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开仓济民》注释及译文参考

文章 2019-07-17 08:50:42 1个回答   ()人看过

郑板桥开仓济民

郑燮,号板桥,清乾隆元年进士,以画竹,兰为长。曾任范县令,爱民如子。室无贿赂,案无留牍。公之余辄与文士畅饮咏诗,至有忘其为长吏者。迁潍县,值岁荒,人相食。燮开仓赈济,或阻之,燮曰:此何时,若辗转申报,民岂得活乎?上有谴,我任之。即发谷与民,活万余人。去任之日,父老沿途送之。

【注释】

(1)长:擅长。(2)室:家。(3)贿赂:别人送的东西。(4)案:桌子。(5)无留牍(d):没有没办完的公事。(6)之:的。(7)辄:就。(8)至:至于。(9)迁:工作调动。(10)值:遇,遇到。

(11)或:有人。(12)谴:谴责。(13)任:负责。(14)活:救活。(15)岂:怎么。(16)其:他,指代郑板桥。(17)去:离开。(18)余:空闲。(19)为:作为,当。(20)食:吃。

【译文】

郑燮(xi),号是板桥,清朝乾隆元年科举的进士。擅长画竹和兰花,曾经在范县做县令,爱护百姓就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家里没有收受的贿赂,桌子上没有遗留的公文。郑公空闲的时间经常和文人们喝酒颂诗,至于有人忘记他是一县的长官。后来调任到潍县作官,正逢上荒年,到了人吃人的地步。郑燮开官仓放粮赈济灾民,有人阻止。郑燮说:都到什么时候了,要是向上申报,辗转往复,百姓怎么活命?(要是)上边降罪,我一人承担。郑板桥立即发米给老百姓,救活了上万人。他离任的时候,潍县的百姓沿路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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