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范文

文章 2019-07-17 05:32:29 1个回答   ()人看过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的产业化、标准化经营,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20XX年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坚持部门引导、农民主体分类推进、不断完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形成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进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底,全乡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个,全面完成县上下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目标。扎实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

三、方法措施

(一)宣传培训促发展。

今年我们计划通过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微信QQ等宣传方式加强新型农业发展宣传,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和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好处,增强农民入社的积极性。积极引导示范社吸收贫困户入社进行帮扶式生产,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加强培训力度,组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管理、财务知识、电商营销进行培训,规范合作社发展,培养一批会经营、善管理、懂技术的专业人才,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和建设水平。

(二)加强注册登记指导。

工商、农经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引导有一定规模和生产水平的种养殖基地和种养大户注册成立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营业执照。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产业基金入股等形式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兴建生产服务设施,建设原料生产基地,扩大生产规模,推进技术改造升级,兴办农产品加工业。

(四)加强农业技能服务。

引导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向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流转,做好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等服务。积极推进整村整组连片流转,通过互换方式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积极和农业部门联系,加强职业农民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科技种田水平,壮大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能力。

四、组织保障

(一) 加强领导。各村、乡属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理念,把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建设高效生态现代农业的战略举措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人负责的长效机制。

(二)明确职责。各村、乡属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要加大宣传力度,抓好督促检查,共同推进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

(三)强化考核。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考核机制,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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