节省工程建设费用。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启动后,山西省林业厅实验苗圃将项目设备采购计划向省厅汇报,省厅向省发改委报批,省发改委对项目采购计划进行了批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招标形式,并请评标委员会专家通过各自对评价因素的量化分析、综合评价打分方式,各推选出3名中标候选人,并最终确定最佳中标单位。

2·3·3 切实推行工程监理制

为保证工程质量,切实加强对工程的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山西省林业厅实验苗圃聘请了山西省宇通监理有限公司作为所有工程的专业监理单位。

此外,还聘请了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山西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数位专家、教授、土建工程师作为项目建设单位的质量顾问,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各个方面把关,严格按照工程监理的规范要求进行监督。

2·3·4 认真履行施工合同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除土建工程签定合同外,所有单项工程都采取合同制管理。在工程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设备采购、苗木采购、苗木生产管理方面都严格实行合同制。明确质量、工期、付款与结算、责任赔付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并在工程实施中严格按照合同办理各种事项。

2·4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国债资金的管理,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设立国债资金专门账户,按照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下发的一系列加强国债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通知》、《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定》等国债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国债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并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保证国债资金专款专用。

2·5 严格项目变更审批程序

林木种苗工程涉及土建、设施设备、种苗培育等方面,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工程有许多,不可避免的要有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变更。

如:1)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没有考虑到要增加的配套工程。2)由于地形的原因造成建设数量的减少或增加。3)由于现有设施能够满足而不需要实施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变更和调整带来了项目投资的变更和调整。为了维护计划的严肃性,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如确实需要进行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必须报项目初步设计原审批单位,由原审批单位批复后方可实施。

2·6 完善原始凭证和档案材料

原始凭证和档案材料是国债项目资金支出的原始资料。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财务档案、工程档案),主要包括项目各分项工程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工程验收记录、工程竣工资料等及其他原始资料。项目资金的每一笔支出,财务人员都要严格把关,如:支付土建工程进度款项时认真核对合同和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共同签字盖章的阶段工程验收材料;支付苗木费时,要严格核对苗木购销合同、苗木验收单、苗木入库单等材料,并将以上材料收集整理纳入档案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林业在国民经济领域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山西省省委林业工作会议和长治市、晋中市全市造林绿化现场会的召开以及“生态兴省”战略的提出,标志着山西省林业从此迈入可持续发展的健康之路。山西省国有苗圃担负着为全省林业重点工程培育良种壮苗的艰巨使命。中央加大国债专项资金的投资,为山西省林木种苗以及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抓好山西省林木种苗工程国债资金的规范管理,将更好地促进林业项目资金规范、安全、有序的运行,有效推动全省林业健康发展,对于“生态兴省”战略的实施和建设“绿色山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赵 宇.规范林业种苗工程国债专项资金管理[J].陕西林业, 2003(4): 37.

[2] 范桂珍.加强林业种苗国债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J].辽宁经济,2006(7):76.

[3] 黄彩凤.浅议林业国债专项资金管理[ J].绿色中国,2004(14): 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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