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文具是钢笔作文440字
我叫钢笔。我有着苗条的身材,身穿红色的“衣服”,还戴了顶红色的“帽子”。“衣服”上面有一只穿橙色衣服的小兔子,还背着书包呢。还有金黄色的英文字母在小兔子的旁边为它“指路”。“衣服”中间有个握笔的标志。
小主人在写字之前,必须给我喝足水。她先把我的“帽子”摘下来,然后把我的“衣服”脱下来,接着把我的“嘴巴”放进墨水瓶里,把管子慢慢拉到顶部,这样墨水就吸满了。小主人把我的“嘴巴”从墨水瓶里拉出来,再用纸把我沾满墨水的“嘴巴”擦干净,又把我的“衣服”穿上,最后把我的“帽子”戴上。
写字的时候,小主人把我的“帽子”摘下来放在桌子上,她把大拇指、食指和中指放在握笔的地方。开始写字了,她把我的尖“嘴巴”放在写字的纸上。小主人手一动,我就跟着动,一个漂亮的字就写出来啦。她写的字越来越多,我“肚子”里的墨水越来越少。虽然我有点饿,但我非常高兴,因为小主人把字写得漂漂亮亮的。写完字后,小主人又用纸把我“嘴巴”上的墨水擦干净,然后把我的“帽子”再次戴上。
我是小主人写字的好帮手,她特别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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