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故事

文章 2019-07-17 20:47:29 1个回答   ()人看过

有名律师买了一盒极为稀有且昂贵的雪茄,还为雪茄投保了火险。结果他在一个月内把这些顶级雪茄抽完了,保险费一毛也还没缴,却提出要保险公司赔偿的要求。

在申诉中,律师说雪茄在“一连串的小火”中受损。保险公司当然不愿意赔偿,理由是: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完雪茄的。结果律师告上法院还赢了这场官司。法官在判决时表示,他同意保险公司的说法,认为此项申诉非常荒谬,但是该律师手上的确有保险公司同意承保的保单,证明保险公司保证赔偿任何火险,且保单中没有明确指出何类“火”不在保险范围内。因此,保险公司必须赔偿。与其忍受漫长昂贵的上诉过程,保险公司决定接受这项判决,并且赔偿美金1.5万元的雪茄“火险”。

以下才是最精彩的地方:

律师将支票兑现之后,保险公司马上报警将他逮捕,罪名是涉嫌24起“纵火案”!!!有他自己先前的申诉和证词,这名律师立即以“蓄意烧毁已投保之财产”的罪名被定罪,要入狱服刑24个月,并罚美金2.4万元。

以上为真实的故事,并且获选为“近期犯罪律师竞赛奖”第一名。

在人造卫星上做广告

20世纪50年代,美国一家企业研制出了一种新产品,但苦于找不到提高产品知名度的好办法。

正在这家企业一筹莫展之时,美国研制的人造地球卫星大功告成。企业的老板认为这简直是天赐良机,便郑重其事地写信给美国五角大楼,申请在这颗即将升空的人造卫星上做广告。

五角大楼收到此信后,军方人士不禁哑然失笑。人造卫星飞入九霄云外以后,踪影全无,在它上面做广告,有谁能看得到呢?这难道不是故意拿钱往水里扔吗?

后来,这件事就被作为一桩笑料传扬开了。有位记者闻听此事后,便在报纸上写了文章,披露了此事。结果,这件趣事几乎和世人瞩目的人造地球卫星一样,成为全美乃至全世界许多人共知的一条新闻。

这家企业没有被允许在人造卫星上做广告,但却获得了比广告还要好的轰动效应。这家企业虽然没花一分钱,但知名度却得到迅速提升,新产品也迅速打开了销路。然而,故事到这里并没有结束。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那位记者找到了企业老板,进一步了解申请在人造卫星上做广告的真正目的。

老板笑着说:“当时企业由于财力不足,根本拿不出广告费。我申请在人造地球卫星上做广告的真正目的,只是为了能做成免费的广告。”

记者情不自禁地感叹道:“经营斗智,善谋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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