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篮球赛具体实施方案
为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展示教师风采,增强体质,增进友谊,根据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关于举办第六届“园丁杯”教职工篮球赛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和球队成员
顾 问:袁章军 赵司伟 陈新春
领 队:李忠民(男队) 杨厚伟(女队)
教 练:张仲营(男队) 彭翠平(女队)
队 长:刘玉忠(男队) 蒋阳春(女队)
队 员:
男 队:刘玉忠、寻武兴、张仲营、黄 丰、邓 涛、游先德、易扬志、
刘定初、丁玉科、张赵林、江同德、胡学成、
女 队:
二、比赛时间、场地和参赛队伍
1.比赛时间:20**年10月20日至24日
2.比赛场地:赛场设一中、田中
3.市直学校参赛队伍
男队(12个代表队):一中、二中、三中、五中、六中、八中、九中、十一中、田中、职业中专、进校、特校
女队(10个代表队):一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八中、九中、田中、职业中专、特校
三、竞赛办法和奖励
1.比赛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06年篮球比赛规则》进行市直学校组第一轮比赛不执行24秒规则。
2.市直学校采取先分组单循环再交叉淘汰进行比赛,男、女分别决出前六名进行奖励,男、女各评选“精神文明队”一个。
四、竞赛纪律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8月30日前在编正式职工,资格未予审查通过的运动员严禁参赛,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
2.严禁任何代表队弃权与罢赛。在比赛中如有不同意见,在比赛正常进行不中断的情况下,各代表队可向裁判长反映,不得与临场裁判交涉,由裁判长进行解释与阐述;如仍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得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如某队弃权或罢赛,则取消该队所有成绩,不再参与名次录取,并予全市通报批评。
3.各参赛队必须严格遵守竞赛纪律,服从安排,服从裁判,严禁对裁判采用不正当手段,授意褊袒,造成严重影响的,一经查实,取消该队该场比赛成绩。
4.参赛运动员要发扬顽强拼搏精神,充分展示教师良好的精神风貌;要文明参赛,服从裁判,不得出现骂人、打人、罢赛等不良行为,要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场地器材,不乱扔杂物,讲究环境卫生。
5.裁判工作人员应积极加强业务学习,秉公执法,不得循私舞弊,故意褊袒一方,如有疑难,应及时与裁判长、技术代表协商解决,以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否则,造成严重影响,将取消本次比赛执裁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必须于9月8日前将领队1人(必须是中学校长)、教练员1人、队员12人(必须是本单位8月30日前在编正式职工)名单和参赛费300元/队(男队、女队各300元)送交市教育工会办公室。
2.市直学校组于10月9日上午9:30在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420室)召开各学校领队、教练员会议,并抽签确定比赛顺序。
3.各承办单位负责协调安排各参赛单位住宿、伙食等。
4.教育局至少安排一名技术代表(仲裁委员)到达各赛区组织协调各项赛事工作。
5.各承办单位必须安排好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医务工作人员,各参赛单位要切实注意交通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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