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述职评议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根据宪法、法律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评议工作的若干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一府两院”部分人员进行述职评议。为保证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为依据,坚持依法办事、民主公平、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述职评议,进一步强化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我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述职评议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的领导下进行。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领导小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各室主任担任,成员由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组成。办公地点设在人大办公室。
三、述职评议的对象
本次评议采取由县政府组成人员(不含已评议过人员)在全县述职评议动员大会上自行抽签的方法确定三名,抽中者即为被评议对象。
四、述职评议的主要内容
1、学习和贯彻执行宪法、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2、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
3、履行职责、依法行政、落实执法责任制情况;
4、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5、对当前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五、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述职评议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1、召开述职评议动员会,公布述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县委、政府领导讲话。
2、确定述职评议对象。
3、县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公布述职评议对象。
4、组建述职评议工作小组,并进行学习培训,为述职评议工作做好准备。
5、述职评议对象撰写述职报告。
(二)调查阶段(7月1日——7月31日)
1、各评议工作小组分别到述职评议对象所在单位召开动员会,被评议对象进行述职,然后采取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全面了解述职评议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
2、征求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的意见。
3、调查结束后,由各评议工作小组写出调查报告。
(三)评议阶段(8月1日——8月30日)
1、在县人大常委会专门会议上对述职评议对象进行评议。
(1)县政府领导讲话;(2)被评议对象作述职报告;(3)各评议工作小组组长宣读调查报告,并公布所在单位的民主测评结果;(4)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审议述职报告,并对评议对象提出评议意见;(5)各评议工作小组组长宣读评议意见(草案);(6)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被评议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并公布结果。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7)主任会议综合各方面情况,对评议对象提出评议意见(草案),提交全体会议通过;(8)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
2、对述职评议人员的“满意票”达到与会人员80%以上的,由县人大常委会予以通报表彰;对述职评议人员的“不满意票”超过30%的,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其进行“戒免谈话”,并纳入下一年度评议对象。测评“不满意票”连续二年超过30%的,县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启动罢免程序。对述职评议对象的评议结果,由县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布。
(四)整改总结阶段(9月1日——10月20日)
1、述职评议对象要针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写出整改报告,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在接到正式反馈意见后的15日内向县人大常委会递交书面整改报告。
2、县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小组要对述职评议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
3、述职评议工作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总结报告。根据主任会议意见,将评议结果报县委,并通报有关部门。
六、几点要求
1、各评议工作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组具体日程安排,并将调查阶段的工作进度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评议工作小组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对述职评议对象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述职评议对象一定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述职。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按各自职责要求,既要报告成绩,又要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客观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不要把述职报告写成单位的工作总结,文字表述要精练,字数不超过3000字。
4、坚持边评边改、边整边改的原则,把整改工作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始终,要正确对待代表的评议,虚心接受代表和群众的意见,认真进行整改,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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