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远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小学教师普及性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XX年“海南省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琼教师〔20XX〕36号)精神,现就关于实施20XX年东方市边远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小学教师普及性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和任务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的师德修养、专业知识、课堂教学能力等有明显提高,切实提高我市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教育理论、教学技能与实践能力等各方面的水平,具备除主教学科外兼任一门薄弱学科的教学技能。 具体目标和任务如下:
1.提升师德修养。通过理论学习、榜样示范、吸收内化等,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潜下心来育人,静下心来教书,进一步提升师德修养。
2.丰富专业知识。通过听讲座、观看视频+研讨、现场操练等形式,弥补学科本体性知识缺陷,理解小学新课程标准,正确分析教材,提高备课、上课等技能,不断丰富学科本体性、实践性等专业知识。
3.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探索适合我市小学农村教师培训的有效模式。
二、培训对象及方式
(一)培训对象
我市边远乡村教学点年龄50周岁以下的小学语文教师104名,数学教师96名(各学校参训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形式
第一阶段:集中培训(20XX年8月6日—8月13日)共7天。
第二阶段:送教下乡。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阶段:
1、时 间:20XX年8月6日—8月13日
2、地 点:东方中学六楼多媒体会议室(语文班)
第四小学多媒体会议室(数学班)
3、报到时间:20XX年8月6下午半天
地点:东方市振业宾馆前台(语文班);
东方市绿宝楼酒店前台(数学班)。
第二阶段: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课程内容与安排(见附件2)
五、培训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
本次培训活动按照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市教研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为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培训活动顺利进行,教育局成立 20XX年东方市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培训活动的实施以及指导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钟祥学教育局党委书记
吕英 东方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文发明 东方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王基道 东方市研训中心主任
苏利云 东方市研训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在市教研训中心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主任: 教研训中心主任
副主任: 教研训中心副主任
教研训中心培训室主任
成员: 教研训中心培训室副主任
教研训中心培训室教研员
教研训中心小学语文教研员
教研训中心小学数学教研员
联系人:电话:26,邮箱:
(二)组织实施与管理要求
1、本次培训活动由市教研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培训分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两个班进行。培训专家团队由我市省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为确保培训活动有效开展,市教研训中心对培训课程进行精心设计,遴选经验丰富的省市级优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担任培训者,组成东方市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团队,负责培训课程教授、指导、管理、检查评估等工作,专家团队成员如下:
(1)小学语文学科专家团队。
组长:唐道师省级骨干教师、小学语文学科教研员
组员:唐传经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室教研员
柳重兰市一小教研室主任
陆少伟市一小教研室副主任
赵小妮省级骨干教师
文秀娟省级骨干教师
王盛坤省级骨干教师
林 苗省级骨干教师
郑海霞省级骨干教师
卢小玉省级骨干教师
(2)小学数学学科专家团队。
组长:陈仕锋小学数学学科教研员、省级学科带头人
组员:李 刚省级学科带头人
梁正发省级学科带头人
罗有理省级骨干教师
李 江 省级骨干教师
王雄和省级骨干教师
黎多益省级骨干教师
吴小华省级骨干教师
2、为了加强培训的组织管理,整个培训活动实行项目责任人制度和班主任管理制度,按学科设语文、数学两个学习班,每班安排两名班主任负责管理,实行全天上、下午2次考勤,每天安排一次作业,当天检查总结。
3、参训学员请假必须经教育局分管局长同意,学员缺勤情况班主任及时通报中心校校长,汇报教研训中心和教育局。
4、 本次培训活动列入我市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将按市级基地培训标准登记继续教育学分和学时。
5、为了建立农村教师培训长效机制,此次培训从启动到结束要求通过摄影、照片、简报等形式将最精彩部分记录下来归档保存,为下一次培训提供材料借鉴。整个过程要制作3次简报。
6、收集上课教师的ppT课件上传到培训室博客,让参训教师开展在线研讨。
7、 做好培训档案的建档与总结工作。
8、各中心校要提高认识,把本次培训当做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高度来重视,选派责任心强的教师参加培训,安排1名校领导带队,确保本校参训教师的学习质量,把教师的培训情况与绩效工资紧密挂钩。
9、为了方便管理,本次培训参训教师统一安排食宿。具体见报到地点。
六、其它
本次培训活动参训教师的食宿费、培训费、资料费由东方市教育教学研究培训中心负责,差旅费由选派学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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