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就是我的朋友-杂文随笔
第一次看到风,是十几年前,新华书店老式的办公室里。那时书店还没被拆除,还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仿苏式建筑,层高很高,楼道以及办公室里的水泥地面被勤劳的人们拖的锃亮,泛着冰凉油润的光泽。她是报社编辑,我是写字爱好者,我们的单位相距不过小半站路,由着文字的指路牌,自然而然相遇。
我是跟着感觉走的那种人,虽然很多时候会&ldqu;走眼&ldqu;,但第一次看到风,就完全没有违和感她一身休闲装束,挎着个书包一样的大包,穿一双系带的阔头阔脑的休闲皮鞋,还戴一顶帽子。唯独那顶布帽子,让我觉得有点小小的戏剧效果,因为那毕竟不是生活里常见的元素。等熟了之后我发现帽子和披肩,是她的出行标配!看来,即使自由如风,也还是有一两样癖好是甩不掉的。倘若我会画画,我就在白纸上画一顶渔夫帽,一个花披肩,一对兰花指,还有一个花布做的大布包那就是我印象中的风。
初相识,聊的比较多的是书,彼此都很正经的,她向我借书看女人和女人的友谊,也可以从借书这件小事开始。慢慢地,开始聊一些爱写字的人,虽然都不曾谋面,但都在文字间相识,见字如面。慢慢地,放松了,胡吹乱侃起来。那时网络刚刚兴起,博客是个特别闪闪发光的高大上名词,我们聊起博客,大约就像十八世纪的人们谈论起蒸汽火车。再慢慢地,开始说人坏话了啊,对对,就是这种感觉!哦,原来你也这么想的啊!我们的友谊,携手由高冷的借书跌入尘埃中稳住脚跟。
后来,都开辟了博客,所以我们之间又有了新的称呼博友。这是比朋友更有心灵关怀的一种关系。大家每天都会&ldqu;串门,互相看看对方今天写了什么。有时手机会收到短信,只几个字我更新了。立马心领神会奔去,看完文,看图,看完图写评论,写完评论看博主怎么回复,不停刷屏,不亦乐乎。那应该是不常见面却最熟悉对方生活的亲密阶段,作为草根,我们的博客,无非是吃喝拉撒睡,丈夫小孩朋友,再深远点的,就是当天路上遇到的甲乙丙丁。风是写博客写得最勤的家伙,几乎每天都在深夜更新,我记忆里,她笔下出镜率最高的是她家门口的杏花公园,她的刀子嘴豆腐心的婆婆,她的憨厚靠谱但会为她跳小天鹅舞的当家人老牛同志,当然,最多的是她自己,她把自己的照片P好几遍之后贴上去咦,我没有说错什么吧?
不仅喜欢写字,风还喜欢拍照,有一个时期,她走哪,脖子上都吊着个小相机。有次是吃火锅,大家都等急了,抓着筷子就要扑上去,她还非要拍照,博友川宝说,再照,把你的小相机扔到火锅里面去!她吓得赶紧收起宝贝。她对她拍的照片一万个满意你看,我把你照得真好!你看,这个瞬间我抓得真不错!但,她对别人拍她的照片总能迅即找到缺点哎呀,怎么把我照这么胖!把我的白头发给照出来了!这样两相对比,真是要气死人啊。
很多时候,生活像一片被收掉的花生地,风就是那个在地里认真捡漏的人,埋头逡巡,时不时欢天喜地,从平淡无趣中,又挖出一点点好来。这种感觉里的好,哪怕就一点点,都会被她惊叹,被她放大,被她珍视,被她小心翼翼记录下来。一点落日,一点晚霞,一朵小花,一样苍蝇小馆的美食,都被她喜滋滋拍下记下,再发到博客里共分享。她就有这样的本事,被人熟视无睹的风景事物,到她这里,总像是第一次见到一样她不是地球人,她应该是来自那颗,叫做&ldqu;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的遥远星球。
她抱着她的相机,戴着她的帽子和披肩,穿梭在这城市的大街小巷,捕捉远处天空的变化和脚下微小的风景。很奇怪的是,她对物质好像从不在意,认识这么多年,我们没有一起叽叽喳喳逛过街试过衣服,我们谈书谈电影谈文字偶尔说点小坏话之外,没有谈过理财谈过房子谈过名牌,她的稿费都是经纪人老牛替她管理的,要是问她余额宝估计她会说我不认识这个人啊,她还不会网购,有次问我们要白咖啡的网址,是特地转给生活顾问老牛的啊,在这个奔忙慌乱的时代,她活得就像是个傻乎乎的旁观者,不操心,有福气。
刚认识时,我们互相喊名字,成了博友之后,就自动喊对方的ID了,她起的名字太长,叫做&ldqu;自由的风掠过麦田,大家又自动简化成一个字&ldqu;风。风昨天问,你们怎么都不上QQ群了?我说,现在大家都用微信了。她回,哦,我不会那个。
从博客,到微博,到微信,表达和交流的方式不停变迁,还不知道下一步又会变成什么,大家的大脑程序都重启好几回了,只有她还在坚持写博客,还在坚持用文字和图片表达心情。她当然是我的朋友,但我更愿意她是我的&ldqu;博友,因为,只要有她一直还在那儿写博客,我就会想起,我们大家伙曾经一起度过的那样一段疯狂拍照痛快写字的时代。
本文标签:
[!--temp.yk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