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适:登陇的唐诗鉴赏
此诗为天宝十二年(753),高适离长安前去河西节度使治所凉州(今甘肃武威)上任途中,登陇山有感而作。此时高适已四十九岁。陇山在今陕西省陇县西北,为当时去西北的必经之地。《秦州记》载:陇山东西百八十里,登山岭东望,秦川四五百里,极目泯然,山东之人行役升此而顾瞻者,莫不悲思。
诗的头四句以陇上流水来映衬诗人的独身远行。
远行客是诗人自称。诗人登上陇山之巅,想起乐府民歌《陇头歌辞》:陇头流水,流离山下。念吾一身,飘然旷野。诗人此时此刻的心情,与歌辞中说的是何其相似啊。陇上分流水既是写实,也是衬托作者只身远游的孤寂悲凉心情。据《三秦记》:陇山顶有泉,清水四注,俗歌:陇头流水,鸣声呜咽。
遥望秦川,肝肠断绝。诗的第三、四句运用顶真法紧承头两句而来:流水无尽期,行人未云已。以流水不尽来比喻人的行程无尽。对诗的头四句,明代的唐汝询评论说:首叙陇头之事而即以流水与行人之不休,盖赋而兴也。(《唐诗解》)
诗的后四句是诗人以大丈夫自许,抒发了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浅才通一命,意思是自己才疏学浅,只能作卑职小官。命即官阶,一命为最低级的官。
这里是指诗人即将就任的左饶卫兵曹、充翰府掌书记。
实际上这是幕府中重要的文职军官,地位仅仅次于判官。诗人称浅才通一命不过是谦词罢了。孤剑适千里,是说孤身一人持剑奔赴千里边关,大有慷慨行侠的意味。《史记·淮阴侯列传》:项梁渡淮,信仗剑从之。适是走、往的意思。结尾两句岂不思故乡?从来感知己,指明了诗人此番远行的原因。
诗人并非不眷恋思念自己的故乡,他之所以离乡远行,全都是为了报答知己的知遇之恩呵。此前,诗人曾作过河南封丘县尉之类的小官,此次他是受河西节度使哥舒翰的荐举。哥舒翰喜文重义,颇得当时文人的好感。高适也是一个很重友情的人,他对哥舒翰的荐举是非常感激的,当时世风,要作官除考试一途外,若无人荐举是作不成官的,因此高适说从来感知己。
感知己也仅是表层的一面,深层的原因则是高适想借此荐举机会,入幕从戎,一展身手,实现他建功立业、报效国家的抱负。正是这种内在的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奠定了诗的后半部分昂扬的基调。
这正如沈德潜所评论的:感知忘家,语简意足。
这首诗的最大特色就是以简洁的诗句表达了尽可能丰富的思想,诗中既有游子思乡的情思,又有仗剑戍边的豪情,既有报答知己的侠肝义胆,又有为国效力建功的雄心壮志,思想感情波澜起伏,曲折多变。从全诗的情感流动看,是先抑后扬,最后以昂扬的调子结束全篇,给人以奋发向上之感。胡应麟评说高适的五言古诗意调高远,深婉有致,由此诗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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