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灯为题的作文1000字
时光荏苒,他早已记不清幼时与他的往事,只记得,他是他的指路明灯,一生信仰。
——题记
梧桐花落,转眼间平阳公主的生辰又到了,公主府上下一片喜气,在如此喜庆的时刻,却有一处不和谐的角落。“打死你,打死你,你个狗奴才,竟然还敢偷东西。”几个宫人围成一团,对蹲在地上的男孩拳打脚踢,嘴里还不停的骂骂咧咧。蹲在地上男孩也不反抗,只是拿手护住头,任他们拳打脚踢,只是清秀的小脸挂着一股不服输的劲。过了一会儿,那些宫人们终于停止了殴打,陆陆续续的散去了,男孩从地上站了起来,踉踉跄跄地向前走去,坐到一棵梧桐树下用手抱住腿,将头埋进了膝盖,谁也不知道一个原想放松而坐在梧桐上的男孩看到了这一切,他望着树下一个仿佛想把自己缩成全世界到看不到的男孩,意味不明的笑了。命运之轮开始转动。
命运真是个神奇的东西,因为你永远也猜不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这是此时站在辉煌宫殿的霍去病的想法。他望着奢华的太子宫殿,心里充满了疑问,他不明白为什么自那次宫人殴打后,怎么会突然被太子看上,进宫做伴读了呢?要知道这是许多王公子弟都梦寐以求的。正想着,一个衣着华贵的男孩进来了,霍去病满脸戒备的打量着这个与自己差不多大的男孩。男孩打量了一下他,笑着说:“霍去病,是我去求父皇让你给我做伴读的,离开了平阳公主府,你可高兴?”霍去病不答他,只问:“殿下为何要这样做?”那男孩充满傲气的说:“因为我将成为你的指路明灯。”霍去病听了,低下头去,心里暗自鄙视:皇宫中的人都喜欢自以为是,他以为他是太子,就可以成为我霍去病的指路明灯吗?真是狂妄。男孩像是看穿了他所想的,也不对此说些什么,便抬腿向宫门外走去,见霍去病一直愣在原地,大声说道:“霍去病,你还不跟来,你从此以后便是我的伴读,我叫刘彻,私底下你可以叫我阿彻。”说完,便先走出去了,霍去病的眼神闪烁了几下,也小跑跟上去。
此后的日子就像白开水一样清淡,霍去病与刘彻每日都要去书院上课,日复一日,转眼间,一年过去了,但除了霍去病与刘彻的个子长高了之外,他们俩的感情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增进多少。真正使它们成为朋友,是在宫中一年一度的祭天大会上。
那一日,正是梧桐花开了的时候,霍去病跟着刘彻一同祭天,祭天的顺序也是按照宫中的地位大小,先是皇上,后是太后,然后是皇后,最后是太子。因此,在等待的过程中,刘彻便想与在一旁站着的霍去病讲话,不料刚一抬头,便看见霍去病神色鄙夷的看着祭天的人,刘彻望着他的眼中添了几分趣味,问道:“你不信奉神?”这是一种肯定的语气。霍去病看了他一眼,缓缓说道:“我没有信仰,也没有什么值得我信仰的。”对于霍去病来说,所谓信仰完全没有街上两个铜板一个的肉包子值钱。刘彻似有所悟得点了点头,看着霍去病,语气认真的说:“你如果没有信仰,便把我当做你的信仰吧,我敢保证,我要比那些虚无的神要有用得多。”说完,便转过头去,不再说话。可这些话在霍去病平静如水的心里,投下了一颗石子,泛起阵阵涟漪。他想起入宫时,他对他说他将成为他的指路明灯,会吗?霍去病感到自己心中曾因多年人情淡薄而荒芜的土壤,有一颗名叫信仰的种子正在生根发芽。
经过祭天那件事后,刘彻做什么事都会带上霍去病,他让他跟在尚书院念书,与他一起练武,他将他所学过的东西全部教给霍去病。
有一日,他们独自坐在尚书院,说着说着,刘彻便突然说:“霍去病,我的理想便是做一名好的君主,让百姓安居乐业,父皇说:要做一名好的君主,首先要学会忍耐,因此每年匈奴来犯,父皇只会让皇姐们前往匈奴和亲,以求两邦和平相处,可是他们反而变本加厉,一而再再而三的进行挑衅,今年又有好几位皇姐出去了。”他的语气闷闷的,我不知道如何安慰,只说:“他日你若为皇,派个将军把他们打回去不就成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双倍奉还。”他抬起头定定的看着霍去病,突然拉起他的手,跑到地图前,充满霸气的说:“霍去病你看,这是我大汉朝的江山,任何人敢挑衅它,虽远,必诛之。”说完,看了我一眼,郑重的说道:“霍去病,他日我若为皇,你必为将,你可愿与我一起守护着大汉朝的江山?”霍去病沉默了一下,然后对刘彻行了一个臣子对君主最庄重的礼,用稚嫩的声音许下誓言:“臣定为殿下守这万里江山,谁若进犯,虽远,必诛之。”此时,霍去病不明白自己心里的一团热火是什么,但是他明白,他已经在无形当中成为他的信仰,他像一盏明灯照亮了自己黑暗未知的前途,让他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公元前119年,卫青与霍去病大败匈奴,使其多年不敢进犯。
公元前223年,霍去病因多年战伤未愈,在家中去世,死时26岁,据说汉武帝亲自为其送行,并亲自在墓碑上刻下:与君相识,肝胆相照;与君相识,铮铮誓言;得君护兮,长乐无忧;今君归兮,永存我心。
本文标签:
[!--temp.yk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