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与窗前作文2000字
春帷已揭。拨开薄纱,我在湿润的空气里,借得梨蕊三分白,斟一杯清茗,微雨斜斜,那翩翩白衣少年,那无邪的浅带梨涡的笑,那年乡野残卷的质朴的味道,洒在我的唇角,恰如梦中影。
彩晕。槐树。斜晖。灯影。
时光的载乘里,谁做了谁的摆渡人,谁拿荒烟漫草的年华念了一段稚嫩,我的门外,我的窗前,人事易分。
前几年的时候,家还在乡下。那时候,家境算不上富裕,也算不上贫穷,只是一个普通人家。我还记得,明媚着如女子盈盈浅笑的四月末,田野小路,轻湿带泥;溪水潺潺,草木繁繁;湛蓝天穹,白云稀稀;农家小调,和谐悠鸣;家禽家植,动静虚弥;槐花树下,温暖栖息。
家人为我专门布置了一间小屋,那个房间的地理位置很好。在我的书桌右边,有一扇别有情调的小窗,四月末的时候,轻轻推开窗,总能闻到一股特别的清新的味道,那是纯天然的清香,这还得益于楼下种的那棵槐花树,长得很茂盛,叶子绿滴滴的,椭圆形排成一排,分为两列,站好队,风一来,就愿意低身吻吻它们,这也就使叶子们愈发招摇可爱,柔软的时光里,开着一穗穗,纯洁的让人窒息的白花,吊在树尖上,繁茂的不得了,偶时,我伸出手去,就可以触到几朵小花的肌肤,树的另一面,是邻家的房子,好巧,邻家那个和我一个年纪的男孩,就住在我正对着经常打开小窗的那个房间(当然,这件事我是后来才知道的。)隔着槐花树,一高一低的枝干,恰好不偏不正的可以使我看见他的小窗,以及他的说不上清晰也谈不上模糊的轮廓。
有一天,爷爷抱了一只黄毛,水灵眼,伶齿,小尾巴带有一撮白毛的小狗回家,说要好好养着,农村里的人家总要有一只狗守着家门才安心。第二天,就有一个面容清秀,明眸皓齿的男孩来到了我家,与爷爷抱来的那只小狗打的火热。听爷爷对他的介绍,我才知道,那只小狗是从他家里抱来的,也是他最喜爱的一只小狗。由于那只小狗身体上百分之九十八都是黄毛,如豆子一样的橙暖明黄,就叫它小豆。我也跟着那男孩叫它,小豆。自此以后,他来我家或玩耍或逗弄小豆,也就成了平常事,自然地,我们之间也熟识起来。
我叫他晨暮。我说,这是一个好听的名字,唯美亦很温暖。
我们年纪尚小,多了一个小伙伴也是分外高兴的。溪边跳动的水花声,田野里追逐的脚步声,偷偷到果园里宅果子的忐忑……就这样,我们成为了好朋友。学校里,我们同级不同班,放学后,他会早早收拾好书包,现在我们教室门口等我,然后一起去买吃的,总会留一点儿回家给小豆。慢慢的,这也成为了我们的一种默契。
那时似乎中考,高考都离我们尚远,我们最看重的也是最紧张的便是期末考试了。因为我的小窗正对着他的小窗,他经常现在窗边温柔的笑,有时,还隔着一树槐花唤我的名字,夜阑。他也在一张大白纸上写下:夜阑,考试加油!贴在透明的窗上,一闭窗,我就可以看见那大大的六个字,心里也多了些暖暖的感动和莫大的鼓励。在农村,人们都有一些信仰。似乎我们两的名字八字很合,晨暮和夜阑,所以才会成为好朋友吧,我心里如是想。
后来,爸妈在外地赚了些钱。把房子买到了城市,那个我心心念念,渴望着华灯霓裳,夜虹流岚的城市,却在当时要搬去城市之际,心里没有太大的欣喜,反而多了一些难言的酸楚。
我终究没有和晨暮好好的告别,也没有如我想的那样,枕着窗前一树槐花栖息,最后,离开时,只看见被拴着链子的小豆向我边摇尾巴边兜圈。
犹记,那是一个美得可以让人掉下泪来的季节,盛夏。
好多故事,还没来得及整理,最后只被蓝天记下并贮藏了。
现在,在这个城市,我依然有一个小房间,和原来一样,书桌右边也有一扇小窗,只是窗前再也没有那一树繁茂的槐花,也没有哪个少年,探出头来,望着我,如晨暮那样温暖的笑。我的窗前有的只是一幢幢高楼大厦和漫天挟来的灰尘,连清新香也只留在了曾经的土地,我的心里。
我的门外只是一阶阶冰冷的楼梯,再也没有宠物。于是,我开始想念小豆,那只我一回家,就向我前腿跳起,摇着尾巴兜圈撒娇的小豆。听爷爷说,搬家后,小豆被送走了,后来到底怎么样,是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无从知晓。只是当时,在乡下,一到寒冬,就有人用名曰“三步倒”的毒药去毒死小狗,好拿去卖。当冬日寒风猖獗的时候,我既害怕,小豆遭到残杀,也祈祷小豆在来年依然蹦蹦跳跳在柔媚的春光里。
曾经,门外总是有一老乡吆喝着:“××,有空带夜阑来我家果园,摘橘子哟,橘子可甜啦!”
现在,门外总是有人敲门,大声喊着:“××,快来打麻将哟,三缺一喽!”
每一句话我都听的清清楚楚,曾经那淳朴的邻家老乡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只是城市里人们虚伪的人情。
我习惯一个人锁住房门,望望窗外,一幅幅弥噬着污染与灰尘的画卷,即使日日喧哗声,车鸣声,沸沸腾腾,夜晚,华丽的灯光倾泻而下,我却感觉眼睛生生的有些疼。
此后有好多人,叫我,夜阑。可是再也无人像晨暮那样叫我的名字,就能让我感到温暖。
我怕此后淡忘了晨暮与那被斑驳的时光。于是,在笔记本写下——
钟鼓声声唤晨暮,
锦素年年候夜阑。
前几个星期,老师让我们写一篇文章,题目为“家”。我很老实的写现在城里这个家,后来老师念了一篇佳作,开头便是:“我家住在南方小镇,普通黑瓦楼房,清晨薄雾还在沉睡,就听见不远处一两只鸡嗷嗷叫声,农夫们卷着袖子,拿着竹条,吆喝着把鸭子往池塘里赶去……”霎时,我湿了眼眶。眼泪给我的心说了六个字:忆往昔思今朝。
那时,人们的门外与窗前,都是浓郁的淳朴气息与清淡素色。
现在,人们的门外与窗前,都是繁华的吵闹哗声与厚重灰尘。
那时,人们心里只有一颗蓝得璀璨,白如雪肌的种子。
现在,人们心里只有杂色交织催发的芽苗。
我正写下这篇文章,搁了会儿笔,闭眼。仿佛,那翩翩白衣少年,手持一枝纯白如雪的槐花,后面跟着一条小黄狗,他在四月的歌谣里,脚步声轻盈,露出那浅带梨涡的笑,向我走进,凝似一团星光,走进,走进。
原来,我的成长,旧影恍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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