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课堂教学水平评估实施方案
一、评估对象
在职在编45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专任教师,获历届A级优质课、2A级优质课、百节好课、示范课教师及可免于评估。
二、评估原则
课堂教学评估是基于教师在规定课时开展课堂教学活动,基于是否体现贯彻以学论教促进学生学习中遵循的“一个理念、两层诉求、三大要素、四重维度、五种状态”,在评估中贯彻如下原则:
统一性:课堂教学评估要着重遵循以学论教中核心要素为标准,评价尺度追求统一标准,评价要素确保集中统一,保证评价不因人而异因校而异,做到评价的客观公正,以促进评价的持续推进。
发展性:评价突出发展功能,区别于选拔和终结评价,要通过评价挖掘教师的亮点和优势,促进教师的自我认知和自我评价,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
激励性:评价突出激励功能,通过评价能鼓励教师之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促进优秀教师群体的壮大。实施评价中,要充分保护教师的积极性,能唤醒教师对专业发展的内需,最大程度促进教师自我反思、自主发展。
扇横中学开展教师课堂教学水平评估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z
三、评估内容
“以学论教:促进学生学习”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中之评价指标。(1)学习目标确立与达成 ;(2) 学习资源使用、学习条件的创设;(3)学生参与学习过程; (4)学习状态与效果四、评估方法。
四、评估方法
1.评估工作采用随堂听课,当场评分的方式进行。
2.评分采取评委评教和学生评教两部分组成,其中评委评教占90%,学生评教占10%(小学低年级学生评教环节可以省略)。评委根据《z市中小学以学论教促进学生学习课堂教学评价表》对师生的课堂教学进行评分,课后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分。
3.学校成立以校级领导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的校级课堂教学评估小组对学校所有符合条件教师展开一轮评估,评估时根据评估标准,确定教师课堂教学评估分数和等级,并完成结果汇总(见下表),统一在学校完成评估后上报给教研室。
五、评估结果
对教师课堂教学评估结果采用分值和等级两类:优秀(85~100分)、良好(75~84)、合格(60分~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种结果。
六、评估结果应用
本次课堂教学水平评估作为局为推进以学论教教学理念,促进学校和教师提高教学业务水平,提高教研品质活动,对教师课堂教学评估结果不作为教师奖惩依据。学校可以将评估结果作为老师参加市级评比依据。
z市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水平评估结果汇总表
学生评教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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